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讨论
川崎病:不完全或不典型 KD的临床表现,目前我国 KD的诊断基本上遵照日本、美国及国际川崎病会议修订的诊断标准[1] 。典型 KD病例应具备下列 6 项主要临床表现中的至少 5 项:①发热5d或5d以上;②双侧结膜充血;③口唇和口腔的改变:口唇干红、皲裂、草莓舌、口腔和咽部弥漫性充血;④四肢末端改变:发病初期手足硬肿、掌跖红斑,恢复期指(趾)端出现膜状脱皮;⑤多形性皮疹,以躯干部为主,但无水疱和结痂;⑥颈侧淋巴结非化脓性肿大。中国医科大学第一临床学院张乾忠在《不典型川崎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断》[2]中指出:所谓不完全或不典型 KD,是与典型 KD病例比较相对而言的,指不足 KD6项主要临床表现中的 5项,而只有其中3~4项的病例,也就是尚未达到典型 KD的诊断标准,临床表现不全,但已除外其他疾病的病例 。不完全或不典型 KD是指自始至终(包括亚急性期后)主要临床表现都不足 5项者。在临床上当遇到疑似不完全或不典型 KD患儿时,应及时做心脏超声检查,必要时可多次复查,若发现有 CAL则有助于不完全或不典型 KD的诊断,目前多主张把发现 CAL作为不完全或不典型 KD的重要诊断依据之一。因此,常规心脏超声检查对不完全或不典型 KD病例的诊断尤为重要。但同时应该强调即使心脏超声检查结果正常,也不能完全除外 KD的诊断,因为并不是所有的 KD病例都会出现心血管损害。
参考文献
[1]Ayusawa M,Sonobe T,Uemura S,et al.Revision of diagnostic guidelines for Kawasaki disease[J].Pediatr Int,2005,47(2):232-235.
[2]张乾忠.不典型川崎病的临床表现和诊断[J].中国实用儿科杂志,2006,21(10):729-730.
(张 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