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育人的主要构成

二、协同育人的主要构成

(一)协同化的育人过程

育人过程的协同化是协同育人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属性。德育共同体以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目标,这是需要多个主体共同完成的多边活动,而且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高校承担德育工作的各个主体尽管都围绕着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在整个育人过程中也存在不协同问题。比如,高校现有的体系设置有校级管理机构和院级管理机构,校级管理机构推动德育工作开展时往往会较多地受到上级管理部门(如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行政安排,而院级管理机构的德育工作开展又较多地受到师生间协作产生的序参量的影响,这样就会导致德育工作的不协调和低质低效。对整个育人过程而言,要确保上下协同、内外协同、前后协同,具体体现为:

第一,内容协同,体现德育教育的全面性。关照学生发展的方方面面,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条件。第二,方法协同,体现德育教育方式的综合性。课程育人、科研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网络育人、心理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资助育人、组织育人等多元育人体系以“结合”的方式协同运作,产生集体的教育力量。第三,载体协同。高校的一课堂主渠道、二课堂校内科研训练、三课堂校外实践服务、四课堂国际交流访学、五课堂网络思政教育的目标一致,协调配合、协同教育、形成合力。各种教育载体的协同并不是简单的线性叠加,而是在优势互补的基础上实现有机整合与协同创新。第四,标准协同。围绕学生发展的德育设计,其设置依据、考量方式、评价标准等都要尺度统一,在标准的制定和法规的执行上做到步调一致。

(二)多元化的参与主体

主体多元化一方面是德育共同体内部承担德育任务的主体的多元化,即不存在特定单一主体的问题;另一方面则是每个独立主体自身需求的多元化,特别是学生主体需求的多元化和丰富性。关于共同体内部主体多元化的问题,我们在前面关于德育共同体的主体构成中已有分析,专业教师、管理队伍、辅导员、学生等构成了高校内部承担德育工作的各种力量。客观而言,这些主体之间存在着竞争与合作的关系,他们拥有各自不同的价值取向与利益诉求,并且掌握不同的教育资源和信息。协同育人就是要打破传统的德育模式,德育工作不再是单向导向学生的育人过程,而是高校内部所有育人主体的共同责任。从参与主体内部来看,每个主体如管理队伍的校级层面组织和院系基层工作者之间也存在不协同的问题,他们之间单线条的上情下达会导致上层不了解基层情况、基层缺乏活力、工作不能落地等问题。又如,师生之间因为缺乏有效的沟通也会导致学生存在排斥德育的心理,或者学生参与积极性不高等问题。所以,基于同一性目标的各个主体应该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紧密地围绕当前德育工作的目标任务,各司其职,沟通协商,平等交流,有效配合,在整体上组织协调,优势互补,形成教育合力,实现单个主体无法达到的整体教育效果。

单个主体特别是学生主体需求的多元化,是指教育主体、教育对象的分众化。当前高校学生主体从“95后”向“00后”转移,呈现出新的个性特点:在现代教育方式下,他们视野宽阔,具有较强的自我意识;对网络突破时间、空间的广泛应用,使他们的学习生活更便利,具备更现代的思想意识和更多元的价值观念,对冗杂的网络信息有独立的思考;在日新月异的发展节奏中,他们更喜欢尝试新事物,具有自发的创新创业意识;在崇尚自由平等的观念下,他们敢于质疑、勇于发声、挑战传统、要求改变。同时,学生群体的内在诉求也发生了变化:他们热爱社会主义祖国但对民族文化认同不高,有共产主义理想但更追求现实目标;重视实际问题的解决但反对道德理论的说教,忽视社会需求但关注自身发展;义务意识淡漠但权利意识增强,强调个性发展但弱化群体共性。学生群体特点与诉求的变化对高校德育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们既要思考如何通过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学生、支持学生、帮助学生,也要思考如何适应主体需求的变化,为各个主体的发展提供条件和支持。

(三)统一化的规则制度

制定统一化的规则是协同育人的实现条件和根本保障。德育共同体中的不同主体有不同的利益诉求,它们所掌握的教育资源和教育信息也不尽相同,这就导致其组织目标和实现手段的多样化。在这种情况下,要使所有人都围绕德育共同体建构的目标而共同努力,似乎存有困难。因为教育资源和教育信息能否实现交换和共享,与主体间共同制定的规则和交换的环境密切相关。如果各方之间没有统一的规则,各干各的,各取所需,就谈不上协同育人,更谈不上构建并完善德育共同体。例如,针对相同的德育内容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宣传部门、学生工作部门会分别制定本部门的教育方案。这就出现了同一主题但相互独立的教育活动,有时候甚至还会出现冲突。所以要构建使各主体都能积极参与进来的、共同接受的统一化的规则制度,使各方都遵循这个规则并围绕同样的教育内容,各司其职。

统一化是指两种以上同类事物的表现形态归并为一种或者限定在一定范围内的标准化形式,其实质是使对象的形式、内容、功能等具有一致性,并将其通过标准或者制度确定下来。在德育共同体中,主要指向选择统一、融合统一和创新统一。选择统一是在需要统一的对象中选择并确定一个,以此来统一其他对象。毋庸置疑,高校始终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任务,高校的所有工作都围绕人才培养这个核心点,所有主体都围绕学生培养而发挥作用。融合统一是要融合不同的德育方法、德育形式等,取长补短,融合成一种新的更好的形式,各方面形成互补性。创新统一是要进一步思考,面对思想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都明显增强的当代大学生,如何用适应他们成长规律的德育方式来促进他们的发展。

(四)同一化的育人目标

育人目标的同一性是协同育人的最终落脚点和最后指向。教育目标是教育活动的灵魂,德育目标是德育的出发点和归宿,它规定了德育共同体运行的方向,对德育过程起到定向、激励、强化、调控的作用,制约着整个德育的展开。德育目标与德育共同体各主体期望自身达到的目标是个有机整体,是德育共同体存在和发展的核心。德育共同体的主体之间形成有效协同,主要依赖德育目标的一致性。如果没有目标或者存在多个主体自身期望达到的目标但不能统一,德育工作就会陷入无序的混乱,德育共同体也会瓦解。因此,德育教育必须以同一化的育人目标为指引,协调德育制度、德育主体、德育内容、德育方式、德育过程、德育评价、德育环境等各方面,从整体上取得优势,提高德育质量,提升育人效果,实现德育共同体建构的价值。

一方面,是教育目标的协同。德育教育包含多重子目标,是由课程目标、活动目标、学期目标、年级目标等共同构成的有机整体,这些目标的协同需要关注德育目标与学校总体办学目标之间的协同、德育目标与其他各类教育(如智育、体育、美育)目标之间的协同、德育内部知情意行之间的协同。所以制定的德育目标要明确、具体,避免盲目性;理论与实际相结合,避免随机性;短期和长期相结合,体现前瞻性。另一方面,是教育目标和各主体自身发展目标间的协同。德育共同体围绕德育目标运行,德育目标是确保共同体内各主体获得发展的前提,也是整个德育过程开展的指挥棒。既要协同教与学、管理与服务、知识丰富与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关系,也要考虑主体自身的发展需求。主体以德育目标为指向,将自身价值实现融入立德树人的德育工作中,不断促使自身发展各方面的协同,包括预期与行动的协同、身体与心理的协同、理智与情感的协同、能力与水平的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