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务情报创新是主动创新
创新是法务情报一个极为重要的内在基因。法务情报实践本身就带有浓重的探索色彩,虽然在逻辑层面强调严谨,但是法务情报实践更多的是需要创新思维,创造性地进行法务情报应用。同样,法务情报理论也需要不断创新,用创新理论指导创新实践。(https://www.daowen.com)
法务情报固然是被用于协助法务主体决策具体的法务措施,但是法务情报并不因此而被动地存在和发展。相反,独立性特征决定了法务情报必须独立、主动地发展,乃至在某种程度上需要引领法务行业的发展。较之于法务活动,法务情报在很多时候更需要对社会活动有更为敏锐的嗅觉和更为透彻的洞察,尤其是在战略性法务情报中,更需要法务情报在层次上高于法务活动、在发展上先于法务活动。这就要求法务情报必须更为积极主动地进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