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系统方法研究舞蹈审美形态

3.用系统方法研究舞蹈审美形态

就一般的艺术门类来说,由于它们的形态相对单纯,根据约定俗成的习惯用法对之进行形态归类是完全可以的,但就舞蹈这种比较特殊的艺术门类,由于其物质媒介的复杂性,以约定俗成的习惯做法进行研究就不够了,当我们把舞蹈审美形态看成一个复杂的系统时,我们就得运用系统方法对之进行研究。

前面已提到,目前为止,前苏联的莫·卡冈可以说是用系统方法研究艺术形态的最有成就的美学家,在他的《艺术形态学》中不但有对系统研究方法的理论阐述,还有运用系统方法进行的艺术形态研究的实践,读者如有兴趣,可以仔细研读他的《艺术形态学》著作。(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6年出版的中译本,凌继尧、金亚娜译)卡冈的艺术形态学研究此不赘述,我们关注的是如何对舞蹈形态进行系统分析。

系统论是20世纪20年代中期由美籍奥地利生物学家L·V·贝塔朗菲提出来的,原是针对生物界的机械论与活力论的讨论而发的,后来逐渐由此发展出一般系统论。一般系统论虽是系统科学中的一个理论分支,但它着重理论分析,并针对包括生物系统在内的所有系统,因而具有方法论的意义。20世纪下半叶以来,它在美学上逐渐被人们所运用,我们运用的系统分析方法便是根据一般系统论的原理进行的。一般系统论主要包括三大原则,这就是整体性原则、最优化原则和模型化原则。所谓模型化,是指用系统模型来代替难以直接描述的真实系统,通过系统模型来把握真实系统的本质,这就需要运用电脑进行系统仿真、建造模拟系统,而最优化则是运用系统方法所要达到的目的,即选择出最优方案,使系统达到最佳状态,这是模型化所要达到的目的。对于舞蹈来说,运用电脑进行模型化分析,并从中找出最优解决方案,达到最佳效果,目前在一些先进国家已有专业人士在从事这项工作,由于这项工作专业性太强,我们在这本一般的美学理论著作中不去涉及它,我们所运用的系统分析方法主要是运用系统论的整体性原则对舞蹈形态进行分析。

整体性原则是系统论中一条最基本的原则,系统是由若干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的要素组成的一种具有特定功能的有机整体,而任何一个系统都是更高一级系统中的组成要素,同时,任何一个系统的要素本身往往又是较低一级的系统,它们以一定的结构方式共同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所谓整体性原则就是把对象(在这里就是舞蹈)作为由各个部分(它们也是低一级的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进而研究它们的构成形态及发展规律。整体性特别强调“整体大于它的各部分的总和”,比如当我们把一部舞剧作品看成一个系统时,我们可以看到它是由演员的人体及人体的一系列动作构成不同的舞蹈段落(如独舞、双人舞、群舞等)组成的,这些舞蹈段落又组成了场次或幕,而几个场或幕则组成了一部完整的作品,其间还有服装、化妆、灯光、布景,道具等手段的配合,在一部完整的舞剧作品中,独舞、双人舞及灯光布景等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按一定的结构方式组成一个有序的整体,从而产生出原先各部分所没有的整体效果,如作品所表现的意象及其他内容,比如在芭蕾舞剧《安娜·卡列妮娜》中,序幕与结尾处出现的越来越逼近的三盏黄色的火车灯虽说只是并不复杂的灯光制作,但当它与安娜·卡列妮娜的舞蹈动用互相配合时却产生了一种原本这种无生命的灯光所没有的意象,它与其他手段共同作用很好地表现了安娜·卡列妮娜的悲剧。可见,在对一部舞蹈作品进行整体性分析时,不但要分析它们所组成的各个部分的特性,更要研究各个部分之间的结构方式,在研究民间舞蹈时,道具的使用与舞蹈动作的关系也就是它们之间的结构方式,它比单独分析舞蹈动作或道具的形态更为重要,因为一个系统的性质并不是由它的组成要素所决定的,而主要是由它们的结构方式,由各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所决定的。

系统分析还有一个重要原则即动态性原则。一个有机的系统必然是一个动态的不断生成与发展的过程,其中整体与部分、部分与部分、整体与环境以及不同层次之间必然要进行信息、能量及物质的联系与交换,在不断的联系与交换中才能使系统产生一定的“系统质”,达到一种整体效应。故在系统分析时,特别要注意系统的动态发展过程,即要把一个静态的共时性的系统放在动态的历时性过程中进行研究。比如当我们研究中国古典舞形态时,除了应看到“古典舞”是在历史的不断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同时还应当看到我们对“古典舞”的研究与把握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只要我们稍作分析就可以看到,始于20世纪50年代的中国古典舞研究在当时所把握的审美形态特性与今天对它的认识相比已大大发展了,就是说,我们对古典舞形态的把握也是一个动态的过程,而从舞蹈实践的角度看,20世纪50年代所编排的古典舞,如《宝莲灯》等与今天所编排的一些“古典舞”相比,当今的有些“古典舞”简直可以算作是“现代舞”了。

在进行舞蹈形态的系统分析时,还要特别注意一个原则,即层次性原则。一个大系统往往是由不同层次的子系统组成的,而不同层次的子系统按一定的方式形成有序化的结构,有时候下一级的子系统与上一级的子系统以及它们的母系统形成一种简单的层次序列,我们对它们的分析就像剥笋一样一层一层剥开就行了,比如当我们从艺术层面来分析舞蹈时,舞蹈系统就从属于上一层的艺术系统,而艺术系统又从属于更上一层的人类文化系统,因此我们进行形态分析时可以按“自上而下”的顺序进行,即先分析人类文化系统,再分析艺术系统,而后进入舞蹈系统;也可以按“自下而上”的顺序从舞蹈系统追溯到人类文化系统。但这种层层递进叠加的层次关系是比较简单的,在大部分情况下不同的子系统间并不是层层叠加的关系,而是在不同的角度、不同的层面上产生交叉,这犹如我们用一把刀子切一块大蛋糕,有时从左边切进去与从右边切进去刚好重叠,但更多的情况是由于切入的角度不同,所产生的切面层次并不重叠,而是在不同角度上产生某种交叉,比如当我们从人体的运动形态特性角度分析舞蹈时,可以得出“内聚”或“内倾”以及“外展”或“外倾”这两种形态,而当我们从审美意象角度分析时,又可以得出阴柔之美与阳刚之美两种形态,这两个层次的形态之间在大部分情况下是重叠的,但也存在相当程度的交叉现象,这是我们需要特别予以注意的。

我们看到,在舞蹈美学中,对舞蹈形态的分析有多种方法,即使是专门研究舞蹈形态的理论家们,他们的分析结果却各不相同,有时几乎每一个理论家所分析出来的结果都不尽一样,他们对舞蹈特性的总结就更是“多姿多彩”,每部著作中所归纳出的这个“性”那个“性”都说法不一,如作为教科书则会令学生无所适从,所以会出现这种状况,根本原因就在于他们各自站在不同层面上从不同角度对舞蹈形态进行分析,因而所得出的结论也就各不相同,但是,如果我们弄清他们所分析的层次及切入的角度,他们所划分出的形态及所归纳出的属性也就不会让我们感到混乱了。问题在于,在众多分析家中,有的分析就不是按一定的层次进行的,有的分析就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因而所归纳出的特性就不能真正作为舞蹈的某种本质属性,比如有人归纳出舞蹈具有“民族性”,这看来没有错,但这仅是在舞蹈内部通过对不同民族舞蹈的分析中归纳出的特性,当我们把分析的层次提到整个艺术系统中来看,却发现“民族性”并不是舞蹈所特有,而是所有的艺术所共有的属性,因而它就不能作为舞蹈普遍的属性看待。又如动觉性是舞蹈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特性,有人甚至依此而把舞蹈称作“动觉艺术”,但是,当我们将动觉性作为舞蹈的特性时却要弄明白,这是从什么角度说的,是从舞者角度说的还是从欣赏者角度说的,同时,还要把分析的层次再提到艺术系统中,看看在其他艺术中是否还有某种艺术其动觉特性表现得比舞蹈还要突出,如果舞蹈中动觉特性还不如其他艺术,那么至少应当说舞蹈是“动觉艺术”的一种,而不是惟一的“动觉艺术”,也不是最典型的“动觉艺术”。

最后,系统分析还需要注意一个原则,即连续性原则。系统中各个并列的部分或曰子系统之间并不是一种非此即彼的关系,在处于两极的两个子系统之间存在着许多亦此亦彼的过渡形态,它们共同组成一个连续的子系统即“连续统”。这就要求我们除了分析两个子系统的特性外,还要更加注意在它们之间存在的亦此亦彼的过渡形态,研究它们是怎么过渡的,比如独舞与双人舞看来是非此即彼的,但它们之间仍存在一种过渡形态,由男女两个分别跳一段完整的独舞,这种形态从单人表演的角度看是独舞,但它们又是两人跳的,故又可看作是双人舞,实际上它们是介于独舞与双人舞之间的形态。又如在“开、绷、立、直”与“拧、倾、圆、曲”这两种运动特点之间实际上存在大量的过渡形态,它们构成了人体运动连续的形态系列。

以上是对舞蹈进行系统分析时应该注意的几个基本原则。在开始着手进行舞蹈的形态分析之前我们还要明确一个问题,这就是舞蹈作为一个系统,可以切入的层面很多,可供分析的角度更多,如果从每一种角度每一个层面上都进行分析,可能出现既繁琐又难以把握真正本质的现象,因此找准角度、把握最有意义的一些层面便显得十分重要。这里还包括学科本身的关注点问题,就美学来说,主要应把握舞蹈的审美形态特性,对其他相关学科如社会学政治学、经济学等的关注点应有所涉及,但不必停留太久。

我们所以对舞蹈形态采取多角度多层面的分析研究,主要目的有三:

一是在横的共时性方向上的研究,目的是把握舞蹈作为艺术形态的特性,这是舞蹈形态研究的最主要内容。

二是在纵的历时性方向上的研究,目的是把握舞蹈形态的动态发展,这其中一部分问题我们在第二章也就是舞蹈的发展一章已探讨过,而有一些问题则属于中外舞蹈史的问题,又由于纵横两个方向上的交叉,使得我们对每个问题如果都从纵的与横的两方面来探讨,便会出现繁琐论证的现象,故下面我们不再专门从纵的历时性角度对每个问题都进行论证,而是在横向研究的同时,将其动态发展问题揭示出来。

第三,对舞蹈各个子系统的研究,力求从不同角度将舞蹈的各种特性立体化地揭示出来。

由于舞蹈形态构成的物质媒介是活动的人体,而我们前面已说过,这活动的人体在舞蹈中是一种复杂的具有多种规定性的存在,它与其他表演艺术(如戏剧)中演员的人体存在具有质的不同,因此,作为人体艺术的舞蹈,在分析其审美形态时应把人体作为分析的最重要基点,从各种角度把握舞蹈中的人体特性,方能抓住舞蹈的本质。

在开始具体进行舞蹈形态学探讨之前,还需要说明两点:一是舞蹈美学关注的是舞蹈形态的审美特性,因此对于舞蹈的存在形式、舞蹈的样式以及舞蹈的体裁等等方面的形态划分一般不去具体论述,通常把这项工作留给舞蹈概论这门学科去做。另外,虽然舞蹈具有多种存在形式,如体育舞蹈、生活舞蹈等,但是,最能体现舞蹈审美特性的形式则是艺术舞蹈,故我们将主要从艺术舞蹈的角度来探讨舞蹈的审美形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