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自在式”到“自为式”的内在超越
自在和自为作为人存在和发展的两个阶段,可以简单地描述为:自在即“自然存在”,自为即“自主作为”或“自觉作为”。人类发展的历史已经证明,只有当人的自主性、自觉性充分释放出来时,人的发展才是彻底的、全面的。辅导员从“自在式”专业发展走向“自为式”专业发展,体现辅导员作为“人”发展的自然过程,符合德育共同体对主体的规范要求,是辅导员职业发展的理想归宿和理性选择。
(一)从“自在式”专业发展走向“自为式”专业发展的必要性
长期以来,辅导员被视为实现高校德育目标的手段和工具,被动地实现外界所订立的标准,执行外界所规定的要求。辅导员的主体性缺失导致辅导员专业发展意愿不强、专业知识不足、专业水平不高,严重阻碍了队伍质量的提高,也使德育共同体的完善和发展遇到障碍。“我们对高等教育的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迫切,对科学知识和卓越人才的渴求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辅导员从“自在式”专业发展走向“自为式”专业发展,是适应这种外在刚性变革要求的体现,也是辅导员内在自主发展需要的体现。因为人从不满足于“自在”的状态,从没有停下前进的脚步,人凭借永不停歇的自为性活动,满足生存和发展需要,同时也在时刻谋求进步和发展空间的过程中,“在外在事物上刻下自己内心生活的烙印”[15]。这种内在的超越是基于自我的“无限可能”,不是靠外部推动就能实现的。辅导员如果一直停留在被动的、适应性的“自在”状态,势必会被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事务性工作消磨了职业理想,产生职业倦怠、削减职业认同也就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辅导员的发展不能通过机械地复制工作经验来实现,而要通过创造性的生成与发展过程来实现。从“自在”向“自为”的超越,是衡量辅导员专业发展成熟度和觉悟程度的重要指标,也是辅导员队伍逐渐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
(二)实现从“自在式”专业发展向“自为式”专业发展的升华
辅导员要在深入思考“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些根本问题的过程中,逐渐明晰如何进一步提升专业知识和专业水平,履行好德育共同体关键主体的职能。首先是要激发专业自觉意识,转变发展的自我认识。人的主体性突出地表现为对自我的认识,是自我需要、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自觉意识。辅导员在工作中能够经常性地审视自己的行为,在习以为常的工作中打破思维定式,结合自身发展的需求主动地改善自我认知。也就是要学会深层次地思考“我是谁”“我为什么属于这个群体”“我将成为什么样的人”等问题,从“自在”走向“自为”。这种专业自觉意识一方面来自不断变化的外部工作环境带来的工作危机感和紧迫感,辅导员要不断提高专业能力和水平去化解这些危机和困难;另一方面来自辅导员内在的主动愿望,也就是辅导员本身对职业的热爱和认同。激发辅导员自主专业发展的强烈自觉意识,是辅导员专业发展的原动力。第二,要激励辅导员形成发展的自我规划。《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将辅导员职业能力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并对每个等级的工作年限、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工作评价等做了具体规定,体现了辅导员职业发展的渐进性和阶段性。辅导员可以据此清晰地对照自己当前所处的职业发展阶段和所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形成自身职业发展努力方向和目标,按照人才发展规律循序渐进地进步提升。第三,要帮助辅导员实现发展的自我塑造。辅导员的自我塑造是指辅导员不满足于现有的发展境遇,而去不断创造新的职业价值的过程,实际上就是辅导员不断自我践行职业目标的过程。在实践中思考、在思考中成长,是辅导员自我塑造的有效路径。辅导员要坚持学习、善于学习,不断总结提炼实践中的经验,并将其上升为辅导员工作的理论,形成自己对德育工作的思考和研究,将自己塑造成“反思型实践者”。这种反思型实践可以帮助辅导员在成为培养学生成才的“高级专业劳动力”的过程中,实现与学生的共同成长,实现职业的自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