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共同体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德育共同体的构成要素

从上述对德育共同体的内涵界定,我们可以进一步将德育共同体理解为:以共同的价值取向为基础,由个体出于本质意志形成的关系共同体,在维系和发展群体关系的同时,更为强调个体在实践中的交互主体性,主张多元育人主体在积极对话、启发引导、持续反馈中形成主体间的互动关系,通过集体实践达成教育目标和规范价值。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的特有属性,以整体性、主体性、协同性的要求,指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凝聚成以德育为主导的教育系统。这个系统因为目标的提升和成员素养的提高,不断动态地协调地向前发展。

系统由要素组成,“要素是系统的最基本的组成部分,它决定了系统的性质”[29]。中国高校是以德育共同体理念形成的开放性、整体性、动态性的教育系统,它由不同的要素组成。对德育共同体构成要素的不同看法实际上体现了不同的德育价值观,我们认为德育共同体的系统要素由德育的主体和客体构成。“我们可以列举许多构成教育活动的要素,其中有些要素是教育活动的必要成分,缺少这种成分就不成其为教育;另一些要素属于教育活动的充分条件。条件越充分,教育活动越有效。作为教育活动的必要成分的要素,称为‘教育的简单要素’”[30],因此,这里的主体和客体仅指德育共同体的简单构成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