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诚之道的功用
本章进一步阐述了至诚之道的功用,认为它在社会和国家治理中具有根本性的意义,要求人们努力发掘自己本有的德行,以追求高尚的至诚境界,为社会发展和天人和谐做出自己的贡献。
在这里,中庸对于至诚之人作了一个生动美妙的描绘。“肫肫”是诚恳笃实之貌。至诚的人有“肫肫”的样子,便可有如渊的深度,有深度才可有广度,有如天一样浩大的广度。如此诚笃深广,自可与天打成一片,浑然无间了。如果不能保持聪明圣智而上达天德的境界,又岂能与天打成一片,从而了解天道化育的道理呢?能够至诚,以上达天德,便是圣人了。

这实际上是子思在描述孔子,也是他对孔子“天命观”的具体阐释。
孔子的天命观主要体现为两个方面,即“天道”和“人道”,且都是围绕人和事而展开的。
天,在孔子那里既是客观存在的自然世界,又是其主观世界的有机组成部分,奉君王为上天之子,作为天在人世间的代表,以“仁德”天子为最高代言人来传达“天命”。孔子采用“道法自然”的方式求得天道,希望达到人与自然的和谐。同时,用其“天命观”为自己入世铺设了一个“天人合一”的文化背景,用“达天知命”、“天道即人道”的天人合一的思想理念,将天命与人运紧密地联结在一起,给人以“达天知命”的生命关怀,试图构建一个人与自然和谐和人与社会和谐的大同世界。
孔子的“大道”,在心性层面,着重强调个人修身养性,要求人们“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在处理人与人的关系上“推己及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从而形成人与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就社会层面而言,孔子的“大道”集中反映到了“礼”上。孔子认为,礼源于天,“夫礼必本于天,动而之地,列而之事,变而从时,协于分艺”,以礼代社会制度。子曰:“不知命,无以为君子也;不知礼,无以立也。”以礼“合于天时,设于地财,顺于鬼神,合于人心,理万物者也”,做到“大人世及以为礼,城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为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进而建设和谐的社会。

如果说孔子提出的“和谐社会”是建立在他天命观之上的,那么孔子提出的“大同世界”则是对其天命思想的超越。
孔子试图建立的是“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的“泛爱众”的“大同世界”。
孔子提出“大同世界”,并非只留于空想,而是积极的行动主义者。事实上,他在某种程度上已经开始实践了,其实践模式是实行以“诚”为核心的“仁政”:在社会制度方面,努力推行大道通行于天下,希望天下为天下人共有的全民公有的社会制度;在管理体制方面,一方面推崇“仁德”天子掌管天下,另一方面坚持天意即民意的理念,从中央到地方推行“选贤与能”的选举制度,任用贤能之士管理国家事务;在社会分配形式方面,努力做到“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在社会道德方面,倡导以“仁”为核心,以“礼”为日常基本规范的社会道德体系,希望人们能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可以说,孔子所提出的“大同世界”是一个人人敬老爱幼,无处不均匀,无处不饱暖的,充满“诚”的理想社会。
可见,尽管孔子对“天”、“命”有一份特别的敬重,但并未屈服于天,臣服于命。在他看来,“天道即人道”,“人道”重于“天道”。他着力于人生存、发展的经验、悟见和觉解,始终力求切近生命本真,刨出人的生命自然的内在之根,从而从根本上否定了宿命论,最终“达天知命”。他的天命观与其提出的“大同世界”所体现的是一种起于天、超乎命的生命格调。
孔子对天的超越遥契,是比较富有宗教意味的;而发展至中庸,讲内在的遥契,更多的是透显了浓烈的哲学意味。超越的遥契是严肃的、混沌的、神圣的宗教意味,而内在的遥契则是亲切的、明朗的哲学意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