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男性炫耀期
人类最初为什么是男性炫耀自己呢?这可以追溯到动物阶段,绝大部分动物中雄性都是积极的炫耀者,这是生物进化的需要。
根据一般进化论,物体为完成不断进化的任务,作为两性分化的动物就必须进行性竞争,性竞争的目的是争夺配偶权,以使自己的基因得到更多的遗传,而在性竞争过程中,提供卵子并担任哺育后代的一方——我们把它称作雌性,由于所担任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它们是被动的一方,而提供精子的雄性则是主动的一方。根据社会生物学的解释,这是由性别投资的差异造成的,比如人类女性每个卵子就比精子大8500倍,而且一个女性一生只产400个左右的卵子,而男性一次就能放出上亿个精子。女性既然在性投资方面比男性大得多,因此她在性的选择上也是更加的慎重,对对方考察和选择时间更长,考察的内容也更多,而男性由于在两性结合中投资小且不负担怀孕、哺乳等责任,故总是处于主动的地位且侵犯性强,总希望拥有更多的妻妾或性对象,也就更容易见异思迁、朝三暮四,这样才能尽可能让自己的基因得到更多的遗传。
由于这种性别上的差异,使雄性在性竞争中总是扮演主动的更加活跃的角色,达尔文说:“几乎所有的动物的雄性在情欲方面比雌性更为强烈。因此,在雌性面前,互相战斗的是雄性,而富于诱惑力地把种种色相展示出来的也是雄性;而其中的胜利者就把他们的优越性传递给了下一代的雄性。……在两性求爱的过程之中,雄性总是更为活跃的一方。……雌性动物,尽管比较地被动,一般却施展某种程度的诀别与拣选的作用,接受某一只雄的,而舍弃其他的”。([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344~345页,潘光旦、胡寿文译)雄性在这种性竞争中成了性炫耀的主角,雄性的炫耀一方面为吸引雌性,同时也为战胜敌手,有时雄性之间的竞争是你死我活的,比如孔雀,似乎像个花花公子,可与其他雄性争斗起来却是十分凶狠的,特别是有雌孔雀在场的情况。为适应这种竞争的需要,动物两性之间便出现了各不相同的性特征,而且越是实行一夫多妻制,性竞争越是激烈,这种两性的差异就越是明显,雄孔雀与极乐鸟艳丽的羽毛及大而长的尾巴、雄鹿头上的大叉角、大多数雄鸟的能发出歌唱的声音以及人类男性的胡子等等,都是为性炫耀而准备的“戎装”。除此之外,雄性动物还发展出了一系列有时候极为繁琐复杂的性炫耀行为,如雄孔雀的开屏及跳跃,园丁鸟拣来白色鲜艳的植物和贝壳装饰自己的房子及猩猩狂吼乱奔摇曳并折断树枝的行为等等。有时这种炫耀达到了“为炫耀而炫耀“的十分可笑的地步,如一种极乐鸟,可以倒挂在树枝上歌唱并表演杂技,甚至在它的追求者早已离开很久还在独自表演这种无人喝彩的杂技。
实在说,雄性动物的性炫耀有时既可笑、又荒唐,而且,诸如孔雀与极乐鸟那样的长尾巴在实际中既没有什么用处,又成为一种累赘,还可能招至杀身之祸。但为什么还要不惜一切代价进行这种炫耀呢?美国动物学家爱·奥·威尔逊根据他的社会生物学基本观点认为,有机体只是传递或复制基因的媒介物或工具,因此,有机体只要把基因更大量的传递或复制下去,它是不惜一切代价的,动物的性炫耀就是为完成基因传递的一项重要手段和方式,尽管这一手段有时既可笑又危险。威尔逊是这样子解释动物的性炫耀的:“对动物而言,一只雄性完全有能力使雌性受孕,正是它性炫耀的冒险的本钱。它当然可能因华丽的奇装异服面招来捕食者,也可能被长长的大尾巴缠在丛林。但在死亡之前,它可能已有一大批子女了。所以,从基因的角度看,炫耀还是合算的——没有吸引力,即使活得再长,连一次交配机会也没有,基因怎么传播?对基因来说,世代相传是高于一切的。用道金斯的话来说:‘一个雄性如果失去了它的不朽基因,那它即使占有了整个世界又有什么用呢?’”([美]爱德华·奥斯本·威尔逊《新的综合》,见阳河清编译《新的综合》,第171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威尔逊把基因的传递当作生物体生存的惟一目的,这种说法未免有失偏颇,但关于雄性动物不惜一切代价的炫耀这一事实,却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
就绝大多数物种来说,都是雄性作为性炫耀的主角,按达尔文的话说,在整个性炫耀过程中,雄性总是最出色的“演员”,而雌性则是最忠实的“观众”,雄性是在“显美”,而雌性则是在“审美”。人类既然是从动物进化而来的,它本身也得受进化规律的制约,因此至少在人类发展的最初阶段——原始社会,人类男性便继承了动物雄性的神圣职责,尽可能地炫耀自己、表现自己,从而成为各种表演舞台上的主角,而女性则往往只是忠实的观众或起陪衬作用的配角。
由于人类在进化过程中逐渐具备了自由自觉的意识、丰富的想象力及极强的创造性,因此,人类的炫耀行为在所有动物中是无与伦比的,一般说,人类的炫耀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人类在进化中由于种种原因而使身上浓密的毛发消失,从而像莫里斯说的成为皮肤裸露的“裸猿”,而且人类男性虽然有浓密的胡子,但已失去了活动的功能,而在性炫耀时不可能像孔雀那样“开屏”,或像流苏鹬那样可以把脖子上的毛倒竖起来,说“怒发冲冠”或“气得胡子都翘起来”那只是一种夸张的说法,实际上胡子头发是很难竖起来的。但是,人类本身在外形上的不足却可以通过其他手段来强化这种炫耀,比如用虎皮等凶猛动物皮毛装饰身体,用猛兽的牙齿或贝壳做项链挂在脖子上,或像北美印第安人那样用漂亮的羽毛装饰头部以造成“开屏”的效果。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戏曲舞台上的武士将帅头上插着雉鸡毛,身穿插满旗子的“大靠”,这也是继承了人类男性最初用以进行炫耀的手法。人类的装饰——包括文身黥刻及服装等,其最初目的都是用以进行炫耀之用的,有人说服装起源于“遮羞”,其实原始人不但无羞可遮,反而要用种种手段突出其性部位以达到炫耀的目的,“事实上也真不能怀疑原始人的使用性器官掩饰物,除了特意引人注意之外还有其他什么目的……总之,原始身体遮护首先而且重要的意义,不是一种衣着,而是一种装饰品。而这种装饰品又和其他大部分的装饰品一样,为的帮助装饰人得到异性的喜爱。”([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第71—72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第二,人类还创造了更为丰富多彩的准艺术手段以强化性炫耀,其中有两种值得注意,一是歌唱——这是听觉的炫耀,它是从动物的鸣唱吼叫继承下来并从中发展出来的;其二便是我们的主角舞蹈了,这是视觉的炫耀,因为舞蹈一方面炫耀的是自己健康的体魄,另外一方面更是在炫耀身体动作的灵巧、矫健,因此舞蹈往往成为原始人炫耀的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手段。
第三,人类的炫耀逐渐从单纯的、直接的性炫耀中升华了,从而成为一种含义更广泛、内容更丰富的炫耀。这种炫耀便成为一种“本质力量的对象化”,是自我价值的一种肯定,它既是人体美及健康的炫耀,更是创造性、想像力及聪明才智的炫耀,所以用“性炫耀”来概括人类的炫耀就显得太窄了,我们还是把它称作“炫耀”而不仅是“性炫耀”。当然,在原始人类的炫耀中仍有不少是直接的性炫耀,如澳洲原始人跳的“卡罗舞”,其舞蹈是性行为的模拟,而舞蹈的高潮往往是直接的性交,但在大多数情况下,舞蹈已不再是直接的性炫耀了,因为人类炫耀的根本目的是告诉他的观众:“我是最优秀的,我是你的最佳选择”,因此,不管跳的是什么舞,只要能证明他跳得最好就行,所以包括狩猎舞及其他生产劳动舞蹈等都是炫耀的手段,他只是想以此证明:优秀的舞者必然是勇猛的战士、出色的猎手和可靠的丈夫,或者进一步证明,最优秀的舞者是可以成为优秀的领导者的。
第四,原始人类所创造的种种准艺术以及非艺术炫耀手段只是证明炫耀者的健康的体魄以及想像力、创造性与聪明才智等,只要能达到这一目的,那么原始人是不择手段的,虽然他们创造了舞蹈、歌唱等准艺术形式,但实在说,有些舞蹈是毫无美感可言的,有时用“群魔乱舞”来形容也不过分,有的舞蹈甚至充满血腥味道,如非洲布须曼人跳的一种叫“摩科马”的舞蹈又称“血的舞蹈”,舞蹈几乎达到歇斯底里的疯狂地步,一直跳到最后一个个跌倒在地、七窍流血为止,但是,这些没有美感的舞蹈毕竟达到了炫耀的目的。其实我们现代人的炫耀也未见得都有美感,未见得都那么有艺术性,比如,有些男孩子就喜欢在女孩子面前表现自己,而这种表现有时仅仅是扮鬼脸、尖声怪叫、或做一些滑稽的动作而已,他们是以自我出丑或出洋相来达到炫耀的目的的。这就难怪面对原始人包括舞蹈在内的种种千奇百怪的炫耀行为,达尔文会认为原始人在某些方面其审美能力还不如动物,只是我们不赞同动物也有美感的说法。
总之,不管人类的炫耀与动物的炫耀存在多大的差异,有一点是必须肯定的,这就是在人类的原始阶段,人类依然延续了动物炫耀的特点,即炫耀的主体是雄性(男性)而不是雌性(女性),这一点早为许多生物学家及人类学家所证实,如达尔文就指出:“在全世界大多数的地方,但不是所有的地方,男子要比女子打扮得更多一些,而男子与男子之间往往打扮得不一样。有时候,女子几乎是全不打扮,但这种情况是难得的。野蛮人既然让女人负起绝大部分的劳作的责任,又不让她们享受最好的各种食物,那么他们也就不会让女人取得和使用上等的装饰品了,因为这样做都是符合于男子的自私自利的特性的”。([英]达尔文《人类的由来》上册,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871页)格罗塞也说过类似的话:
在最低的文化阶段上却总是男人比之女人更事修饰。这种观点,初看似乎是一个违背我们理论的凭证,其实正是很有利于我们理论的一个佐证。低级民族的装饰区分和高级动物的区分相同,因为,它们同是受着男性是处在求爱者的地位这个事实所支配的。……然而男人并不单是求爱者,他同时也是一个战士。所以他的身体装饰就有了双重理由。
[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第80—81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装饰是这样,舞蹈更是男性一展雄姿的领域:
狩猎民族的舞蹈通常仅由男子单独表演,同时,妇女们只作音乐伴奏。但是也有男女共同参加跳舞,这种舞蹈大部分无疑是想激动性的热情。
[德]格罗塞《艺术的起源》,第170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最后,到了父权制社会,由于男性成了家庭与社会的主宰,妇女更是处于附庸的地位,在这种状况下,舞蹈更进一步成为男性炫耀的专利。可以说,直到原始社会结束之前,我们都可以把它称作是男性炫耀期,在舞蹈中,男性是主角,是中心,是炫耀的主体,女性则是配角甚至只能成为老老实实的观众,在其他准艺术领域(比如装饰)也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