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情报很早就出现在人类活动中,是影响人类历史进程的重要因素之一。现代社会中,情报迅速向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领域扩张,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人们对于情报的依赖性与日俱增,对于情报的认识也越来越全面和深刻。在法律服务实践中,法务情报具有提供谈判筹码、事实密码等多种功能,对于提升法务活动质量、降低法务活动风险、增益法务活动价值等都有着巨大作用,法务主体、法务对象等各方主体对于法务情报也有着巨大的内在需求。但是,由于缺乏开展法务情报业务的基本能力、基础条件等原因,各方主体不仅没有能够有效开展法务情报业务并对法务情报产品加以充分利用,甚至对于法务情报概念的认识也是极为模糊和破碎的。在法务主体内在需求和法务对象外在要求的双重挤压下,法务活动迫切需要借助法务情报实现提档升级。法务情报的出现,不仅有助于充分实现法务活动的价值,也将有助于变革传统的法务模式,同时对于彰显法律的公平正义也有着重要价值。
CLEAR理念以“创建法律与经济广泛适用的联系”为核心理念,站在法务行业发展最前沿,始终坚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致力于重新定义法律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作用和价值。通过审视法务行业发展的客观现状,CLEAR理念敏锐地意识到法务情报的缺失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法务活动的开展,而法务情报具有的强大功能不仅可以协助法务主体决策法务措施,甚至可能因此而重构法务行业生态。在对法务情报进行系统、深入研究的基础上,CLEAR理念创新提出了法务情报理论。可以说,法务情报理论是CLEAR理念在法律与经济融合创新实务中的重要体现。
法务情报理论的目标是为家庭、法务机构或法务执业者提供法务情报概念,为法务情报应用的认识和实践提供依据,同时为法务情报的创新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具体来说,法务情报理论体系包括法务情报基础理论、法务情报应用理论和法务情报创新理论三个部分。其中,法务情报基础理论是指法务情报概念的提出、定义、功能设计、理论价值和意义;法务情报应用理论是指法务情报应用范围、适用场景、实现流程;法务情报创新理论是指基于法务情报应用实践,对法务情报理论进行补充、完善,同时,对法务情报实务及理论价值进行优化、创新及创造。(https://www.daowen.com)
在实际法务活动中,法务主体等各方主体普遍缺乏开展法务情报业务的能力和条件,当下的法务市场中也缺乏真正的法务情报产品。但是,随着社会对法务活动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法务行业借助法务情报实现提档升级的内在需求也愈加迫切。可以说,一方面是法务行业对法务情报产品的强烈需求,另一方面却是法务市场中法务情报产品的极度匮乏。CLEAR理念基于对法务情报创新理论的灵活应用,战略性地提出了法务情报商业运营的概念,致力于推动商业性法务情报业务主体的建设,为法务市场提供法务情报产品,促进法务活动的开展和法务行业的发展。可以预见的是,法务情报作为一种高价值的智力产品已然呼之欲出,而其蕴含的商业价值将是极为巨大的,商业前景也是极为广阔的。
法务情报理论是个崭新概念,法务情报产品也是个创新事物,都需要在法务实践中经历检验。随着法务行业的持续升级和情报科学的不断发展,法务情报理论必然需要不断吸收、借鉴、创新、发展和完善。同时,法务情报实践也将在理论指导下与法务、经济、科技、资本等深度融合、创新,演变出更多功能,发挥出更大作用。可以说,法务情报理论和法务情报实践在发展和创新的道路上没有终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