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吃的自主性
吃与不吃由幼儿做主。反对以“为你好”为由强迫幼儿吃。幼儿可以决定自己吃与不吃。幼儿不想吃,不喜欢吃,老师可以做幼儿的工作,比如,告诉他这些食物对成长的意义,对生活的意义,但最后吃与不吃由幼儿自己决定——当然,幼儿要对自己的决定负责任,做出了“不吃”的决定,那么,就应该承受下一餐到来之前饥饿的痛苦。
案 例 榴莲臭臭的
有一天下午午点中有水果榴莲,规定每位幼儿可以拿2粒,多数幼儿都拿了2粒,只有苏伟1粒也没有拿,而且还不停地说:“榴莲臭臭的,我不喜欢吃。”在老师的强制命令下,他才十分不情愿地拿了1粒咬了一小口,然后就跟老师说:“老师,我不想吃了。”老师瞪了他一眼说:“这种水果是有营养的,不吃也得吃,你不吃是吗?等一下我叫妈妈今天不来接你回家了!”苏伟听了老师的话又闭上眼睛咬了一小口,最后,还是吃不下……
老师不应该强迫苏伟吃榴莲,因为每个人都会有这样那样的食物偏好,只要做到营养均衡合理就没有问题,强迫并不能解决幼儿的偏食和食欲问题,相反还会让幼儿更加讨厌某种食物。(https://www.daowen.com)
小班教师帮幼儿盛饭菜,要依据少盛多添的原则来进行,“少盛多添”不仅可以增加幼儿吃饭的成就感——因为可以很快就吃完老师给添的饭菜——而且还可以增加幼儿对吃的自主性,幼儿在吃完老师盛进碗里的少量食物后,可以自主决定是否还再添加食物。鼓励中大班幼儿自己盛饭菜,自己决定吃多吃少。
在吃午点方面,在规定数量的范围内,让幼儿自主选择一定数量的点心。比如,某一天午点规定每个幼儿可以取“1根香蕉、3勺葡萄干、5颗花生”,但幼儿在葡萄干的选择上,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1勺或2勺或3勺,也可以选择“根本不要”;对其他两种食物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做适当选择。
在吃方面,教师不仅要尊重幼儿自主的需要,还要尊重他们的自主决定,并且将自主性与责任感培养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