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情报的使用

(五)设计情报的使用

法务情报的价值主要取决于本身固有的价值,但也要受法务情报使用方式、使用时间等的影响。明示使用还是暗示使用、直接使用还是间接使用、原始使用还是转化使用、一次使用还是分次使用、单个使用还是组合使用、提前使用还是延后使用等,这些都会影响法务情报的价值。此外,法务情报的使用还需要与其他法务活动措施结合起来使用。这些都要求法务情报业务主体还要在提炼有用的法务情报的基础上,根据法务活动的实际情况制定法务情报的使用方案,设计法务情报的使用时间、方式、与其他措施的配合等问题,通俗来讲就是为法务情报设计“使用说明”。(https://www.daowen.com)

基于法务情报业务本身的保密性等原因,法务情报业务主体并不能够让法务情报利用主体更多地介入其中,也需要与法务情报利用主体维持适当距离以便保持客观性,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法务情报业务主体不需要对法务情报利用主体加以了解。事实上,对法务情报利用主体及法务活动进行一定的了解和评估是科学设计情报利用方案的重要前提,这也保证了法务情报产品适合法务情报利用主体并能被其有效驾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