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序

总序

近年来,我国法律服务行业发展迅速,在维护法务对象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等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但是,我们又不得不正视法务领域之中存在的一些现象:法务主体依然是松散型组织,难以真正主导法务活动融入社会经济;法务市场日趋白热化竞争,价格之战最终让法务双方两败俱伤;法务主体更多还是粗放型服务,并未充分释放法务活动的应有价值。反观国际法务行业发展,产业化、规模化、国际化已然成为主流趋势。我国社会发展已经迈入新时代,法务市场需要更有品质、更有价值、更有创新的法务活动,综合国力快速增长、“一带一路”倡议等更是需要法务行业与国际发展接轨。这些促使我们不断思考一系列问题:法务市场究竟需要什么样的法务活动?法务活动的本质是什么?法务活动又需要具备哪些要素?这些法务要素又该如何组织运行?法务行业如何在新问题、新挑战、新机遇面前实现新发展……正是这些思考,我们总结提出了CLEAR理念。

CLEAR既是一个创新理论体系,又是一个创新商业模式,其核心理念是“创建法律与经济广泛适用的联系”(create“law & economics”all-purpose relationship),即在法律与经济之间建立新规则,导入新元素,创造新价值,构建新生态。作者在CLEAR理念指导下,始终坚持理论探索、实践创新,努力探索新领域、新视角和新维度。在对法务经济进行系统性分析过程中,作者积极探究法务活动的本质和要素,进一步提出了法务情报、法务资本、法务技术、法务管理、法务人才、法务科技等诸多创新理论。同时,作者在法务创新理论指导下,立足法务市场客户内在需求,量身设计出法务投资、法务开发、法务金融、法务融资、诉权融资、投资法务等多个法务创新产品,并迅速得到法务市场的强烈回应。随着理论研究、实务创新的加速推进,作者创新提出法务要素多样化、法务活动职能化发展理论,为更多类型法务人才找到多元化发展路径,法务人才也将实现法务职能独立、分工与协作,职能化发展会将专业人才分为诸如程序律师、实体律师、情报律师、调查律师、营销律师、谈判律师、管理律师、秘书律师……

具有内在逻辑性的各模块化、功能化理论在CLEAR理念的统领下逐步构建成完整的CLEAR法务创新理论体系,其为重构新的法务生态确立了发展支点和关联接点,法务经济的系统性分析恰恰对新法务生态做出了系统性诠释。或可预见的是,未来在CLEAR法务生态之中,法务主体将会依托各项法务要素创新出更多的法务产品,真正让法务活动融入社会经济活动,实现法务经济一体化、系统化,为社会和市场创新经济,创造价值!(https://www.daowen.com)

在创新发展过程中,作者真诚希望能够将CLEAR法务创新理论与法务同行、市场客户、资本主体、在校学生等共同分享,为各方主体提供参考或启示,同时向法务变革注入更多创新因子,为法务行业创新发展略尽绵薄之力。根据法务创新理论的整体战略规划,将陆续推出《法务情报》《法务经济的系统性分析》《法务投资》《法务资本》《法务人才》《法务科技》《法务管理》《法务营销》《法务谈判》《法务开发》《法务金融》《法务融资》《诉权融资》《投资法务》等创新理论成果,组成克利尔法务生态丛书并出版发行,以飨读者。作者深知自身水平有限,系列丛书中肯定存在瑕疵甚至谬误之处,希望读者能够给予更多包容,同时更加感谢读者提出批评和建议!创新是CLEAR理念的灵魂,CLEAR法务理论创新与法务实践创新没有终点,作者也将会陆续推出其他理论创新丛书,不断与读者分享更多、更新的CLEAR创新作品、创新思想。

在本系列丛书创作、出版过程中,得到了法律出版社法商分社薛晗社长和赵明霞老师的指导和帮助,申梓璠、纪苏琳和张一琳也给予许多支持和鼓励,谨借此机会向所有为本丛书创作、出版提供帮助并付出心血的人员表示真挚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