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育共同体的主要特征
德育共同体将高校内部与学生德育教育活动相关的成员都凝聚成一个集体,通过认同与参与、分工与协作、自主与自由等方式,共同推进高校德育目标的实现。这个过程本身就是持续推进的过程,既要促成最终德育目标的实现,又要促成共同体中各个主体自身价值的实现和德性养成。结合前面关于德育共同体的内涵界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对高校德育共同体建构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出德育共同体的几个主要特征:第一,认同参与。德育共同体是价值共同体,在多元主体的相互交往、共同参与、集体实践中生成德育的价值。第二,有机关联。德育共同体是关系共同体,其成员有共同的育人目标、协同育人的实践,彼此有机关联,各有分工,平等合作,和谐共生,交往生成。第三,协同发展。德育共同体是实践共同体,德育共同体的目标指向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全面落实,这里不仅有学生作为德育主体的全面发展,也有教师作为德育主体的职业发展和德性养成,源于主体间本身就存在相互促进的影响,而且在这种促进中,彼此得以成熟和发展,实现德育共同体的持续发展和完善。
(一)认同参与:成员之间有角色认同、共同分享的基础
德育共同体是共同体成员目标一致性导向的价值共同体,成员因为共同的育人目标,付诸育人实践,在主动参与德育教育的过程中共同分享人才培养的成果。正如前文所言,立德树人是高等学校的立身之本、办学之基,人才培养是高校办学的逻辑起点也是现实归依。高校的所有成员都应站在认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立场,培育起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行动力,并将此落实到培养学生的实际行动上,共同参与到立德树人的德育事业中来。
(二)有机关联:成员之间平等合作、彼此影响但有分工
高校是由多要素有机结合而成的、具有特定多功能(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国际交流与合作)的实体系统。当然,还有办学方针、培养目标、规章制度等非物质实体所组成的概念系统,为高校这个实体系统服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是以德育共同体的理念形成的实体系统和概念系统的统一,它围绕德育目标和要求,由教学部门、学工部门、教辅部门、专业院系等方面构成工作系列,由这些部门的管理人员、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等构成主要人员系列,由相应的规章制度构成资源系列。人员在系统中的分工是不同的,但彼此间具有相互关联性和服务性,每个成员既为别人服务又接受别人的服务,彼此影响。如管理人员、教师、辅导员为学生服务,管理人员也为教师、辅导员服务,学生以自身的成长给予所有教师以工作的价值回报。
(三)共同发展:成员在集体协同中实践目标、互为促进
马克思主义哲学认为,人的全面发展和人的价值实现具有内在统一性。人一方面有自己的各种需要,并总是希望从他人和社会中得到尊重和满足;另一方面,人又希望自己的存在和创造的一切能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使自己成为对他人、对社会有用的人。也正是在不断的发展中,人的价值逐步得到实现。高校教师培养学生,为学生发展创造条件,学生以个人的发展成就回报教师的辛苦栽培。在这种过程中,教师主体和学生主体在德育中的价值都得以实现。而且,德育共同体中的个人不是以个体孤立的方式存在,他们以群体合作的方式,互为促进,在集体协同中提升道德认识水平并持续地进行自我更新、自我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