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务情报定制主体作为法务情报应用中“三个主体”之一,是法务情报应用的发起者。法务主体是最为主要的法务情报定制主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法务对象、司法机关等特殊主体也可以成为法务情报定制主体。在反向法务情报定制中,法务情报业务主体在事实上扮演了法务情报定制主体的角色。当然,不同的法务情报定制主体在胜任这个角色的能力上是存在差异的,具备一些基本要求无疑更有利于促进整个法务情报应用的开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