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实务活动对于法务情报的原始需求,市场中已经出现了一些获取信息的做法,如个人调查、买卖信息、信息查询等活动。这些做法充其量只是浅层次地获取原始信息,还不能称之为完整意义上的法务情报业务,与法务情报业务在系统性、深度性等方面还存在很大差距。解析双方的差异,也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法务情报业务。(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