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蹈与人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

3.舞蹈与人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

在舞蹈的起源问题上,有一个因素往往被人所忽视,这就是人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对这个因素的忽视又是由于人对动觉的忽视而引起的。

人类的感觉主要有五种,这就是视觉、听觉、嗅觉、味觉、触觉,它们分别由五种感觉器官所掌管,因此它们又被称作五官感觉,人对外界信息的获取主要是通过这五种感官来实现的,其中绝大部分信息是通过视觉与听觉获得的。但是,在人类五官感觉之外还有另一个感觉,这就是动觉,有人也把它称之为“第六感觉”。动觉主要是对人体自身运动状态的感觉,人在行走、奔跑、跳跃以及翻滚跌扑等运动中要把握身体的运动状态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就需要运用动觉,同时人对周围环境发生的运动,如由地震引起的大地的震动,坐在船中由水浪引起的摇动等,对这些运动的感受与把握也要用上动觉。在动觉中有一种主要的感觉即平衡感,它是由人耳中的前庭器官来感受的,而对于震动、跳动等各种状态的运动,则几乎是用全身绝大部分器官去把握。

动觉不仅人类有,应当说所有的动物都具有动觉,当人还处于猿类阶段时,其动觉就已经相当发达了,但在人类进化过程中,由于身体发生了一系列变化,特别是人的活动方式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而导致人的动觉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这其中最根本性的一个变化是人的直立。

从猿类的四肢行走进化或直立的人,它使人的身体结构发生了根本的变化。直立引起的手脚分工,使双脚专门负责支撑身体重量并从事行走、奔跑、跳跃等活动,而双手则腾出来专门负责制造工具与使用工具。双腿为了能有效支撑身体重量并能负重行走,还要能完成更快速度的奔跑及在复杂地形上的跳跃,于是,双腿逐渐进化成更长、更直、更粗壮有力,这就导致人体的重心进一步的上移。人类双脚直立原本就比四肢着地更难保持身体的平衡,现在身体重心的上移更使人难以保持身体的平衡,再加上人类还要从事跋山涉水、负重行走以及与猛兽搏斗等各种复杂的身体活动,于是,如何在从事各种复杂的身体动作中保持平衡,并在保持身体平衡的前提下还能进行各种复杂的身体运动,这就成了每个人都要面临的难题。

人类的婴儿在还没学会走路时仍要用动物的行走方式——靠四肢着地爬行,逐渐长大以后才一步一步学会走路、跑步、跳跃及进行更为复杂的活动,人由进化而产生的身体结构的变化为人类能够进行这些运动提供了条件,人虽然天生就有动觉,但动觉却不能使人天生就会各种复杂的运动,每个人要掌握这些复杂的运动方式却需要经历长期的学习与反复的练习,曾有人从小就被关押在窄小空间里,这些特殊的“囚徒”到长大后被放出来时连走路都不会,这说明即使是走路这种最基本的运动,如果没有经过学习与练习,人也是无法掌握的。由此可见人的平衡能力及身体协调能力主要是靠后天学习与练习出来的。人对动觉的敏感性是需要后天学习与练习。

然而人的平衡能力及身体的协调能力却是人类从事生命活动的最基本的能力,如果不具备这种能力,或者这种能力不强,那么,人的生命活动就要受阻甚至无法进行。人的这种运动能力大部分是在各种实践活动中学习并掌握的,但有许多技能却需要专门的练习,特别是那些没有直接实用意义的身体运动,也就是我们前面所论过的非专门化技能,这却是需要专门的练习。于是,当我们的祖先在一天的生产劳动及其他活动结束后,便会在一种娱乐或游戏的活动中,展开对身体平衡能力及协调能力的练习,当然,这种练习在当初也是无意中进行的,并不是有意的主动的进行练习,因为原始人在当初是不可能意识到它的意义的。实际上最初的练习只是一种十分随意的、无目的的动作,随便的跳跃,随便的跌扑翻滚以及随意的使自己的身体处于各种摇摇欲坠的状态很快又让它们恢复平衡,但是,在这样的随意动作中,他们体验到了动觉的感受,而在一次又一次的动作中,他们逐渐把握了对身体的控制能力,把握了对这种行为的动觉感受。

既然最初人们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完全是一种无意识的活动,那么,假如一个人在这种游戏中体验与把握到了动觉,却没有得到报偿,一无所获,人们就不可能产生再度体验这种动觉的欲望,这种活动也就不可能再度发生,我们的舞蹈也就永远不会产生,然而生物体的进化机制是个自动控制系统,既然人的动觉对生命活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那么,进化机制就会使人产生一种本能,即一旦获得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便会使人产生一种精神与肉体的快感,快感便是对获得这种能力的奖赏。其实人的任何一种感觉都有这种特性,即当他从对象或某种行为中获得一种感觉,只要这种感觉对人的生存是有利的,它便会由感觉而产生一种快感,以促进人们再次去获得那种感觉,反之,如果对人的生存不利的,便会产生一种不快感或痛感,以警告人们逃避它。人的动觉也是这样,一旦感觉到了自己身体的某种运动,只要这种运动对生命活动或身体健康有利,它就会引起快感,反之,如果这种运动对身体不利,比如过重地摔在地上等,那就会产生痛感,使人们避免再次发生这样的动作。实际上身体的许多动作,比如有节律的踏地或手的舞动,它既无危险,又能让身体得到健康的活动,它就能产生快感。

但是,人类在最初进行的一些活动完全是无目的的,只是在无目的的一些动作中偶然获得某种快感,这才逐渐变成了有目的的,每当一个人无目的的做了一些动作,比如身体倾斜到几乎跌倒的程度又惊险地恢复了平衡,那么,此时他便会产生一种快感,而且这些动作越是惊险,恢复平衡越困难,一旦被完成,那么它所获得的快感就越强,于是,他便会再度重复去做那些动作,以求再次获得快感。连续的重复某个动作,便是一种人体的律动。与此同时,当一个人因完成这些动作而获得快感后,会通过自己的情绪表现传导给别人,使别人也一齐加入行列与他做一样的动作,以求能获得一样的快感,经过反复的互相感染,这些动作便成了一种集体的行为。于是,具有社会性的人类便会逐渐形成一种习惯,即抓住一切机会开展这类娱乐与游戏,并创造出越来越多的动作,为的是体验与把握人体动觉,从中获得精神与肉体上的快感。显然,这样不断重复的动作是一种有节律的人体动作,它,也就是最初的舞蹈。

由此可见,人类最初的舞蹈便产生于人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但是,如果说人类为体验与把握动觉而创造出各种惊险的动作,那么这类动作发展出的艺术应该是杂技而不是舞蹈,为什么我们这里只说舞蹈呢?其实杂技与舞蹈最大的区别在于杂技只是单纯地表现动作的惊险与技艺的难度,而舞蹈则要使那些动作节律化,它展现的是人体动作的韵律性,尽管在艺术发生的最初阶段舞蹈与杂技是不可分割地融合在一起,但它们仍然是各有侧重的,我们前面正是从人体的律动角度谈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的,是专门谈舞蹈的发生问题,并没有否定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也能产生杂技的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人类出于对动觉的体验与把握而创造的各种身体动作,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一种非专门化的技能,而在舞蹈过程中对这些技能的展示,也是一种对人体动态美的炫耀,这就是说,人类最初的舞蹈活动从三个不同的角度看,它具有不同的功能,而这三种不同的功能,便是导致人类创造舞蹈这种艺术的三种内在动因,而这三种内在动因对于舞蹈的发生都是必不可少的,因此我们说,舞蹈正是在这三种内在动因的共同作用下产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