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信息素养

二、信息素养

信息素养,其对应的英文为information literacy,是由美国信息工业协会的会长保罗·泽考斯基(Paul Zurkowski)于1974年首次提出的。他给出了这样的定义“信息素养就是利用大量的信息工具及主要信息资源使问题得到解答的技术和技能。”信息素养,是一种对目前任务需要什么样的信息、在何处获取信息、如何获取信息、如何加工信息、如何传播信息的意识和能力。这种素养——其实就是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获取、传递和处理信息——已日渐成为未来从业者必备的素质。1992年,在《信息素养全美论坛的终结报告》中给信息素养下的定义是:一个有信息素养的人,他能够认识到精确和完整的信息是作出合理决策的基础;能够确定信息需求,形成基于信息需求的问题,确定潜在的信息源,制定成功的检索方案,从包括基于计算机的和其他的信息源获取信息,评价信息,组织信息用于实际的应用,将新信息与原有的知识体系进行融合以及在批判思考和问题解决的过程中使用信息。

现在,我们一般可以将信息素养理解为在信息社会中个体成员所具有的各种信息品质,包括信息意识、信息知识、信息能力、信息道德等几方面,是涵盖面较广,以获取、评估、利用信息为特征,传统与现代文化素养相结合的科学文化素养。

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指的是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体现在对信息价值的自觉认识及敏锐的判断力和分析力上。信息意识是指对信息和信息工作的感觉、知觉、情感和意志等。人们的信息意识对其信息行为必然起着控制性作用。一个人认识到信息的价值,就能形成自觉的信息意识,化成自身的自觉行动,使其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敏锐地发现有价值的信息。信息意识的强弱将直接影响到学习者信息行为的效果。

信息意识一般可分为纵向的层次结构和横向的内容结构。层次结构是由信息认知、信息情感和信息行为倾向三个层面组成的;内容结构是由信息心理状态和信息素养组成的对信息意识的控制,实际上就是对信息意识的操作,也就是通过教育、学习和训练等手段来完善信息意识的内容结构,并进而控制信息意识的层次结构[2]

具有良好信息素养的人,非常明确获取信息的重要性。他们在研究、解决问题时总是想方设法获取有关信息(有目的地经常上网搜寻信息或阅读有关纸质媒体、电视媒体、电子读物信息),对信息源了解相对较多,且解读信息的能力很强,能从一般人不易觉察之处发现那些隐含的信息,对信息有一定的分析评价能力。

2.信息知识

信息知识是人们在利用信息技术工具、拓展信息传播途径、提高信息交流效率中所积累的认识和经验的总和,是构成信息素质的基础。在信息时代,必须具备快速阅读的能力,这样才能有效地在各种各样、成千上万的信息中获取有价值的信息。还需要了解计算机基本工作原理和网络基本知识,了解各类信息技术工具的原理和知识,了解信息技术的原理和知识,掌握某一领域或方面的设计、开发、利用、管理和评价的知识以及信息的基本知识,包括信息的理论知识,对信息、信息化的性质、信息化社会及其对人类影响的认识和理解,信息的方法与原则(如信息分析综合法、系统整体优化法等)。

为具备信息知识,同时也为了更好地获取和利用信息,要积极努力学习现代教育技术与现代信息技术。具体包括计算机原理及体系结构、程序设计与数据库原理、计算机网络与通信、网络信息资源开发与管理、多媒体网络教学课件的设计与应用、信息系统设计等。利用现代网络化、数字化技术手段对信息的存在形式作必要的合理的转换,使信息具有不同的时空表现特征,从而更容易为使用者所识别和利用,且努力地将其整合到自己的学习和教育教学策略之中,学以致用。在当今社会,还需精通外语。网络信息的普及,使得接收网上信息的人越来越多,而网上有80%多的信息是英语,此外还有其他语种。要了解国外的信息,要适应国际文化交流的需要,就要掌握外语,提高我们的外语水平。

3.信息能力

信息能力是人们运用信息知识、操作信息活动的能力。信息能力是整个信息素养的核心。从狭义上来说,指的是个体对信息系统的使用以及获取、分析、加工、评价信息并创造新信息以及传递信息的能力;从广义上来讲,除了上述能力以外,还应该包括语言能力、思维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等间接能力。学生学习计划的完成过程在信息学意义上就是信息的搜集加工和使用的过程,即信息实践能力的培养过程,同时也是学生智能发展和创新人才的培养过程。信息是一种无形资源。信息的产生在时空上表现出较大的随机性和离散性,具有不易认知和难以把握的特点。当今社会,在纷繁复杂的信息海洋中,要求人们具有一定的对信息资源价值进行认知与把握的能力,以此提高自己的判断力、洞察力、创新力和对信息的加工处理能力。同时,信息是一种再生性资源,可反复利用与共享。人们要使信息资源深入、广泛和持续开发利用,必须具备相关的知识和技能,如信息利用方式和效果的分析评价、信息的开发与利用等;熟练地使用网上资源,学会获取、传输、处理、利用信息的基本方法;能充分利用信息技术为自己的学习、生活、工作服务,具有信息的分析、加工、评价、创新能力,具有设计和开发新的信息系统的能力,由此才能保障信息资源的充分有效利用,达到信息资源的共享和有效的再利用。

4.信息道德

信息道德是指人们在获取、利用、加工和传播信息的过程中必须遵守的一定的伦理规范,不得危害社会或侵犯他人的合法权益。信息道德左右着信息素养的方向,主要内容包括:信息交流与社会整体目标协调一致;遵循信息法律法规,抵制违法信息行为;尊敬他人知识产权;正确处理信息开发、传播、使用三者之间的关系等。如人们在学习与工作中遇到的信息引用、复制、咨询等知识产权问题以及出版发行教学出版物所应承担的权利与义务问题、网络信息规范化管理与应用问题等,这些都需要人们具有规范化管理的信息道德意识。因此,无论一个人的信息意识如何强烈,信息知识如何丰富,信息能力如何强,如果他将其才能用在违法犯罪上,那么他的信息素养是非常低下的。

信息化社会里要求人们应自觉遵守信息道德准则,以此规范自己的行为与活动。现在的互联网生活中出现了一个新词,就做“人肉搜索”,之所以以“人肉”命名,是因为它与百度、谷歌等利用机器搜索技术不同,它更多的利用人工参与来提纯搜索引擎提供的信息。遗憾的是,人肉搜索利用不当的话,就会造成“最恐怖的社会搜索”。“网络通缉令”时常有发错的时候,比如在前段时间的一起“网络通缉令”事件中,其不幸者就由于被网友误当作被通缉者,他的手机和家庭住址等私人信息都被公布在网络上,甚至连8岁女儿是领养的隐私也被人公布。受害者更是因此接到大量骚扰电话,生活受到了极大干扰,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虽然人肉搜索的力量大,有时其效率之高可能不亚于警方的办案速度,但整体来看,其现实的结果弊大于利,甚至产生违反法律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