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碳之路

三、零碳之路

美国的工业化过程也带来了比较严重的环境污染,其累计碳排放(1900年至2019年)排名全球第一。但是美国两党执政理念存在差别,导致减碳政策在各阶段表现出截然不同的态度,使减碳政策的发展经历了一波三折的过程。

早期美国以重工业发展为主,产生了环境污染以及化石资源依赖问题,还面临着能源危机。因此其减碳政策整体上呈现出以污染治理、提高能源效率并调整能源结构为主线的特征,先后出台了《空气污染控制法》(1960年)、《清洁空气法案》(1963年)等多项法律法规。《清洁空气法案》一直沿用至今,是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控制法案的蓝本。同时成立了美国环保局以推动美国环境保护。在实际执行中,由于早期行政管制手段存在财政压力大、环境治理成本高且治理效率低、难以调动企业自主治理污染等弊端,导致单一的行政管制手段难以发挥应有的效果,由此美国政府开发了环境税体系、排污权交易体系、财政补贴体系,利用政策引导市场。

在污染问题得到缓解后,气候变化问题得到重视,在国内开始以能源政策为核心推出减碳政策,利用税收、财政等手段持续调动市场积极性,通到调整能源结构、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来实现节能减排。1993年,克林顿政府发布了《气候变化行动计划》,首次提出明确的减排目标:将2000年的碳排放量减少1.09亿吨。在国际方面,美国为提高自身国际领导力、引领全球发展以获取经济与政治利益,表现得相对积极,主张使用市场机制的手段来解决全球碳排放问题,并促进了《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京都议定书》的签署。[12]克林顿政府时期美国减碳政策落脚点转变为能源政策,提出了《国家能源综合战略》及替代燃料免税举措、碳封存项目开发、可再生能源和分布式系统集成计划、清洁燃料资助计划、生物质能研发计划等一系列举措。

进入21世纪之后,国际上对气候变化问题的重视程度逐渐提高,但是此时美国在国际上呈现出较为消极的态度。2001年3月,时任总统小布什政府宣布退出《京都议定书》,因其认为协定目标会损害美国经济。但鉴于能源对外依存度较高且低碳经济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美国政府为维护国内能源安全与避免失去技术优势,仍以相对积极的态度制定国内减碳政策,相继提出了《能源安全法案》(2005)、《低碳经济法案》(2007)等一系列政策法规,以此推动美国新能源的发展。2002年2月小布什政府宣布《晴朗天空和全球气候变化行动》,旨在改善空气质量,并承诺采取积极战略,在未来10年内将温室气体强度降低18%。2007年美国实现碳达峰。

奥巴马政府时期,为提高国际地位并主导国际关系,美国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问题上表现出积极的态度,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对碳减排的目标做出了承诺。在2015年,美国与中国签署了《中美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之后在两国合作推动下,巴黎气候变化大会终于达成了《巴黎协定》。在国内,奥巴马政府重视低碳发展,提出以“绿色经济复兴计划”作为从经济危机中恢复的首要任务,将清洁能源与减排技术的开发视为美国经济新的增长点。2009年出台了《美国复苏与再投资法案》,将开发利用新能源与限制温室气体排放写入了法案中。2015年出台《清洁电力计划》,对美国能源供给侧与消费侧两方面进行改革,推动清洁能源技术创新,推广清洁能源的利用和普及,并且开始关注温室气体减排。

特朗普政府时期,美国在应对气候问题上“开倒车”。上任伊始就宣布退出《巴黎协定》,并撤销了部分气候相关的减碳政策法案,最重要的是废止了《清洁电力计划》,并且在政策上向化石能源倾斜,限制了清洁能源的发展。

拜登政府以来,美国在减碳政策方面又表现出较为积极的态度。上任伊始就宣布重新加入《巴黎协定》,推动全球气候治理,试图在全球解决气候变化问题的过程中占据领导地位。在国内,拜登政府恢复了奥巴马政府时期的积极态度,2021年11月发布《长期战略:到2050年实现温室气体净零排放》,提出了碳中和发展的完整战略框架和一系列具体目标,发布了《应对国内外气候危机的行政命令》《清洁未来法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