十、家庭规模
一桩婚姻缔结以后,娶了媳妇的家庭往往会分出小家庭。现代社会,新婚夫妻分出去单过的居多。“这种婚后分开居住的做法与婚姻支付形式的变化显然有着密切的关系,因为一桩婚姻的缔结不再意味着男方家庭得到一个新的成员,也不再意味着女方家庭丧失一个成员,而是双方家庭各自丧失了一个成员。”[13]传统的乡村社会遵从“多子多福、养儿防老”的观念,多数家庭都有好几个子女,执行计划生育政策后,多数家庭有两个子女,独生子女或两个以上子女的都不多见。子女结婚后,除了只有一个儿子的家庭外,一般都分家单过。
(一)小家庭成为主体
传统的乡村家庭是家长制的大家庭,几个已经成家的儿子住在一起,财务不分开,这个阶段一般由父亲作为一家之主,儿子不能自主支配家庭财产,但是儿媳带过来的嫁妆要算小两口的私有财产。现代家庭都是小家庭,一般儿子一结婚就与父母分家单过,尚未结婚的儿女继续与父母一起生活。只有一个儿子的农村家庭与父母一起生活,如果婆媳难处,也会分家单过,待父母有一方过世后再合家一起过,这个阶段可以称为成年儿子作一家之主的阶段。目前景阳镇农村家庭一般由成年儿子作一家之主,老人都放权给晚辈,失去经济能力的父母更是要听从儿子儿媳的安排。
(二)抚育与养老问题
大家庭分为小家庭带来了财物分配与养老保障等后续问题。目前农村陷入了子女越多反而越无人养老的怪圈。农村除了只有女儿的家庭以外,一般不要求出嫁的女儿承担养老义务。因为在家庭财产分配、责任田划分上,女儿一般没有受益。景阳镇进入老年的人主要有两代,一是“30后”、“40后”,他们是“50后”、“60后”的父母;二是“50后”自身。在景阳镇,50年代、60年代出生的人一般弟兄姊妹较多,他们的父母已进入暮年,大多失去了劳动能力,要依靠子女供养。这些老人除了半边户(当地将夫妻有一方是国家工作人员,有工资有退休金的家庭称为半边户)在经济上能满足自身温饱以外,其余老人大多没有经济来源,能挣钱时挣的钱也全部花在为儿子建房、为儿女办婚事等大笔开销上,基本无积蓄。他们失去劳动能力时将土地全部交给儿子打理,由儿子提供粮食。如若“50后”、“60后”的父母还在世,也已风烛残年,常年生病,送医要抽人手照顾,孙辈就缺人照管。老人们常常呆在家里请诊所医生上门医治,但这样不住院就无法报销合作医疗的费用,呈现两难局面。近几年农村开始推行社保,但所领金额有限,还不能够解决生活问题,有三病两痛还是需要儿女照顾。
目前的普遍情况是,一对父母除了自己要尽养老义务外,还需为儿子提供婚房,当儿子儿媳外出打工时,又得承担照顾孙子孙女的责任。已成婚的儿子一般分家单过,如果有两个儿子,则老大结婚后分家单过。老二结婚时父母也要提供住房一套,如果父母此时无力承担,小儿子的婚事可能因此受影响,父母会借债修房,小儿子婚后也会要求单过,这样就出现了债务偿还问题。小儿子认为父母为老大出得多,会建议老大养老,老大认为自己先成年,为父母分担得多,现在应该由老二养老,兄弟之间常因此出现裂痕。目前农村是儿子越多的家庭养老矛盾越突出。有的弟兄协商一人养一个老人,则父母就分开住在两弟兄家。老两口中的某一方病了,另一方若想提供资助必须获得儿子儿媳的允许。在农村,丧失了劳动能力的老人经济自主权十分有限,如果儿女不提供粮食或其他经济资助日子就非常艰难。
因农业产出增添不了多少经济收入,许多青壮年均在外打工。大多数孩子无法跟随父母到打工的地方入学,只能留在家乡上学,留守儿童几乎家家都有。现在各村或集镇都有幼儿园、中心小学。留守儿童在上幼儿园期间多由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接送,到了小学阶段一般结伴同行。离中心小学远的孩子有的坐电三轮上学,有的由家长骑摩托车或租跑客运的摩托车接送。祖辈们还有农活要做,只能保证孩子不饿着冻着,其他教育辅导、心理沟通等已无能为力。
在成婚的各个环节中,部分仪式中充当一定角色的人选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民俗事象,比如什么人给新娘开脸,请哪些人来铺床,以及送亲的亲友和筛茶孩童的选择,等等。这些人员的选定都有一套不成文的规矩,那就是开脸、铺床、送亲的人选首先得是与女方关系较近的女性亲属;另有一条不明说但选择时自觉遵循的规则,那便是这些亲戚应该有一定的身份地位,夫妻和美,家境殷实,子女有出息,仿佛选择这样的对象她们就会把好运带给这对新人。一些不幸守寡的亲戚或离了婚的亲戚甚至不在别人的婚礼上出现,避免自己的不幸波及他人。滚床和筛茶的孩童则多是男童,好像这样一来这对新人生男孩就有了胜算。这种想法跟原始的交感巫术有一定关联,交感巫术认为人和人、人和物都是相互感应的,根据相似律和“同类相生”的原则,好运和不幸都是可以传递给他人的[14]。因此,为获得好运,新婚夫妇选择一些亲友担负重要的职责;为了避开霉运,少数亲友自觉避开了喜庆的场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