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行是一切伦理的基础
孝的观念很早就出现于西周时代,到孔子时代,本来属于宗教伦理的“孝”成为实践生活中的“孝”。孔子说:“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为了维护家庭的和顺,孔子主张对父母实现“无违”与“无改”。在《大学》里有两个地方谈到孝道:“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也谈到“故君子不出家,而诚敬于国”。
在《中庸》里,子思也引用孔子的话,说:“舜其大孝也与。”孔子是非常推崇舜的,这里把舜作为孝最大的象征。相传,舜的生母早逝,其父瞽叟娶后母生了弟弟象,父亲及后母和弟弟不讲道德,屡次想杀害舜,均被舜巧妙脱逃。面对父亲、后母及弟弟的不仁不义,舜却始终以人子之礼孝事父母,友爱弟弟,其孝行感动了苍天,最终感化了父母。最后舜当了皇帝以后,已经八九十岁了,还抱着父亲哭,拿舌头舔他父亲的眼睛,父亲才能看见。舜也因此被列为中国古代的“二十四孝”之首。除个人讲究孝行外,舜履帝位后,还命契做司徒,“敬敷五教”,在天下推行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教的五常教育,不但在当时影响了百姓创造家庭和睦的生活,而且这一家庭伦理道德标准至今仍被人们推崇。
儒学是中国传统家庭伦理的主要内容和主要规则,对于传统家庭起着主导性的规范作用。在传统的共同体内,血缘关系和统治服从关系是人的主要关系,这样,儒家家庭伦理就表现为对这两种关系的规范和维护。站在今天自由个性的人的水准上,儒家家庭伦理中仍然飘逸着父慈子孝、兄友弟恭、相敬如宾等观念。
儒家伦理的核心是仁。仁作为人的最高德行,既是个人的,又是在家庭关系中存在的。因此,儒家伦理从根本上说是德行伦理,不是规范化的家庭伦理或社会伦理。这些规范,是建立在德行之上的。一个家庭成员,固然是家庭中的一分子,但又是一个德行的存在,只有完成和实现自己的德行,才能建立家庭伦理。

德行是一切伦理的基础,而人的德行首先是“天”,即大自然赋予人的道德情感,在家庭关系中则是“亲情”。因此,仁的实现不是从别处,正是从家庭开始的。
仁在家庭的表现就是亲情之爱,进而表现为孝。亲情之爱是一种真情实感,人人皆有。“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儒家强调孝的原因就在这里,即实现亲情之爱。
任何人,从出生到走上独立生活的道路,都是在父母的抚育、爱护下成长的,这一点就任何一个社会而言都没有例外。孔子说,“三年无免于父母之怀”,这是一个千真万确的事实。
父母、子女之间的真情,是一种天赋德行,也就是人类的道德情感。这里没有丝毫的虚假与功利打算。孔子的“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孟子的“幼而知爱其亲,长而知敬其兄”,并不需要特别的灌输与教育,是自然而然具有的,只要加以保护、培养就能够“扩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