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制度的本质
我们已经习惯了将某项成文的规定或者约定的规矩称之为“游戏规则”,这里有“明规则”,也有“潜规则”。后者就是指看不见的、明文没有规定的、约定成俗的、但是却又是广泛认同、实际起作用的、人们必须“遵循”的一种规则。在这里,本书无意去分析潜规则的有关问题。我们只想解读制度的本质是什么。也就是说,我们为什么会遵从制度?我们又为什么会打破制度?
首先,制度是以执行力为保障的。“制度”之所以可以对个人行为起到约束的作用,是以有效的执行力为前提的,即有强制力保证其执行和实施,否则制度的约束力将无从实现,对人们的行为也将起不到任何的规范作用。只有通过执行的过程制度才成为现实的制度,就像是一把标尺,如果没有被用来画线、测量,它将无异于普通的木条或钢板,只能是可能性的标尺,而不是现实的标尺。制度是对人们的行为发生作用的,动态的,而且是操作灵活,时常变化的。为此,恰恰是执行力将规则条文由静态转变为动态,赋予了其能动性,使其在执行中得以实现其约束作用,证明了自己的规范、调节能力,从而得以被人们遵守,才真正成为了制度。
其次,制度是交易协调保障机制。从人类的发展历程来看,制度是一个随着集体、社会的产生而产生的概念。我们可以想象一下,在丹尼尔·笛福(Daniel Defoe)先生笔下的鲁宾逊在海岛上的生活中,他的一切行为都只受自己意愿的支配,不需要也没有执行力来保障任何约束和规范他行为的规则,也就是说制度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和意义。但是,鲁宾逊式的生产活动在现实中是不存在的。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换和合作日益增多,人们之间的交易日益频繁。在复杂交易中各行为主体的意愿发生抵触的情况也时有发生,因而导致的利益冲突和摩擦致使交易无法顺利进行,这时就要求有一种协调机制来促进交易的实现。渐渐地便自然形成了制度。因此,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种交易的协调保障机制。
第三,制度指导交易中主体间利益分配和交易费用分摊。从交易过程来看,人们彼此间若想要合作,首先就需要弄清楚他们各自都有什么资源,这是一种行为主体之间相互博弈或竞争的结果。而这个博弈结果需要以某种具有约束力的方式即契约或制度确定下来,以保障之后的交易能够按着前期博弈结果进行。所以,这个博弈过程或者制度协调交易进行的过程,实质上就是一个指导交易行为主体之间的成本分摊和利益分配的过程。一个长期的反复的利益主体博弈过程,在长期也就以制度的方式确立下来了。
说到这里,我们再回过头去看看《世界新闻报》窃听丑闻。我们应透过现象去看本质。因为任何一项行为是否规范,首先取决于其本身的游戏规则是否规范,游戏规则如果在制度设计、具体执行时有缺陷,必将导致游戏本身的不规范。
从前文所述的窃听丑闻中可见一斑,在英国媒体行业中,窃听是一种潜规则,有证据表明,许多其他小报也经常向私家侦探支付巨额金钱。据说,许多记者多年来一直采用非法手段获取信息,最后不仅都侥幸逃脱了惩罚,而且还因此获益,所以,更多记者也加入其中。值得我们深思的是,整个事件的诡异之处在于,这么一件明显的丑闻,为何能持续这么多年而未解决?此前,越来越多的窃听事件被曝光,但因为窃听对象主要是演艺圈和政界名人,公众并未对此表示不满。直到当《卫报》揭露《世界新闻报》曾窃听被绑架并撕票儿童家人和其他平民的电话时,人们才站起来严厉谴责这个行为。换句话说,此次窃听丑闻之所以让公众愤怒,是因为《世界新闻报》将窃听手段用于驻阿富汗英军的烈属、谋杀案受害者家属以及英国王室成员,尤其是可能涉及女王。而且在这其间,公众对于窃听的抵制,远远强于媒体业内人士的认同,就在于这一行为触及了普通民众内心最为脆弱的那一根神经——原来不是和我们无关的。
在资本垄断与兼并的浪潮中,大众传媒被迅速裹挟进来。为追求商业利益最大化,媒体不惜采用窃听、贿赂等非法途径获取独家内幕消息,争取有利的政策支持。为获取媒体的舆论支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对媒体的一些不当作为“无奈”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窃听丑闻充分暴露了媒体与警察、政府高层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过度的新闻自由,使西方民主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陷入“媒体绑架民意、民意胁迫政客、政客勾结媒体”这个难以解脱的恶性循环。窃听丑闻并非媒体罔顾社会责任、滥用新闻自由的偶发事件,它折射出西方媒体发展及民主体制遭遇的制度困境。
也就是说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伴随着物质利益的甚嚣尘上,商业利益或者经济利益逐渐走上了部分人或者部分群体追逐的赤裸裸的目标,正是如此,他们淡化了制度的约束,打破了游戏规则,从而冲出了作为我们行为屏障的制度框架,在追求自由的同时,忘记了自由存在的基础,也用自己的行为触动了大众的神经,扭曲了传统的价值观念,随之而来的就是触犯道德底线或者触犯法律,受到严厉的惩罚也就在所难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