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情报创新是综合创新
2026年03月04日
三、法务情报创新是综合创新
基于法务情报综合性的特征,法务情报创新无论是在创新因素还是创新领域,都具有综合性的特点。
综合性是法务情报的一个基本特征。法务情报指向的对象并不是某个特定行业,而是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可以说是包罗万象;法务情报依赖的因素并不是单一的,而是自然、社会的各个因素,可以说是无所不用;法务情报运用的目标并不是某个特定领域,也是生产、生活的各个空间。(https://www.daowen.com)
正是基于法务情报综合性的特征,法务情报创新也必然是综合性的。一方面,法务情报的创新因素一定是综合性的,任何可能有利于法务情报创新的因素都可能被吸收利用。科技、信息、经济、管理等,各个领域的因素都可能触发法务情报创新并成为借以利用的工具。另一方面,法务情报的创新领域一定是综合性的,任何对于法律和信息有利用需求的领域都可能成为法务情报创新的领域。法务活动、经济活动、管理活动等,都可能成为法务情报创新的领域,也完全可能与法务情报融合、创新而开创全新的领域。可以说,法务情报本身就是个开放的系统,兼收并蓄是法务情报存在和发展的内在要求,极强的兼容性也让法务情报创新有着更大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