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零碳之路

三、零碳之路

法国很早就开始注重气候变化治理问题。在1989年3月参加了海牙举行的第一次气候变化重大国际会议后,1992年法国就在其国内成立了气候变化部长间项目,旨在沟通协调不同部门间的应对气候变化政策。1995年2月,法国在柏林举行的第一次气候变化框架下缔约方会议上提交了《国家气候变化预防计划》,该计划中列出了法国未来将要采取的措施,并确定了高于欧盟平均水平的人均碳排放量削减目标——26.5%,而同时期欧盟的人均减排指标为19.3%。在2003年2月19日的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第20 届会议上,雅克·希拉克总统首次倡议,为了达到预防气候变化的效果,需要将全球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半,这对法国来说意味着其排放量需要削减3/4到4/5。

2004年,法国推出了《气候计划》,确定了达成气候变化防治目标的具体方法和路径,特别要求地方政府采取措施因地制宜地制定具体应对方案。2005年,法国的《能源政策导向法案》(La loi de programme fixant les orientations de la politiqueénergétique,dite loi POPE)更是第一次将气候变化政策与能源政策相结合起来。随后,法国提出了第一个《适应气候变化国家战略》。

在2007年法国举行的环境问题的重大辩论中(Grenelle de l'environnement),法国的气候变化政策开始了重大发展,讨论和明确了一系列在住房、交通、城市化、科技、经济等一系列领域的气候能源政策,并在2009年8月以法律的形式赋予规范性效力。紧接着,法国在2010年颁布第一个《适应气候变化国家计划》,覆盖了2011—2015年的周期。

法国在2015年颁布《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案》,确立了三个短期至中期目标,分别是在2030年将碳排放量减少至1990年的60%,在2030年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减少30%,在2025年电力生产中核能所占比例下降至50%。

2017年7月,时任生态转型部部长尼古拉斯·胡洛特(Nicolas Hulot)提出了新的《气候计划》,旨在加速法国对《巴黎气候协定》的落实,并揭示了法国在2050年实现碳中和的目标。

根据《绿色增长能源转型法案》第173条,法国于2015年11月通过了《国家低碳战略》。这项新的战略明确了法国在气候变化治理过程中的方向、原则、远景和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