禅宗灯史《宝林传》和《祖堂集》

第九章 禅宗灯史《宝林传》和《祖堂集》

随着禅宗向社会各个阶层的深入传播,影响的扩大,以及出于它与其它佛教宗派争夺佛门正统的需要,以历代著名禅师的传承世系为经,以记述他们的事迹语录为纬的禅宗史书便应运而生。禅宗标榜直承佛、西土诸祖直至菩提达摩及中土列祖之法,师师相传,“以心传心”;灯能照暗,以法喻灯,谓代代传法如同传灯,故称这类史书为“灯史”;又因为以记述语录为主,也可称为“灯录”。

在中国禅宗的早期传播过程中,北宗禅僧净觉《楞伽师资记》、杜朏《传法宝纪》以及成都保唐禅派的《历代法宝记》,已经初具禅宗灯史的性质,但与后世的灯史相比还很朴素,篇幅也短,并且记述的世系或是以北宗为正统,或是以保唐禅派为正统,而随着这些禅派的消亡它们也从社会上迅速消失,直到本世纪才从敦煌遗书中发现。

以慧能为祖的南宗在8世纪后期迅速兴起,北宗日趋衰微并消亡。在南宗中以马祖的法系和石头的法系在唐后期发展迅速,并且成为禅宗的主流派,到五代时从中形成禅门五宗。9世纪以后由这两大法系的禅僧撰写的《宝林传》、《圣胄集》、《续宝林传》和《祖堂集》等禅宗灯史,是中国禅宗深刻演变历史的生动写照。

《宝林传》现只存残本,《圣胄集》、《续宝林传》现已不存,《祖堂集》虽国内早已失传,但本世纪在韩国发现,现在国内也有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