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参与协同育人的基本思路

第三节 辅导员参与协同育人的基本思路

我国建立辅导员制度的初衷是加强党对高等教育事业的管理领导,保证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发展,保证党的政治规范的有效落实。辅导员制度的缘起、沿革、发展都始终围绕贯彻落实党的思想政治教育政策规范而展开,一直以来,这支队伍兢兢业业、甘于奉献、奋发有为,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但也因为如此,长期以来在高校形成了一种职业偏见:只要谈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就认为这是辅导员的工作,“与我无关”。我们不能否认,在高校中存在这样的现象:有的专业老师认为完成教学任务就等于完成了育人职责;有的认为课堂上只要传授学科专业知识,无法实现课堂思政教育,思想政治工作是辅导员的事;有的认为上级部门的思想政治教育要求只要通过文件落实到辅导员身上,就算是完成了政治规范要求……这一系列问题导致目前高校仍然存在重智育轻德育、重教书轻育人、重科研轻教学、重学术轻思想政治工作、重任务布置轻协同配合等现象。

辅导员是高校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但绝对不是唯一的力量。我们一再强调高校德育共同体涵盖了多个子系统和多种要素,德育工作是项体系庞大、结构复杂的系统工程,工作的实效性受到系统内各主体的制约。过去那种从一个主体(辅导员)或者多个主体(辅导员+学生)局部着手改进德育工作的方式,显然已不能很好地解决现实中的所有问题。这就要求高校必须重视各个主体彼此间的配合,不仅要发挥各主体应有的作用,维系德育共同体运行的正常化和有序化,还要协调各主体相互配合产生的协同效应,整合发挥出1+1>2的功效,使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朝着有序、高效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