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了法务活动额外风险
2026年03月04日
(三)增加了法务活动额外风险
在法务活动中,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风险,例如,法务主体被法务对象利用从事某些不正当活动以实现其他目的、法务项目被法务主体误判进而损害法务对象利益等。事实上,很多法务项目并非不存在风险,只是大部分没有被意识到甚至被刻意掩盖了而已。在实务中,一份委托代理合同并不能够将法务主体和法务对象紧密地捆绑在一起,双方总是本能地想回避风险,而对风险的判断又并非基于对各种信息的准确掌握,往往是依靠经验和感觉,这显然并不能够很好地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当然,想要完全消除风险只能是理想状态,但是,至少应该将风险降低至可以接受的范围之内。
正如前文所述,法务主体并不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相关信息,因此想要有效识别风险是极为困难的。不可否认,实际操作中部分法务主体经常会利用专业主导优势将风险转移给法务对象,但是这种做法一方面违背了法律职业道德,另一方面更不能体现法务主体的应有能力。对于法务对象而言,在法务活动中相对弱势的地位和对法务活动结果最直接的期待,都让法务对象极为排斥法务活动中的风险,但是由于法务项目相关信息的缺失,不得不承担大量的额外风险。(https://www.daowen.com)
总之,法务情报的缺失降低了法务活动的自身价值,影响了法务活动的应有质量,增加了法务活动的额外风险,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务活动的发展。法务情报的发展对于提升法务活动价值、提高法务活动质量、降低法务活动风险等都有着巨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