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姓名

一、姓名

姓名首先面临的是姓氏的选择。在景阳地区,孩子一般随父姓,如果父亲为上门女婿,则随母姓。乡村取名称为“改名”,认为每一个新生命都是另一个过世的人托生而来,要将其前生所用之名改掉,所以叫“改名”。习惯上以“派行”字再加另选的一字作名。派行是同宗同辈之人名字中共有的一个字,一般为“正派”,即姓在前,派在中间,名在后,也有将派行置于名尾的,称“倒派”。如一郑姓“州”字派的人有取“强州”、“清州”的,也有取“州菊”、“州梅”的,前者为男名,后者为女名。因为姓氏和派行字是固定的,实际上只需选用一字。游历在外者若遇到同姓之人,往往会询问对方的派行,以了解是否同宗。改革开放以来,部分村民不再按派行给孩子取名,认为取单名显得时尚,因此单名流行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由于单名特别容易造成重名现象,后来政府主导大家尽量不用单名,新生儿取单名因重名很难上户口。自此,一部分村民又转而按派行取名,也有合父母之姓再取两字为名形成四字姓名的。

从姓氏来看,景阳镇所居人口以土家族的向、黄两姓所占的比例最高。从2011年领取小麦良种补贴户的姓氏来看,9744户中最多的是向姓,共1603户,占16%,其次是黄姓1317户,占14%,再次为刘、张、李、王等姓氏,均在300~800户之间,其中有土家族也有汉族。户数最少的姓氏为段、方、金、孟、聂、全、仁、滕、吴、武、叶、文、颜,均只有1户,多为汉族。另外,户数在10户以下的姓氏还有代、戴、顿、冯、官、郝、蹇、揭、敬、兰、林、鲁、陆、吕、欧、潘、邱、饶、尚、邵、盛、施、史、汤、腾、涂、汪、晏、殷、尤、游、云、詹、钟、庄、魏、隗、翁、左,多为汉族,也有苗族和其他少数民族。每户人家除了婚配过来的女性以外,其余多以户主的姓为姓,户主以父亲为主,所以还是从父姓的居多。

一个新生命诞生以后,都需要命名。姓氏是没有多大悬念的,农村地区常常有一个村或一个村民小组的户主姓氏相同的情形,有些村子直接以姓氏命名,如尹家村、孙家坪村、丁家槽村等。因此,名字才是区分这些新生命的关键。

(一)小名

“小名”是当地对乳名的称法。小名并非人人都有,父母往往重叠孩子姓名的最后一字作为小名,并且常常儿化,也有以最后一字加词缀“子”构成小名的。比如姓向名平的人,幼时会被称为“平平儿”或“平子”,又或者“平伢子”。“伢子”在当地既可指男孩儿也可指女孩儿。专门取小名的主要有两类,一是大名不太适合做昵称,二是希望孩子好养活而取贱名,如叫“铁蛋”、“盔甲”、“牛娃子”之类。小名一般只在小时候用,待孩子成年尤其是有了子女以后,就算是自己父母也很少再以小名来面称孩子。家谱和登记造册所用姓名一律为大名,老辈人的小名很少为孙辈所知。

出生于40年代末的Q男,小名叫“秋狗儿”。其父母在其成年以后依然按以往的习惯称其“秋狗儿”,他的长辈和同辈弟兄姊妹也这样叫他。有一天同村一群小孩放学回家碰到了他,于是一个个叫他“秋狗儿叔叔”。Q男非常尴尬,答应也不是,不答应也不是。回家后埋怨父母不该在小孩子们面前叫他的小名。

(二)学名

学名又称大名,多为父亲或祖父所取,也有到学龄时由老师代取的。现在婴儿出生后办出生证时就需取名,学名没有拖到六七岁再取的现象了。学名用字随着时代的变化也产生了不少变化。传统学名主要由三个汉字组成,第一个是家族姓氏,第二个是派行字,派行显示出这个人在家族中的辈分,第三个字才是能够按照父母心愿选择的字。农村地区同一家族同一辈分的男丁,其名字都只有最后一字有差异。女孩并不严格按照派行取名。20世纪80年代以后按派行取名的情形已逐渐减少。

一般家长取名,总希望在名字上对孩子寄予厚望或者给予某些祝福,若为男孩,则希望他勇敢威武,常以“勇”、“强”、“雄”等字命名;若为女孩,则希望她贤惠美丽,多选“芳”、“丽”、“桃”、“芝”等字,喜以花名、果实名喻之,这一点在其他民族那里也有相似性[1]。同时,名字也有时代烙印,新中国成立初,许多人名叫“建国”、“国庆”、“卫国”等,抗美援朝时期又有不少人叫“超英”、“超美”、“援朝”等,这一点不以地域为界,全国都大同小异,景阳地区也是如此。弟兄或姊妹的名字常常有某种关联,除派行相同以外,意义上也常有某种联系。如雷家有四兄弟分别叫“志国”、“志泰”、“志民”、“志安”,取国泰民安之意,孙家四兄弟分别叫“吉文”、“吉武”、“吉双”、“吉全”,取文武双全之意。

另外,取名时会看看生辰八字、五行之类,按照命理中五行的搭配情况,少什么加什么,要是缺什么那更是非补不可。缺水就选带三点水的字,缺木则取多木的字,总之要保证金木水火土样样不缺。一个相信命理的父亲给自己五行缺木的儿子取名为“森林”,意在给他足够多的木头弥补缺木的遗憾。

80年代乡村取名按照派行取的已渐渐变少,当时特别流行取单名,以单名为时尚,以取派行字者为老土,所选字眼以新颖独特为上。于是这一时期追求时尚的父母纷纷给孩子取单名,单名的泛滥带来了特别严重的重名现象,尤其在乡村,常常一个村子也就几个姓,情况就显得更为严重。就算政府不提倡,村民也逐渐放弃了取单名的做法,改为用比较合意的两个字作孩子的名字。新世纪甚至出现了合取父母姓氏,再加两字为名的取名方式。

(三)外号

外号当地叫“诨名”,少数人因自身的特点或姓名的谐音而被人取外号,有玩笑性质的,也有侮辱性的。玩笑性质的多为同学之间所为,可用于面称。如一男生名“秦志林”,其同学读过《黔之驴》以后就叫他“黔之驴”,简称“驴子”,他也坦然接受。也有因身有残疾或过胖而被人取外号的,不宜面称。村民吵架时就直接使用侮辱性的外号,以此增强攻击效果。

村人习惯用亲属称谓相互交谈,一般不采用姓名前加“老”或“小”的称谓方式,认为这是国家工作人员所为,在机关、学校、医院,这种称法比较普遍。村民在工作场合见到非直系亲属类的为官长辈时也称其官称,叫××乡长或××校长。

当地还有一种近似于诨名的命名方式。这种称谓往往有相同的词缀,如“垮落三”、“背时三”、“家伙三”。凡是加“三”词缀的称呼,词义往往含有贬义。“垮落三”指穿着邋遢的人,“背时三”指时运不济的人,“家伙三”代指不受欢迎的人,如“那个家伙三又来哒”。这类称谓类似于外号但属于类别称谓,不是某个人的专名。

无独有偶,还有一种与“二”有关的称呼,其功能跟带“三”的称呼类似,也可以视同为诨名,如“二杆子”、“二黄腔”等,均含贬义。有学者认为“二杆子”衍生了四种含义[2]。恩施方言所说的“二杆子”统括了其中两种,既指游手好闲之人,也指蛮横无理之人。“二黄腔”指蛮不讲理,喜欢胡搅蛮缠的人。加上“二”或“三”来指称某人总是暗含了贬义,还可以单独用“二”来形容一个人不靠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