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是儒学的奠基性观念
《中庸》是先秦儒家哲学的纲领,它既是对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的一个系统总结,又通过对道德形而上的阐发,将先秦儒家思想向前大大地推进了一步。子思在《中庸》中对诚的哲学意义作了充分的扩展与提升,特别是下篇,不仅确立了诚的“天之道”的至高地位,而且盛赞诚之效验的神奇与伟大。在子思之后,“诚”便成为一个特殊的哲学概念出现在一些儒学的论说中。
“诚”是《中庸》的一个核心范畴,在第二十章末提出:“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被赋予了伦理与哲学的双重意蕴,是贯通天人、连接物我的一个重要哲学范畴。“诚”既有本体论的意义,也有认识论的意义;既是沟通天道与人道的桥梁,也是道德修养的途径。
“诚”最早见于周代的古籍《尚书》、《诗经》、《周易》等书中,多为此种用法。《尚书·太甲》:“鬼神无常享,享于克诚。”《周易》中“诚”即信的观念,多作“孚”。《易·杂卦传》说:“中孚,信也。”“孚”就是诚信的意思,一个人只要有这种“孚”,就“勿问,元吉”(《周易·益卦九五》),不用问都大为吉利。而且,“有孚维心,享,行有尚”(《周易·坎卦》),即做到内心有诚,就能得到与神通,凡事顺利,行事都能取得很高成就。“孚”,《周易》凡四十二见,而以诚信义为最多。

后来,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学派充分挖掘“诚”的内涵,并赋予它以新的意义。
《论语》中“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为政》),就是对诚意蕴的阐发。继孔子之后,孟子对诚作了更进一步的阐述,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荀子则从外在自然与社会政治的关系上讲诚,“君子养心莫善于诚,至诚则无他事矣,唯仁之为守,唯义之为行,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诚心行义则理,理则明,明则能变矣。夫此顺命以慎其独者也……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荀子·不苟篇》)这里诚已经具备了化万物、参天地的思想。
孟子、荀子关于诚的这些论述对《中庸》产生了重要影响,但就思想的深刻性及理论体系的严密性、系统性而言,《中庸》则大大超过了孟子、荀子。《中庸》在孟子、荀子的基础上作了进一步的阐发。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是在诚的属性上进一步作了论述,其二则把诚看做是宇宙和伦理的本体,这就为前期儒家伦理道德体系提供了一个形而上的依据。如果说前者是对诚的“用”的完善,那么后者就是对诚的“体”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