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舍的文学理想:《神曲》情结与“灵的文学”
但丁的《神曲》透露了新时代的曙光——人文主义,但这改变不了作品从框架到主旨的浓烈的基督教色彩。初登文坛的老舍,对宗教虽抱有好感但总有隔膜,但读到但丁的《神曲》,却一见如故,且由此形成了对老舍一生文学创作影响至深的“《神曲》情结”。
老舍在发表于1945年7月的《写与读》一文中回顾了自己20多年来的写作与阅读经历,特别提到了自己初次读到《神曲》的情景和《神曲》对自己的影响:“使我受益最大的是但丁的《神曲》。我把所能找到的几种英译本,韵文的与散文的,都读了一过儿,并且搜集了许多关于但丁的论著,有一个不短的时期,我成了但丁迷,读了《神曲》,我明白了何谓伟大的文艺。”[6]老舍在1937年7月9日发表的《保卫武汉与文艺学习》一文中感慨:“终生写成的《神曲》与《浮士德》是不能在这儿期望的。我们只有随时的心灵火花的爆发,还没有功夫去堆起柴来,从容地燃起冲天的烽火。”1956年召开的全国青年文学创作者会议上,老舍在题为《青年作家应有的修养》的讲话中又提到《神曲》:“我们若是一开始就想写出一部《神曲》或《战争与和平》,一定会使自己失望。《神曲》差不多写了一辈子!”[7]
老舍对《神曲》的妙处心领神会:“论时间,它讲的是永生。论空间,它上了天堂,入了地狱。论人物,它从上帝、圣者、魔王、贤人、英雄,一直讲到当时的‘军民人等’。它的哲理是一贯的,而它的景物则包罗万象。它的每一景物都是那么生动逼真,使我明白何谓文艺的方法是从图像到图像。天才与努力的极峰便是这部《神曲》,它使我明白了肉体与灵魂的关系,也使我明白了文艺的真正的深度。”[8]老舍读《神曲》很受启发,对《神曲》的接受是全方位的,比如“俗语”的运用,文艺的方法——“从图像到图像”等等,其中,老舍最大的收获则是“灵的文学”。
1940年9月4日,老舍应重庆缙云寺佛教友人之约前去参观汉藏教理院,并作了题为《灵的文学与佛教》的演讲,集中表达了对“灵的文学”的看法:“在古代的文学里,只谈到人世间的事情,舍了人世间以外,是不谈其他的,这所写的范围非常狭小。到了但丁以后,文人眼光放开了不但谈人世间事,而且谈到人世间以外的‘灵魂’,上说天堂,下说地狱,写作的范围扩大了。这一点,对欧洲文化,实在是个最大的贡献,因为说到‘灵魂’自然使人知所恐惧,知所希求。从中世纪一直到今日,西洋文学却离不开灵的生活,这灵的文学就成了欧洲文艺强有力的传统。”[9]这里有必要厘清老舍心目中对“灵的文学”的理解。在西方本来的意义上,“灵的文学”是指基督教意味的文学,是信仰的文学,可是老舍却是从他的伦理道德立场来把握的。他所谓的“灵的文学”就是“灵魂的文学”,抑或“道德的文学”,像《神曲》写了人的灵魂,写了天堂、地狱,写了善恶美丑,所以就是“灵的文学”。显然老舍理解的“灵的文学”与西方原意相去甚远,已没有任何宗教信仰色彩。
由是老舍才这样理解中国的文学:“反观中国的文学,专谈人与人的关系,没有一部和《神曲》类似的作品,纵或有一二部涉及灵的生活,但也不深刻。我不晓得,中国的作家为什么忽略了这个,怎样不把灵的生活表现出来?”[10]又说:“谈到中国灵的生活,灵的文学,道教固然够不上——因为他是根据老庄哲学,再渗点佛教等色彩而成的宗教,就是儒家也没有什么,唯有佛才能够得上讲这个;佛陀告诉我们,人不只是这个‘肉体’的东西,除了‘肉体’还有‘灵魂’的存在,既有光明的可求,也有黑暗的可怕。”[11]老舍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理解基本是正确的,但由于对宗教的隔膜,对道释二家的超越性的认识显然很不到位。中国文学中一向缺少“灵的文学”,可是像《红楼梦》这样的伟大的真正的“灵的文学”的作品,却没有引起老舍足够的重视,可见老舍欣赏、追求的“灵的文学”,不是宗教的、超越的,而是停留在理性的、道德伦理的层面上。
因而在这次演讲的最后,针对国内社会黑暗现状,老舍呼吁:“中国现在需要一个像但丁这样的人出来,从灵的文学着手,将良心之门打开,使人人都过着灵的生活,使大家都拿出良心来,但不一定就是迷信。”[12]老舍虽然某种程度上曲解了西方意义上的“灵的文学”,可是他自己却立意要做中国的“但丁”,《离婚》《骆驼祥子》《四世同堂》《茶馆》等“京味儿”力作,原汁原味地袒露、剖析中国人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