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前期情报

(一)法务前期情报

所谓法务前期情报,是指在实际法务项目开始前应用的法务情报。在这个阶段,从个案角度来讲并不存在法务主体和法务项目,但从整个法务市场来看,潜藏着大量法务主体和法务项目。对法务主体而言,赢得法务项目需要经过法务营销和法务谈判两个环节,前者是寻找潜在的法务项目,后者是确定实际的法务项目。相应地,法务前期情报在两个环节又可分为法务营销情报和法务谈判情报。

1.法务营销情报

法务营销的方式有很多种,向不特定对象发布推广信息并被动等待法务对象前来谈判也是一种法务营销方式,虽然期间也要进行信息收集并商业策划,但法务情报并不将此类法务营销方式作为研究重点。法务营销情报更关注主动式法务营销,即主动发现潜在法务项目并定向营销的方式。对法务主体而言,完全可以自主进行主动式法务营销,但受精力、渠道、能力等限制,效率和效果并不一定理想。法务营销情报业务主体可以通过专业手段和特定渠道收集潜在法务项目信息,分析评估后形成法务营销情报产品并提供给法务主体,协助法务主体确定营销对象、营销策略等。对法务营销情报业务主体而言,既可以是接受特定法务主体委托定制法务营销情报产品,也可以是直接生产法务营销情报产品并面向不特定法务主体。

2.法务谈判情报(https://www.daowen.com)

很多时候,法务主体对于进入谈判环节的法务项目都是雾里看花,对法务项目、法务对象等都缺乏足够的了解,只能是被动接受法务对象传递的信息,并基于此凭直觉或临时决断,简单法务项目尚可,但是一旦遇到复杂的法务项目,这种盲目的决策就成了赌博。

法务谈判情报业务主体在通过收集法务项目、法务对象、相关主体、法务情境等的信息后,经分析评估形成法务谈判情报产品,协助法务主体审查法务项目潜在风险、发现法务项目延伸价值、确定法务项目服务方式、制定法务谈判具体策略等。首先是对潜在风险的判断。法务对象基于有意或无意的原因,往往并不能清晰完整地向法务主体传递信息,而法务主体亦未必能从信息中及时发现潜在风险,法务谈判情报就是要提前主动收集各方面信息,分析评估法务项目、法务对象的潜在风险,向法务主体发出提示。其次是对延伸价值的判断。谈判的法务项目实际价值如何、法务项目背后是否还有关联项目可以运作、法务对象是否还有其他法务项目可以运作等,这些都是法务主体在法务谈判时需要了解的,对于拓展法务项目价值是很有帮助的。再次是对服务方式的确定。在对法务项目潜在风险和延伸价值判断的基础上,就可以协助法务主体确定是否接受法务项目、以何种方式接受等问题,避免盲目决定。最后是对谈判策略的制定。在收集各方面信息的基础上,就可能对法务对象的性格习惯、谈判心理、谈判筹码、谈判底线等有所了解,这些都有助于法务主体制定针对性的谈判策略,掌握谈判主动。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虽然法务谈判情报主要研究对象是法务项目、法务对象、相关主体、法务情境等,但法务主体是一个绝对不能忽视的因素,利用法务谈判情报制定谈判策略也必须建立在充分剖析法务主体的基础之上,既要知彼知己,也要扬长避短。

延伸一点,随着法务活动的升级,对于法务主体而言如何尽早识别风险、如何最大开发价值、如何始终占据主动等问题越来越急迫,法务谈判情报也必将越来越受到重视。例如,法务投资作为一种创新产品,风险评估和价值挖掘都是极为重要的,法务谈判情报的价值不言而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