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命名禁忌

二、命名禁忌

封建社会存在国讳、圣讳和家讳,景阳地区目前存在的命名忌讳主要为家讳,即命名时避免与家中尊长名同字或同音。

(一)新生儿命名禁忌

古代给新生儿命名主要遵从“五则六避”,是名字保密阶段的特殊表现。父母给新生儿命名时害怕孩子的名字或生辰八字被仇家知道后做法事加害,因此千方百计把对孩子名字的知晓范围控制在尽可能小的圈子内。汉武帝时期的巫蛊之祸就是人们相信利用姓名可以害人的佐证,许多小说故事中也有利用姓名做法整治他人的描写,如《红楼梦》中赵姨娘伙同马道婆对贾宝玉和王熙凤的加害。因此古人取名“不以国、不以官、不以山川、不以隐疾、不以畜牲、不以器币”[7]。因这些字眼经常出现在人们口中,不取这些字就能避免孩子的姓名轻易为人所知。随着人们认识水平的提高,除了“隐疾”禁忌以外,其他禁忌已不复存在。

景阳镇民众给儿孙命名时忌与祖父母、父母用字相同或发音相同。也避免与家族其他孩子重名,避开容易令人联想到污秽物的音或字,也避免名字的谐音让人产生不好的联想。如果不小心出现了这种情况,就需改名。如一姓蔡的女孩原来取名为“小蝶”,因容易让人联想成“一碟小菜”,后来改了名字。也有上学期间因为与别的同学同名而改名的,如某中学同一个班有两个男生都叫“张华”,老师点名或需要他们答问时只能在姓名前加地域来区分他们,后来其中一个张华改了名字。

不仅命名时要注意避讳,晚辈平时也不能直呼长辈的姓名,否则被视为大不敬。若直呼别人长辈的姓名无异于骂人,会引起双方的争吵甚至打斗。在农村直呼尊长的姓名往往是准备吵架的前奏。

除了要避开的字眼以外,老一辈人常常结合新生儿生辰八字的五行情况,来决定选取哪些汉字,即五行的金、木、水、火、土,缺什么就补什么,缺金即取以“金”为偏旁的字,如“钢”、“鑫”,缺火则取以“火”为偏旁的汉字,如“熠”、“燚”等等。这种做法在全国许多地方都流行过,现在也有留存,甚至有重新抬头的趋势。小儿命名之后,直到成年之前,忌讳夜晚在荒山野岭叫小孩的名字,否则孩子会被听到了姓名的孤魂野鬼勾去魂魄。在荒郊野外就是成人的姓名也轻易不要乱叫,否则也有同样的危险。

如果小孩无精打采又看不出得了什么病,就被认为是掉了魂,称为“摇人家”了,即小孩躯体虽在,但魂魄已经被勾走了,需要收回孩子的魂才能保住孩子性命。收魂的方法一是喊魂,由巫师举行一些仪式高喊小孩的姓名让其回来;另外是烧灯火,类似于现在的针灸,只是用的不是针而是火。烧灯火时用桐油燃起灯盏,再用棉签蘸桐油点燃,将点燃的棉签迅速在小孩耳朵背面青筋隐现的地方点按。如此点按几个不同部位后,就认为小孩的魂魄回到了身体里。这些收魂的方法在当地直到20世纪70年代都还盛行,后来逐渐随着村民认识水平的提高而消失。

对待小孩夜啼,照样采用以语言纠正的方法。即在婴孩家附近大路边的电线杆或墙面上粘贴写有相应内容的帖子。帖子内容大同小异,不过是“天皇皇,地皇皇,我家有个夜哭郎。过路君子念三遍,一夜睡到大天光”之类的内容。

(二)家庭新进人口的改名

嫁到夫家的新媳妇,其名字若与夫家长辈名同音或同字则改名呼之,若与夫家小辈的派行字相重也改名呼之。对于入赘的女婿,通常改姓女方的姓,所生儿女一律随母姓。上世纪50年代以后,这条规矩已逐步改变,上门女婿不改姓,但所生儿女一般还是随母姓。

L女70年代中期嫁到夫家,因其名字与婆母名字相同,夫家将其名字进行了改换,除了姓以外,名字的两字都作了修改。婆家及婆家同一村民小组的乡邻都叫她的新名字。但回到娘家大家依然叫她的旧名。

Z男是20世纪40年代末入赘的,当了上门女婿后,他改姓妻子的姓氏,名字也按照妻子的派行作了修改。他们生的儿女全部随母姓。

(三)对某些凶狠的动物的换名

人们因为害怕某些猛兽,不直接说其名称,而是改为其他动物的名字。如唤“虎”为“大猫”,称“蛇”为“长虫”。似乎换成性情相对温和的动物名称就可减轻猛兽或毒蛇对人类的威胁。因为有不直接称说凶狠动物的禁忌,有时甚至对姓氏与动物名相同或同音的人都改换称法,如称姓龙的人为“老盘”,称姓侯的人为“老抓”,称佘姓为“梭”,取蛇爬行动态,花坪街上有一老人姓佘,大家都称她“梭婆婆”。对“鬼”这种让人惧怕的物象改称“矮骡子”[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