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认同对职业发展的影响
职业认同会对从事该职业的个体的心理和行为产生影响,通过工作满意度、工作成就感、自我效能感、职业承诺、工作压力、职业倦怠、离职意向等体现出来。已有研究结果表明[9],强烈的职业认同有助于克服个体对工作条件的不满,提高工作满意度,降低离职倾向;职业认同也会影响组织认可,两者之间呈现正相关性;职业认同与工作满意度、工作成就感、自我效能感等形成正相关性,职业认同度越高,工作满意度、工作成就感、自我效能感也越高;职业认同与职业倦怠、工作压力、离职意向等形成负相关性,个体越是认同自己的职业,就越少经历职业倦怠,降低离职倾向。教师职业认同能有效规范教师行为,影响教师的职业承诺、工作动机和自我效能感。职业认同是个人努力做好本职工作、达成组织目标的心理基础,对个体生命意义具有显著的预测作用,是人们获得和拥有积极心理健康状态进而做好本职工作的重要保障。
辅导员职业在众多职业中可以说是十分特殊的,它不仅关乎辅导员自身的发展,对学生未来的影响更是长远而不可逆的。因此职业认同对辅导员职业而言,有着更为特殊的重要意义。职业认同对辅导员的职业发展具有动机功能、创造功能和引导功能。在初次选择职业时,个人对辅导员职业价值的肯定是辅导员职业认同的开始。伴随着职业发展的进程,辅导员对职业的职责要求、技能条件、职业价值和社会地位的认识会不断深化。辅导员职业认同的深化与辅导员职业发展过程紧密相连,它既是辅导员职业信念构建、职业归属感增强的过程,也是辅导员职业生命体验升华的过程。当辅导员个人能够从职业中得到满足感、获得感时,对职业的认同会支撑和强化他们不断地创造新的职业价值和职业体验。在这种反复的良性循环中,不断构筑辅导员的职业信念,引导辅导员精神的自我悦纳,促使辅导员在职业发展中走向职业化、专业化。
(一)良好的职业认同有利于构筑辅导员的职业获得感
获得感的本意是获取某种利益后所产生的满足感,有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不同的群体、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需求,会有不同的感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指出,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就是要让人民享受到更多改革的红利。马克思说过,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多同他们的利益有关,获得某种利益是让人产生获得感的基础条件。我们希望辅导员能够扮演好德育共同体关键主体的重要角色,不能完全寄希望于辅导员的奉献精神,最终还得靠让辅导员有“获得感”。有获得感才可能在职业发展上走得更远、走得更专,这种对人的发展需求的满足也是符合人的全面发展规律的。辅导员的职业获得感要让辅导员觉得,这是有盼头的工作、有体面收入的工作、可以在过程中获得自我满足的工作,让辅导员有种个人未来发展握在自己手中的现实感。职业认同有利于构筑这种获得感、现实感,而且职业认同和职业获得感之间是相互正向影响的关系。职业认同水平高说明在职业上的获得感强,而有获得感才能进一步加深对职业的认同,激励在职业上的进一步发展。
一方面,职业认同是职业发展动力形成的心理基础。具有强烈职业认同感的辅导员更容易激发内生的动力,将个人全方位的力量都调动到工作中,感受这份工作带给自己的成就感、满足感和幸福感。而缺少职业认同的人会对工作之外的其他东西过分看重,并由此产生浮躁心理、不平衡心理、矛盾心理,甚至产生消极怠工、频繁转岗等行为偏差,无形中造成德育人力资源的浪费,更会造成辅导员本身的倦怠,失去工作的热情。在访谈调研中也了解到,一些辅导员觉得与业务教师相比,他们作为教师的身份得到的支持、尊重和肯定相对较少,辅导员工作容易给人以低层次、低产出、低价值的负面印象。问卷调查显示,22.05%的辅导员完全不同意他们享有与其他任课教师同等的地位,33.07%的人认为辅导员在高校育人团队中不具有绝对的话语权,49.14%不愿意终身从事辅导员职业。这些显然与辅导员最初的职业期待和个人理想出现冲突,影响到他们的职业选择和认同,职业获得感也无从谈起。
另一方面,职业认同在工作压力对职业获得感的影响中起着部分中介作用。研究表明个体的压力与其主观幸福感呈显著的负相关,工作压力会对个人的身心健康造成负面影响并最终影响人的主观幸福感。辅导员如果长时间处在工作压力的冲击下,就会逐渐积累起对辅导员职业的负面心理,从而导致较低的职业认同感,最终影响职业幸福感、职业获得感。职业认同形成的过程是多重矛盾相互斗争、相互交织、相互影响的过程,是面对工作压力的调节过程。个人发展需求、学生需求变化等都会导致辅导员产生工作压力,这种压力会使他们对自己的职业抱负进行重新评估和定位。职业认同度高的辅导员往往能够积极面对压力,成功克服压力,保持始终向上、积极乐观的工作态度。
(二)良好的职业认同能够激发辅导员职业价值的创造力
任何职业的产生、存在与发展都是以特定的职业价值为前提的。职业价值是职业存在的意义,体现职业属性、功能对人的需要的满足关系。施恩(Schein E.H.)职业价值分类理论将教师职业价值分为外职业价值和内职业价值,外职业价值通过教师职业地位、吸引力等体现出来,比较容易被人认识;内职业价值一般通过职业情感的积极体验、职业意志的有效提升表现出来,比较难以认识和体验。辅导员的职业价值源于学生、学校以及社会对辅导员的尊重、信任与认可,体现在政治价值、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三个方面,其中政治价值和社会价值是外职业价值,自我价值是内职业价值。政治价值是辅导员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过程中,所具有的特殊政治作用,是辅导员作为德育共同体关键主体的价值表征;社会价值主要体现在辅导员与德育共同体其他主体共同培养“又红又专、德才兼备、全面发展”人才的高等教育目标上;自我价值是辅导员在完成组织使命和社会要求的同时,丰富、充实和提升自身素养,提高自身社会地位,获得相应的社会赞誉。辅导员职业是政治价值、社会价值和个人自我价值的高度统一,体现了辅导员对社会需要的满足,体现了立德树人工作的意义,它强调的是辅导员怎么表现自己作为德育共同体关键主体的价值。一方面,辅导员扮演“引导者”“支持者”“成长合伙人”等角色的过程,也是自我道德修炼的过程,锻造了个人的素质和能力,为自我价值的实现奠定了基础;另一方面,辅导员要扮演好这些角色,也要成为自我潜能的“重新发现者”,强化自身的道德修养,使自己能够胜任这些角色的责任、规范。
德育共同体中关键主体的角色定位,丰富且深化了辅导员职业的价值内涵,同时也对辅导员职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辅导员所追求的职业价值绝不仅限于物质待遇等现实经济层面,而是更加注重超越物质、超越现实的精神层面的目标追求。辅导员的职业价值不能单纯以经济收入、待遇等进行衡量,更重要的是体现在对学生的培养上,体现在超越物质现实、高于道德伦理的精神方面。但问卷调查显示,多数辅导员认为岗位报酬太低是影响他们职业认同的最主要因素。职业认同强调辅导员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积极感和肯定性评价,更强调超越物质的精神层面的获得感和满足感,是辅导员对职业的基本性质、价值取向和主要规范的认识,决定着辅导员对职业及其属性的总体判断,它是支持和引导辅导员进行职业评价、职业决策和实现职业发展的内在动力。基于不同水平的职业认同,同样都是从事辅导员职业,每个人的行为取向和职业发展可能大相径庭。从这点上来讲,良好的职业认同有利于进一步激发辅导员对职业价值尤其是外职业价值的不断创造,并且在创造中不断实现自我价值。
(三)良好的职业认同可以引导辅导员精神的自我悦纳
个体从婴儿期开始就产生了自我的萌芽,这种自我伴随其一生。从意识到自我的存在开始,个体就产生了“某种关于自己的能力、外表和社会接受性等方面的态度、情感和知识的自我知觉”,“把自我当成一般的客观事物所做出的知觉和评价”[10]。对自我保持接纳的态度即自我悦纳,是个体保持良好心理状态的关键。自我悦纳意味着个体充分了解、正确认识、坦然承认、欣然接受自己的一切,既包括喜欢和欣赏自己的优点与长处,也包括改正和接受自己的缺点与短处。自我悦纳首先要求个体正确认识“物质的我”,包括自己的年龄、身高、体重、外貌等个体特征;再是正确认识“社会的我”,主要是指自己在特定群体中的地位、角色、与其他人的关系等;还要正确认识“精神的我”,即自己的情绪、智力、性格、气质、兴趣爱好、道德观念、价值观等。这些“自我”又集中表现为个体的自尊、自信、自爱、自强。
辅导员要实现在德育共同体中的价值向度,首先要做能够正确认识自己并悦纳自己的人,也就是心理健康的人。因为只有在悦纳自我的基础上,才能悦纳他人、悦纳学生。自我悦纳是辅导员职业道德自我养成的重要方面,它可以使辅导员在悦纳自我的基础上更进一步认同自己的职业,它和职业认同之间存在着紧密的相关性。职业认同是辅导员个体不断认识“物质的我”“社会的我”“精神的我”,并保持彼此相融平衡的结果。一方面,自我悦纳是辅导员职业认同的必要条件。职业认同需要辅导员个体在自我形象和职业角色之间,达到动态的平衡。自我悦纳可以使辅导员树立自尊、自信,并在自爱、自强的动力作用下,达到并维持自我形象和职业角色之间的平衡,保持辅导员的职业认同。另一方面,自我悦纳可以减少并避免职业倦怠感,从而强化辅导员的职业认同。自我悦纳表现为辅导员积极追求自我价值的实现,并通过自信、自爱的调节作用,实现自我的超越,能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辅导员职业倦怠的现象。研究也表明,高自尊有利于缓解职业倦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