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观与客观
艺术创造是一个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艺术创作首先来自生活、源于生活,以客观的现实生活为依据,但客观的生活内容必须经过艺术家主观创造才能变成艺术作品,在艺术家创造艺术品的形象思维过程中,艺术家的思想、感情以及个性风格等这些主观因素便渗透到作品内容及形式中去,经过艺术家主观与现实生活客观内容的有机结合,从而使主观与客观两方面因素统一于艺术作品中,因此艺术作品以及艺术之美也就体现为主观与客观的统一。舞蹈作为一门艺术同样也遵循着这一规律,舞蹈作品是客观现实内容经过舞蹈创作者与表演者主观的创造从而体现为一种主客观的统一体。
但是对于舞蹈来说,仅认识这一点是不够的,因为在主观见之于客观的过程中,舞蹈与其他艺术有其不同的侧重点和不同的表现。为此,我们得从舞蹈反映现实手段的特点入手来把握舞蹈的这一属性。
首先我们必须认识,舞蹈反映现实的物质材料与媒介是人体,是活生生的美的人体,这点与其他艺术不一样。美术是用画布、纸张、木、石、金属以及颜料等物质材料塑造形象从而达到反映现实的目的,而画布、颜料等物质材料是有形的,且大多数是无生命的无机物,这些物质材料最重要的特点是它具有很强的可塑性,画家只要掌握一定的绘画技巧,雕塑家只要掌握一定的雕刻技巧,运用手中的这些材料几乎可以塑造出物质世界所有的形象,尽管这些形象是有局限的,如它大部分是不能活动的,绘画只能塑造二维的形象,雕刻一般也不去直接表现对象的色彩等,但是,只要画家或雕塑家愿意,那么,绘画与雕塑就可以以它特有的手段表现自然界的山山水水花花鸟鸟,表现人类社会的芸芸众生各色人等,而且在表现这些对象时可以做到相对准确,画的梅兰竹菊不会被人误解为别的植物,雕刻的男男女女不被当作是其他什么生物。可以说,画家运用画布、颜料或雕塑家运用木、石、金属等这些物质材料时,假如说不能做到随心所欲的话,那么至少可以说,训练有素的画家、雕塑家运用起这些材料来是得心应手的,因为,这些物质材料毕竟是无生命的,人有权任意支配它,可以任意对之涂抹刮削、动之刀斧、施以水火。
相比之下舞蹈可就没那么幸运了,舞蹈塑造形象的物质材料是活生生的人体本身,对于舞者的人体你不但不能对它动之刀斧、施以水火,它甚至还不能像橡皮泥那样可以任意揉捏塑形,实际上人体的可塑性是极其有限的,退一步说,即使有那么一个舞者,他的身体可塑性强到可以像橡皮泥那样随意“揉捏”成任何形状,用它可以表现客观现实中所有对象——包括自然界的所有动物植物以及人类社会的所有形象,那么,这样用人体“揉捏”出的形象还是我们所说的舞蹈吗?可见,舞蹈要用人体去直接反映客观对象,表现现实事物是极其无能的,至少是相当笨拙的。
在世间所有的物质材料中,人体要算最为特殊的材料了,这不仅是因为人体这一材料是活的,而且更因为舞蹈中的人体必须是美的,舞蹈中的人体是经百里挑一与十多年严格调教塑造出的美的活生生的材料,用这样的材料去反映和表现客观现实如此丰富多彩、形态各异的对象,显然是无法胜任的。但是,同样是表演艺术,同样要用人去表演,戏剧及影视艺术却可以很自如地表现客观现实的内容,为什么舞蹈就不能呢?
这首先是由于舞蹈所运用的体态语言的性质决定的。在戏剧及影视表演艺术中,人(演员)所扮演的基本上是生活中的人,现实生活中的人他们的言行举止甚至—举手—投足,在戏剧及影视中基本上可以原样照搬,只是在有些样式中,比如在中国戏曲中,人的言行举止被适当地夸张了,由说变成了唱由动作变成了手舞足蹈,但是他们唱的跳的仍是现实中发生的事件,只是对这些客观现实稍作一些夸张处理而已。然而舞蹈中的手舞足蹈却不仅是夸张的处理,因为现实中人们用以交流的最重要手段——语言在舞蹈中被人为地给剥夺了,舞者人为地把自己变成了“哑巴”,从而仅用一种特殊的体态语言来“说话”,而任何一种体态语言比起发声语言来都是更不确定的语言,其所表达的语义更加含混,因此现实生活中有相当多的内容都无法用舞蹈的“体态语言”来表达。
但是,更重要的问题还在于舞蹈中的“体态语言”不是哑语,聋哑人所用的一套哑语原也可以表达比较复杂的内容,而舞蹈动作是一种美化了的人体动作,它的功能不是用这种人体动作去像哑语一样说话,即使是舞蹈动作也能像哑语一样说话,那这样表演出来的东西就不能算做舞蹈,充其量只能算是哑剧。事实上任何让舞蹈去用动作“说话”,进而把舞蹈变成哑剧的企图都只能是对舞蹈艺术的破坏和摧残。
其次,戏剧等表演艺术它所表现的题材内容很明确,它表现的是人的行为,人的喜怒哀乐及人的矛盾冲突,人的希望和追求,这些题材内容可以很客观地、如实地在戏剧等表演艺术中得到展现,戏剧有时也表现动物题材,如英国的音乐剧《猫》以及中国的儿童剧《马兰花》等,甚至偶尔也有表现植物的,如在一些神话剧或儿童剧中所做的,但在戏剧中,所有的自然事物(包括动植物)都是人的化身,或者说是人借助于它们的躯壳去表演人本身的故事,比如表现某种动物时让演员穿上该动物的外形服装,脸上化成该动物形态,然后该怎么说怎么唱还得按照人的一套去说去唱。除了这些可以借助于它们的躯壳表现人的故事的动植物之外,自然界中大量的无法被借以表现人的事物,特别是无生命的自然物,戏剧则无能为力去表现,或者说,戏剧等表演艺术压根儿就不去做这些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工作。而舞蹈则不然,舞蹈似乎要不知量力地去表现自然界的各种事物,从有生命的动植物到无生命的自然物,天边架起的彩虹,空中吹过的清风,丁东作响的泉水,这些在戏剧中根本无法单独表现的内容却经常成为舞蹈的题材,相反,戏剧经常表现的动物在舞蹈中却较少表现,除了天鹅、孔雀等一些较美的动物之外,即使该动物是像大熊猫那样的国宝,不适合舞蹈表现的舞蹈也绝不会去青睐它,而戏剧极少表现的植物,却在舞蹈里大量出现,特别是那些作为美的象征或某种情调某种精神象征的花,从出污泥而不染的荷花到荣华富贵的牡丹花,从清新谈雅的茉莉花到情趣盎然的雪绒花,它们都是舞蹈不厌其烦地表现的对象。
舞蹈要用人体去表现除了人之外的自然事物,是要用人的躯体去模拟这些客观事物吗?非也。舞蹈其实也只是借助这些事物的躯壳去表现人的某种东西,但它不是像戏剧那样借助它的躯壳去扮演某个人物,而是借助这些事物的外形去表现人的主观精神和情感,在这种主观与客观融合的过程中,舞蹈不是忠实地去模拟客观对象,而是借助客观事物的形象去表现主观的思想情感,在舞蹈所扮演的形象中,主观表现是主要的,根本的,它可以超越客观对象的形象。假如说在戏剧中,人所扮演的动植物还有个像不像的问题,那么在舞蹈中就不是一个“扮演”某个事物的问题,因此也就不存在“像不像”的问题,因为从根本上说,用人体去扮演除人之外的任何事物都是不像的,尽管舞蹈动作有时也要让人们看出所表现的是那种事物,如用人体动作表现流水的状态等,但这种表现不是“扮演”,不追求形似,而是追求其神似,有时只是点到为止,根本的目的仍然是表现主观的思想感情,看起来表现的是那种事物,其实不过是借题发挥罢了。
显然,在舞蹈中同其他艺术一样主观与客观是统一的,但在统一之中舞蹈着力表现的是主观的一面,有时为表现主观的思想感情而不惜把客观对象加以人为的舞蹈化的改变,在舞蹈中,主观不愿去忠实于客观对象,而是反过来,让客观现实按照主观意愿、主观理想进行舞蹈化的变形,使客观现实服从主观的理想。
由于在主观与客观的矛盾统一中,舞蹈重主观轻客观,让客观现实服从主观理想,从而导致艺术中另一对矛盾——表现与再现的矛盾跟着产生相应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