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奇书——恶之花
清初张竹坡把明代“四大奇书”之一的《金瓶梅》正式定名为《第一奇书》刊行,极力提高《金瓶梅》的地位,在其洋洋洒洒十几万字的精彩评点中,虽没有明确说明“奇”在何处,但其“第一奇书非淫书论”“泄愤说”“寓意说”“苦孝说”等观点已大致诠释了“奇”的内涵。“二拍”作者凌濛初对“奇”的见解当最为到位:“今之人,但知耳目之外,牛鬼蛇神之为奇,而不知耳目之内,日用起居,其为谲诡幻怪非可以常理测者固多也。”[1](《初刻拍案惊奇序》)就是说,世人一般只知道身外的“牛鬼蛇神”为奇,而不以为日常生活中或人性中诸多违背常理的“谲诡幻怪”为奇,这里凌濛初把真正的“奇”界定为日常生活中违背常理的种种扭曲的人性,确实是真知灼见,只可惜世人已习惯于堕落、丑恶而不以为奇了,所以凌濛初才要编著“二拍”来使世人“惊奇”而警醒。笑花主人在《今古奇观序》中对此更有一番细致的论述:“夫唇(蜃)楼海市,焰山火井,观非不奇,然非耳目经见之事,未免为疑冰之虫。故夫天下之真奇,在未有不出于庸常者也。仁义礼智,谓之常心;忠孝节烈,谓之常行;善恶果报,谓之常理;圣贤豪杰,谓之常人。然常心不多葆,常行不多修,常理不多显,常人不多见,则相与惊而道之。闻者或悲或叹,或喜或愕。其善者知劝,而不善者亦有所惭恧悚惕,以共成风化之美。则夫动人以至奇者,乃训人以至常者也。”[2]笑花主人进一步发展、完善了凌濛初的思想,把“奇”与“常”相对,其实也就是“俗”与“雅”的对立,因为他认为圣贤豪杰才是常人,当然“常人不多见”了,特别像晚明那样俗不可耐的腐朽社会,高雅的“常人”更是罕见,无奈之下,只能“动人以至奇者”,而编了《今古奇观》。这里所谓“至奇者”,已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世俗”(popular),而是“鄙俗”(vulgar),近乎“邪恶”(evil)了。所以无论是“第一奇书”《金瓶梅》,还是“三言二拍”,乃至《今古奇观》,所谓的“奇”,不是指“常”“正”“雅”,而是指洋洋大观的“俗”“邪”“恶”,且以《金瓶梅》为最。
如此说来,“第一奇书”《金瓶梅》就是最“俗”最“邪”最“恶”的作品了。如果说其他三部“奇书”的故事内容、人物形象中还有一些“常”,比如《三国演义》中刘备的仁、诸葛亮的忠、关羽的义,《水浒》中众多英雄豪杰的正气,《西游记》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等,那么在《金瓶梅》故事的表面叙述中几乎是没有上述作品中的亮色即“常”的,武松等形象虽有些“正面人物”的影子,但在作品中的分量微不足道。对于《金瓶梅》内容的“鄙俗”金学家黄霖这样总结道:“其主旋律是什么呢?曰:暴露。它在我国文学史上的最大特色,就是第一次全心全意将人间的丑恶相当集中、全面、深刻地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在这里,能看到昏庸的皇帝、贪婪的权奸、堕落的儒林、无耻的帮闲、龌龊的僧尼、淫邪的妻妾、欺诈的奴仆,就是几个称得上‘极是清廉的官’,也是看着‘当道时臣’的眼色,偏于‘人情’,执法不公。到处是政治的黑暗,官场的腐败,经济的混乱,人心的险恶,道德的沦丧。有人说,《红楼梦》中除了一对石狮子外,再也没有干净的了。这话说得未免过分。大观园中的主人公们还在为取得自以为干净的东西挣扎着。而一部《金瓶梅》,除了如武松、曾孝序、王杏庵等毫不重要的配角身上闪烁着一星正义的火花之外,整个世界是漆黑漆黑的。《金瓶梅》就是这样一面当时社会的镜子。面对着这面镜子,不能不令人惊,令人叹,令人哀,令人怒,令人迫切希望彻底改变这样的现实。”[3]所以说“漆黑漆黑”的《金瓶梅》是最能让读者“拍案惊奇”的了,因为它确实是最“奇”的,即最“俗”“邪”“恶”的。
“第一奇书”又被视为“淫书”“秽书”,那么,是不是《金瓶梅》中就没有“常”“雅”“正”呢?答案众多名家其实早就给了,如只看了作品前半部的袁宏道就下了“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4](《与董思白书》)的断语,鲁迅也认为:“诸‘世情书’中,《金瓶梅》最有名……同时说部,无以上之……至谓此书之作,专以写市井间淫夫荡妇,则与本文殊不符,缘西门庆故称世家,为搢绅,不惟交通权贵,即士类亦与周旋,著此一家,即骂尽诸色,盖非独描摹下流言行,加以笔伐而已。”[5]就是说,在《金瓶梅》大俗的故事内容的背后,隐藏着大雅的主题思想,这与法国波德莱尔的《恶之花》极为相似,即《金瓶梅》故事表面内容的“大俗”为“恶”,这“恶”后面隐藏着“大雅”即为“花”,所以《金瓶梅》即为“恶”之“花”,或中国小说版的《恶之花》,问题是世人只见“恶”,而看不到“恶”上面盛开的“花”,甚至连“恶”都看不到,而生欢喜心甚至效法心,对此前人早有告诫:“读《金瓶梅》而生怜悯心者,菩萨也;生畏惧心者,君子也;生欢喜心者,小人也;生效法心者,乃禽兽耳。”[6](弄珠客《金瓶梅序》)
《金瓶梅》这朵“恶之花”看来真的不是那么好欣赏的,因为“第一奇书”不仅有“大俗”,更有不易觉察的“大雅”,但一不小心就有可能成为小人甚至禽兽了,所以历代名家巨公总是强调《金瓶梅》的那朵凡眼难识的“大雅”的“花”,时时提醒读者,不能买椟还珠。明代欣欣子有云:“窃谓兰陵笑笑生作《金瓶梅传》,寄意于时俗,盖有谓也。”[7]廿公更是大声疾呼:“《金瓶梅传》为世庙时一巨公寓言,盖有所刺也。然曲尽人间丑态,其亦先师不删《郑》《卫》之旨乎。中间处处埋伏因果,作者亦大慈悲矣。今后流行此书,功德无量矣。不知者竟目为淫书,不惟不知作者之旨,并亦冤却流行者之心矣。特为白之。”[8]清初张竹坡受《诗经》的启发来把握《金瓶梅》雅与俗的关系:“《诗》云:‘以尔事(车)来,以我贿迁。’此非瓶儿等辈乎?又云:‘子不我思,岂无他人?’此非金、梅等辈乎?狂且、狡童,此非西门、敬济等辈乎?乃先师手订,文公细注,岂不曰此淫风也哉?所以云:‘《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注云:‘《诗》有善有恶。善者起发人之善心,恶者惩创人之逆志。’圣贤著书立言之意,固昭然于千古也。今夫《金瓶》一书,亦是将《寨裳》《风雨》《萚兮》《子衿》诸诗细为摹仿耳。夫微言之而文人知儆,显言之而流俗皆知。不意世之看者,不以为惩劝之韦弦,反以为行乐之符节,所以目为淫书,不知淫者自见其为淫耳。”[9]中国文学一直有劝善惩恶的教化传统,《诗经》就是以劝善为主,辅以惩恶的,因而都是“无邪”的,因为“善者起发人之善心,恶者惩创人之逆志”。张竹坡认为《诗经》中属于“惩恶”的《褰裳》《风雨》等篇是“微言之”,而文人君子从中就能“知儆”,《金瓶梅》属“显言之”,为的是让更多的世人“知儆”,可意想不到的是“世之看者,不以为惩劝之韦弦,反以为行乐之符节”,而坚持“第一奇书非淫书”的结论:“所以目为淫书,不知淫者自见其为淫耳。”
对“第一奇书”之“奇”的内涵概括得最全面、精当的,当推清康熙年间与张竹坡同时代的刘廷玑,刘氏在其《在园杂志》卷二有云:“若深切人情世务,无如《金瓶梅》,真称奇书。欲要止淫,以淫说法;欲要破迷,引迷入悟。其中家常日用,应酬世务,奸诈贪狡,诸恶皆作,果报昭然。而文心细如牛毛茧丝,凡写一人,始终口吻酷肖到底。掩卷读之,但道数语,便能默会为何人。结构铺张,针线缜密,一字不漏,又岂寻常笔墨可到者哉!”[10]至此,我们对“第一奇书”之“奇”的内涵应该有一个大致全面的了解了。《金瓶梅》首先“奇”在作品内容彻头彻尾的“俗”“邪”“恶”;其次更“奇”在作品叙事背后的“雅”“正”“善”“常”,就如刘廷玑所说的“欲要止淫,以淫说法;欲要破迷,引迷入悟”,也正如冯梦龙所概括的“另辟幽蹊,曲中奏雅”;再次“奇”在绝妙的人物刻画与描写,“文心细如牛毛茧丝”;最后还“奇”在作品结构的缜密、语言的生动传神。总之,《金瓶梅》从内容到主题、从人物到情节、从语言到描写、从思想到艺术,无不令人“拍案惊奇”,它盛开在晚明昏暗的天空,就像黎明前的黑暗,又像夜空中闪烁的孤星,抑或禅宗的“烦恼即菩提”,而成为世界文学史上的一朵千古奇葩——让人既惊又恨,既惧且叹,由迷而悟的“恶之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