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无意识到有意识
就艺术的本质来说,它是人类的创造。既然是一种创造,那么从本质是说它就是有意识的、合目的性的。马克思在谈到人的劳动与动物的劳动的区别时说:“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他不仅使自然物发生形式变化,同时他还在自然物中实现自己的目的,这个目的是他所知道的,是作为规律决定着他的活动的方式和方法的,他必须使他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1—202页)其实,人的所有活动从本质上说都同劳动一样是一种有目的的活动,有目的的活动是人的一种本质的显示,自然,艺术创造更是一种有目的的创造。
但是,马克思在这里是从最根本的意义上来论述劳动及人的活动的,或者说,这是人类今天对待劳动及其他活动的态度,然而在人类的最初阶段却并非如此,原始人类并不是一开始就具有这种自由自觉的意识的,特别是人类的精神创造活动,其一开始是与物质活动搅在一起,并受物质的纠缠的,人的精神创造活动——包括艺术创造——一开始是融合在人的其他活动之中,它与生产劳动、人口繁衍等等基本生命活动融合在一起,经过漫长的岁月才逐渐从中分化出来的,人并不是一开始就有意识地抱着创造艺术的目的去进行主动创造的,人们在从事我们称之为“原始艺术”的活动时,并没有意识到这就是“艺术”,他们也不可能意识到,因为当时他们还不具备真正意义上的审美意识。人类最初的艺术是人类其他活动的副产品,它是在人类从事其他活动过程中,经过漫长的岁月,在无意之中逐渐产生的,与此同时,人的审美意识也在漫长岁月之中逐渐觉醒,并逐渐形成。而一旦艺术脱离孕育它的母体从而成为人的精神活动时,人便依靠已经觉醒了的审美意识进行主动的有意识的创造,此时艺术才成为人类有意识的、有目的性的主动创造。
为说明上述这一问题,我们有必要介绍关于艺术“起源”上的另一种说法,即“宣导说”。
“宣导说”是在我国先秦时期的《吕氏春秋》中提出来的:
昔阴康氏之始,阴多滞伏而湛积,阳道壅塞,不行其序,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故作舞以宣导之。
确实,舞蹈可以散淤化滞、舒通筋骨、强身健体,这在当今仍是舞蹈的一项重要功能,中国的舞蹈更与武术、体操以及气功等结合,形成具有中国特色的以舞治病健身的传统,三国时名医华佗创造的模仿动物的舞蹈(或曰武术、体操、气功等)——“五禽戏”,其功能也是用以强身健体的,将有害身体的“阴气”通过舞蹈动作加以宣导,以此将体内郁积的毒素排出去。有意思的是,大禹因治水而患了类似关节炎之类的病,使之无法自然行走,导致“步不相过”,后人据此创作了著名的舞蹈动作“禹步”,先是被巫师运用,后流传到民间成为常见的一个舞蹈动作,这大概也是想以毒攻毒,以“禹步”来疏导阴气,使人避免象大禹那样患上关节炎。
《吕氏春秋》上的宣导说,很有点像亚里士多德的净化说,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曾论及悲剧的作用是“借以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Katharsis)”。(亚里士多德《诗学》,第19页,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罗念生译),在这里,亚里士多德用了一个词叫Katharsis,该词作医学上术语可译作“宣泄”、“求平衡”、“净化”,而作为宗教仪式的术语,则有“涤罪”、“陶冶”的意义。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的“净化”、“宣泄”作用对后世美学影响重大,就医学角度说,亚里士多德关于艺术的“净化”、“宣泄”作用与中国的“宣导”作用是相符的。
无论是“宣导说”还是“净化说”,从本质上说,它们都是艺术功用的理论,就舞蹈而言,它确实具有宣导或净化的功用,但这种理论还不能说是艺术(舞蹈)起源的理论,因为对于原始人来说,他们不可能在还没有产生艺术(舞蹈)之前就想到艺术(舞蹈)会有这种功用,从而为要达到宣导或净化的目的而去创造艺术(舞蹈)。其实原始人所创造的任何文化——包括舞蹈在内,最初都不可能有明确的目的,并根据这一目的去创造它,从文化行为的发生学角度看,人类的任何文化行为最初都没有明确的目的,只是这种行为在不断的实践过程中,人们逐渐发现了它的功用,这才逐渐产生有目的的行为,艺术(舞蹈)的产生也是这样,是先有了类似艺术(舞蹈)的活动,比如模仿动物的舞蹈,后逐渐发现这种模仿动物的舞蹈具有强身健体的功用,这才产生主动创造这种舞蹈的动机,进而真正地主动地创造出舞蹈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