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2 监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1.4.2 监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职业准则和职业道德

1.4.2.1 监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1.监理员的基本素质要求

监理员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掌握一定的水利工程建设专业技术知识,包括水工建筑、测量、地质、检验、机电、金属结构等专业知识。

2.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对于一个监理工程师来说,要求有比较广泛的知识面、比较高的业务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如下:

(1)具有良好的品德。

1)爱祖国,爱人民,爱事业。

2)科学的工作态度。

3)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4)能听取不同意见,有良好的包容性。

(2)具有较高的理论水平。

(3)具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

(4)具有足够的管理知识。

(5)具有熟知的法律和法规知识。

(6)具有足够的经济知识。

(7)具有较高的外语水平。

(8)具有丰富的工程建设实践经验。

1)地质勘测实践经验。

2)规划设计实践经验。

3)建设施工实践经验。

4)经济管理实践经验。

5)招标投标实践经验。

6)立项评估实践经验。

7)后评价分析实践经验。

8)建设监理实践经验。

(9)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充沛的精力。

3.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

总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单位派往项目执行组织机构的全权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知识的深度。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精通水利水电工程专业知识,其特长应与监理项目技术方向对口。

(2)管理知识的广度。总监理工程师不仅需要一定深度的专业知识,更需要具备管理知识和才能。只精通技术,不熟悉管理的人不宜胜任总监理工程师。

(3)领导艺术和组织协调能力。

1)总监理工程师的理论修养。总监理工程师应把现代化行为科学和管理心理学作为自身研究和应用的理论武器,具有组织理论、需求理论、授权理论、激励理论等理论知识及修养。

2)总监理工程师的榜样作用。总监理工程师的实干精神、团结精神、牺牲精神、不耻下问精神、开拓进取精神和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对下属有巨大的号召力,容易形成班子内部的合作气氛和奋斗进取的作风。

3)总监理工程师的个人素质及能力特征。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决策应变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协调控制能力、交际沟通能力、谈判能力、说服他人的能力、必要的妥协能力等。

4)开会艺术。总监理工程师应掌握会议组织与控制的技巧,高效率地主持好各种会议。

1.4.2.2 监理人员的职业准则

《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 288—2014)规定了监理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职责,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工程建设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技术和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妥善保管并及时归还发包人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

(5)不得与承包人以及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岗位证书、资格证书或注册证书。

(7)只能同时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执业或从业。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9)不得索取、收受承包人的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

1.4.2.3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

(1)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2)执行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3)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4)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5)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或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6)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生产厂家和施工方法。

(7)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8)不泄露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9)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