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同理论概述

一、协同理论概述

“协同”一词最早来源于希腊语,指的是事物或系统在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各要素之间的有机结合,强调相互协作、配合和谐性与一致性。《现代汉语词典》将其解释为“各方互相配合或甲方协助乙方做某件事”[2],强调的是主体间的互动目标性以及各方面相互配合协作,以共同达到某一目标的行为。协同思想源远流长,但是“协同”作为学术概念被提出来,是源于1976年西德著名理论物理学家赫尔曼·哈肯(Hermann Haken)创立的协同理论(Synergy Theory)。协同理论所强调的“协同”主要指向系统中多个要素之间的相互协调、相互合作或者同步的联合作用,广义上它包含了竞争和合作两方面,但重点是强调合作。就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所说的,“许多人协作,许多力量结合为一个总的力量,用马克思的话来说,就造成‘新的力量’,这种力量和它的一个个力量的总和有本质的区别”[3]。所以,协同理论也可以说是“协调合作之学”。

协同理论是系统科学的分支理论,是系统的“自我构建”理论,也被称为“协同学”或“协和学”(Synergetics)。一般系统理论认为,系统是由各种不同的要素组成的集合,而且各个组成部分(要素)和总体(集合)是处于一定的相互关系中的,并与环境发生着密切的联系;万事万物都不能脱离系统而独立存在。哈肯提出的协同理论则进一步从系统演变的视角,研究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系统中各个子系统在外界的物质、能量与信息等多种因素的作用下,所产生的非线性相互作用而形成协同效应的机理和规律。它的基本思想主要包括协同效应、伺服原理和自组织原理,其核心思想是“协同导致有序”。哈肯从系统及其进化的角度集中研究协同效应,并把协同效应提到方法性科学的高度加以概括。作为系统科学的分支,协同理论提出后在物理、数学、化学、医学、经济、生态、社会、工程等许多学科领域都产生了巨大影响。它所倡导的系统化、整体化的观点,在教育领域已经得到广泛且有效的实践,诸如我们所熟知的“协同教育”“教育合力”等。

协同教育是协同理论应用于教育领域的产物。美国、加拿大等国研究协同教育理论较多,付诸实践应用也较早,在教育改革的多项实验中应用该理论。在我国,1987年李仲涟首次在《论心理的协同效应》[4]中将协同理论引入教学研究领域。但直到1996年,“协同教育”一词才出现在研究文献中,刘纯姣在《学校家庭协同教育构想》[5]中进行了阐述。她认为,教育是一个由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构成的整体系统,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是其中的两个主要子系统,通过发挥各自的自组织能力在一定条件下形成协同效应。此后,协同教育因其巨大的优越性引起了国内教育界的广泛关注,学者们分别对协同教育进行了阐述,他们共同的核心思想是:联合对学生有影响的“家庭、学校、社会”等各个社会机构的力量对学生进行教育,提高教育效率,增强教育效果。教育合力则强调系统整合教育目标、内容、方法、载体、人员等各种教育资源和力量,在此基础上使之体现出空间结构上的层次性和时间结构上的顺序性,形成协调一致、相互配合、综合作用的教育效果。如果不能如此,那各种教育资源就有可能重复、浪费,教育力量就会相互抵消。综上,协同理论在教育领域的实践,强调的是整体性,彼此之间相互配合、相互影响、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从而达到良好的育人效果,这点与德育共同体要求内部各要素之间协同配合以实现共同目标的思想是一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