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主题与性爱舞蹈
爱情是人类艺术永恒的主题(主要的题材),舞蹈更是这一主题中的主角,对于原始人来说,性爱是他们日常生活中极为重要的内容,于是,舞蹈与性爱便由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认为艺术起源于性爱的理论即性爱说又称性选择说,它是达尔文进化论的一个组成部分。作为进化论的创始人,达尔文并不是一个美学家或艺术理论家,但他在阐述进化论的过程中,谈到了原始人类艺术活动与性选择的关系。在达尔文看来,生物的进化除依赖自然选择外,生物的性选择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动物在性选择中,总是选择那些身体上最健康强壮、外表上最美的个体作为自己的性的对象,从而把它们最健康强壮也是最美的性状遗传下去,经无数代的发展进化,适应生存的物种其外表就变得越来越具有其适应性特征,在达尔文看来,这种适应性特征便是美的,在以美作为性选择标准这点上,人与动物并无本质的区别,因为人与动物都有关感。达尔文甚至认为,某些野蛮人的美感还不如动物,他说:“人的审美观念,至少就女性之美而言,在性质上和其他动物的并没有特殊之处。就其表现而论,这种美感也与其他动物一样,变化多端,不但族类与族类之间有很大的差别,即使在同一族类之中,各民族之间也不很一样。根据大多数野蛮人所欣赏而我们看了可怕的装饰手段和听到了同样吓人的音乐来判断,有人可以说他们的审美能力的发达还赶不上某些动物,例如鸟类”。([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第137页,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潘光旦,胡寿文译)
这就是说,人类创造的艺术如歌唱、舞蹈等,与动物(例如鸟类)的歌唱与舞蹈之间也不存在本质的区别,它们都是服务于性选择的,其功能一方面是为吸引异性,另一方面为赶走情敌,因此:
后世情词并美的演说家,游方的歌手或器乐演奏家,当他们用音调铿锵的歌词或言辞在他的听众中激起各种最强烈的情绪的时候,大概决不会想到他所用的方法正是他的半人半兽的祖先,在求爱和对付情敌的时候,用来把彼此的情欲打动得火热的方法。
(同上,第867页)
总之,人类所创造的歌舞等艺术,在最初都是表现情爱的,是为性选择服务的。这便是艺术(舞蹈)起源于性爱或性选择的说法。
达尔文关于动物也有美感的说法我们是不能赞同的,因为动物在性选择过程中所欣赏的只是那种有利于生存与进化的某种优良性状,而绝不是什么美,假如动物也有美感,它应该同样可以欣赏其他物种的美,然而事实却不是这样,一只雄孔雀哪怕长得再美,母鸡也不会欣赏它,母鸡欣赏的只有公鸡身上的某些优良性状。如果母鸡也有美感,它就应该会欣赏孔雀的美才对。而人却不一样,他不但可以欣赏异性的美,也可以欣赏同性的美,还可以欣赏其他任何物种的美;他在性选择过程中可以展示美、欣赏美,他不在性选择情况下也可以展示美、欣赏美。而把人的歌唱、舞蹈等同于动物的歌唱、舞蹈更是错误,动物的“歌唱”、“舞蹈”仅仅只是在求偶或觅食等情况下传递某种信息的手段,它是靠本能来表演,而人的歌唱、舞蹈是一种艺术创造,这种创造是人进化到高等动物而且还要在文化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才产生的,尽管在原始阶段有时要与性爱活动融合在一起,但它仍然不可与动物的鸣啼、跳跃、飞翔等活动同日而语。关于这种区别,我们后面还要再论及。
尽管达尔文关于美感与艺术的说法存在明显的错误,但他关于艺术最初是与人类性选择活动融合在一起的说法,却得到越来越多的人的赞同,著名的英国学者霭理士就支持性选择说,霭理士在《性心理学》一书中,从性心理的发展角度论述过原始人的舞蹈与性的关系,他认为在性选择过程中舞蹈扮演着一种特殊的角色,它比其他艺术都更适合于性选择:
赛吉尔把舞蹈叫做“肌肉的性恋”(muscle erotism),赫依烈(Healy)认为舞蹈是一种肌肉与骨节的享乐,又添上“皮肤的性恋”。不过舞蹈的时候,视觉确也有它的任务;视觉的观看与肌肉的活动须双方合作,缺一不可;而在相当形势下,两者又都可以成为性的刺激,有时候观看所引起的性刺激比动作还大。在许多所谓野蛮的族类里,舞蹈是性选择的很重要的一个方法;体格健全、动作精敏的舞蹈者真可以接受女子的青眼而无愧。
[英]霭理士《性心理学》,第75页,三联书店1987年版,潘光旦译
原始人的舞蹈不但与性有关,有时甚至是性的直接展示:“在所谓野蛮民族里,第一性征往往成为可以艳羡的对象。在许多原始民族的舞蹈里,男子性器官的卖弄有时候是一个很鲜明的节目;原始的舞蹈又往往本来富有性的意义,这一类的卖弄自属在所不禁”。(同上,第66页)
关于舞蹈有助于性选择的说法,不少研究者都注意到这一问题,格罗塞就说过:“一个精干而勇健的舞蹈者也必是精干和勇猛的猎者和战士,在这一点上跳舞实有助于性的选择和人种的改良”。([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第170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蔡慕晖译)普列汉诺夫也注意到舞蹈在性选择中的作用,他说:“两性的舞蹈,指望着激起性感。男女选择对象的手段:灵巧的舞蹈者通常是强壮的战士和灵巧的猎手”。([俄],普列汉诺夫《论艺术》,第143页,三联书店1974年版,曹葆华译)由于舞蹈是展示人体动态美的艺术,在人类的性爱活动中,比起其他艺术来,舞蹈确实能更直接,更强烈地展现性之美,激发性的情欲,从而能更好地服务于人类的性选择。
性选择的目的是提高人的优良性状,从而使一代一代变得更能适应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总之,性选择理论侧重论述的是提高人的质的问题,但人类在经历了一次又一次严峻的自然灾害的洗礼后,更感到提高人口数量的重要,于是,包含有舞蹈等艺术因素的性爱活动便担负起刺激繁衍更多人口的作用,就这点而言,原始人并不把性看成是肮脏的差耻的行为,而是把它当作神圣的行为来看待,由此而产生了原始民族普遍存在的性崇拜活动。
另一方面,在人类文化发展到一定高度,生物性的性竞争及优胜劣汰便退居次要地位,而种族间的生存竞争提升到比个体间性竞争更为重要的地位,于是,人类的性行为便开始逐渐超越生物性的性竞争与性选择,并进而超越生育的目的,从而一步一步把性行为当做赏心乐事,原本性行为只是一种手段,是为达到性选择和生育的目的而进行的一种必要过程,现在,这种手段与过程反而比目的更重要了,人们往往沉溺于性行为的过程中,享受它所带来的快乐,从而把它的目的给撩在一边。在这个过程重于结果、手段重于目的的演化历程中,艺术——特别是舞蹈扮演着重要的推波助澜的作用。实际上我们的原始祖先就很善于以艺术的形式使性行为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更加引人入胜,在种种有助于性行为的艺术(包括歌、舞、乐、装饰等)之中,舞蹈这种以人体律动为主要表现形式的艺术在直接刺激性欲望、引起性兴奋并增加性乐趣方面,是其他任何艺术所无法比拟的。
原始人类一方面把性与生殖当做神圣的事情予以崇拜,另一方面又把性当做纯粹的享受而乐于从事,在这两方面的活动中,舞蹈都扮演着远比其他艺术更为重要的角色。
原始人类对生殖力的歌颂与崇拜,既包括祈求多子多福,也包括祈求丰产丰收,祈求人丁兴旺与祈求五谷丰登、六畜兴旺是一致的,由此而产生的各种神圣的性崇拜仪式后来便发展成宗教祭典的一部分,即使是进入文明社会以后,在相当长的时间里宗教的神圣祭典活动还往往与人们的性狂欢结合在一起,比如在古希腊,一年一度的最为隆重的酒神节就是庆丰收、祈求农业丰产、人口繁衍的盛会,在这个盛会上,人们在神面前表演歌舞、戏剧及体育等,有时女性会围着巨型男性生殖器跳裸体舞蹈,在歌舞表演的高潮便是对肉体的放纵,此时宗教祭坛成了滥交的现场,一方面是宗教的神圣,一方面是人世的放纵与享乐,这两者在歌舞仪式中得到了有机的统一。在东方文明古国印度,这种性崇拜活动更通过宗教把它推到极致,在印度教寺庙的墙上雕满了各种男女交媾图,婆罗门教和印度教主神湿婆(Siva)是毁灭之神更是再生之神,同时掌管生产和生育之事,湿婆还是印度的舞蹈之神,他善于跳舞,他是女子的柔舞和男子的刚舞的创造者,被称为“舞王”,他的典型姿势是一手持鼓、一手持火,另外两手略向前伸出,一腿站立一腿向前抬起,一腿弯曲抬起的动作传到中国被称作商羊腿。湿婆作为舞神同时又主宰着生殖力,巨型男性生殖器称作“林伽”则是他的化身,被供奉在寺庙突出位置受到信徒的崇拜。
在中国,这种生殖崇拜的宗教祭祀活动叫做祀高禖,它在上古时期就有了。
所谓祀高禖就是辅以歌舞等艺术活动以祭祀中国生殖女神女娲,通过这种祭典仪式祈求人口繁衍、人丁兴旺。在这种活动中,人们的高歌狂舞是作为激发性欲的手段,歌舞的高潮便是自由交媾,《周礼·地官·媒氏》上记载:“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若无故而不用令者,罚也”。这种“奔者不禁”的活动显然不仅是未婚男女选择性伴侣的活动,更是一种宗教祭典与性狂欢活动。在万物开始萌发的春天,以歌舞形式祭祀生育之神,并作为性狂欢的节日,这种活动至今仍在我国许多少数民族中保留着,苗族的“跳月”便是著名的例子。在“跳月”中男子要吹笙,是为纪念制作笙簧的女娲的,由于“笙”、“生”谐音同意,用之可以祈求人口繁衍滋生。清人陆次之在《跳月记》里详细地描绘了跳月中“跳舞求偶”的情景:阳春三月,苗家男女青年在家人陪同下聚集在一起,对歌、跳芦笙舞,在狂欢歌舞中,相好者可以“彼负而去矣,渡涧越溪,选幽而合,解锦带而互系”。在这种活动中,跳舞与求偶完美地融为一体,在歌舞中求偶,在求偶中产生歌舞。西南的彝族也有这类跳月或跳乐活动,叫“阿细跳月”,不过我们今天在舞台上欣赏的“阿细跳月”舞蹈已脱离了当初直接服务于性择偶的功能。
关于在性崇拜及性狂欢活动中的舞蹈,一些人类学家称之为“爱情舞”,格罗塞在《艺术的起源》中就曾引述过澳洲人跳的卡罗舞的典型实例;“舞会是在甘薯成熟之后第一届新月出来的时候举行的,且先由男子们饮食宴会开始,于是舞会就在月光之下四周围以灌木的凹地举行起来。凹地和灌木是他们做成类似的以代表女性的器官,同时男子手中摇动的枪是代表男性的器官。男子们围绕着跳跃,把枪捣刺凹地,用最野蛮和最热烈的体势以发泄他们性欲上的兴奋”。([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第164—165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蔡慕晖译),我国土家族的《毛古斯舞》中生殖崇拜的舞叫“甩火把”,舞者每人腰绑一根一尺五寸长的火把,头上用红布包着,以象征男性生殖器,舞时手执火把作出“搭肩”、“挺腹送胯”、“转臀”、“左右摇摆”的动作,以挑逗女性。苗族的《芒蒿舞》则是表演者头戴假面具,身着稻草编成的披衣,双脚涂黑,由单数(单数是阳数,如七或九等)男青年表演,一声鼓响,芒蒿们跳起舞来,做出象征性交的动作,并去追逐周围的女青年。在这类舞蹈中,有时所持的道具甚至伴奏的乐器,也都有明显的性的象征意义,如侗族的木鼓舞,其木鼓是用一根圆木,中间挖出一个凹槽以此象征女性生殖器,而鼓槌则做成男性生殖器模样。除了这些直接的记载外,我们还可以从原始人留下的造型艺术(如绘画)中看到原始性崇拜舞蹈,例如我国新疆天山的康家西门子壁画,120多平方的岩面上,数百名男女在狂热地舞蹈,躬腰曲腿、扭臀出胯,右手上举,左臂在下,其中还刻画出夸张的男性生殖器,两只老虎的生殖器也直挺着,有的舞者还进行着直接的交合,这是一幅原始人类性崇拜与性狂欢歌舞图,它表明了原始时期舞蹈与性的关系。
总之,在原如时期,人类在自身生产过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文化行为,从而形成了人类原始的性文化,它包括性选择活动、性狂欢以及性崇拜等,在这些性文化活动中,总是伴随着艺术特别是舞蹈表演,舞蹈总是与性文化融合在一起的,当舞蹈还是直接为性活动服务时,它还不能算真正的艺术,但终究舞蹈会从性活动中脱离出来,分化出来。从这个意义上说,舞蹈产生于人类的性文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