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利于推动自身持续发展

一、有利于推动自身持续发展

在法务情报、法务活动、社会活动等组成的结构体系中,特殊的价值定位要求法务情报必须不断持续发展,因此法务情报创新就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活动存在本身就是一种价值,但是法务情报并非如此。纯粹的法务情报并没有任何价值,只有通过作用于法务活动或者社会活动才能激活其潜在价值。当然,如果法务情报本身就没有效用性,自然就不可能作用于法务活动或者社会活动,其价值便无从谈起。换言之,法务情报存在的前提是具有一定的效用性,而价值释放的条件是作用于法务活动或者社会活动。(https://www.daowen.com)

法务情报的效用性是以法务情报具有强大功能为基础的,而创新的直接目的就是丰富和增强法务情报的功能。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法务情报创新是一个保持和提升自身效用性的过程。一旦停止创新,即使法务情报依然可以在旧有领域保存一定的价值,但是在法务活动和社会活动创新的领域,法务情报并不具备相应的功能并创造效用价值,就没有任何存在的意义。这显然不利于法务情报的持续发展。在法务活动和社会活动持续发展的背景下,法务情报并不应该止步不前,至少应该与法务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发展并驾齐驱,甚至应该适度超前,而这需要法务情报创新提供源源不断的驱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