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后果法
法国的著名教育家卢梭就提出:我们可以“通过孩子体验其过失的不良后果,来纠正他们的过失”。有时候幼儿出现不良的行为后,教育者不必直接去教育他,而让他通过亲身体验,让他体味到不良行为所带来的自然恶果,从而使他记住教训,明白事理,这就是自然后果法。比如,幼儿吃饭时间不好好吃饭,而是不停地玩他的玩具——这,没关系,让他随意地玩,和他约定好一餐饭的时间就是30分钟,时间到就收碗,到下一餐到来之前,让他体验到挨饿的痛苦——下一餐到来之前,他感觉到肚子饿后,无论他如何哀求,就是不给他食物,让他多次体验到这种“不好好吃饭”的后果后,他就不会再出现“不好好吃饭”的不良行为。
在利用自然后果法方面,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要让幼儿品尝到自己不良行为所带来的足够的痛苦,教育者不要轻易地进行补救,这样,其效果更佳。(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