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贬损任何孩子和家长

(四)不得贬损任何孩子和 家长

为了关照家长的尊重需要,教师不得在任何场合贬损任何一个家长及其孩子,为此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点要求:

1.不要在任何公共场合点名或不点名地批评任何一个家长。

2.不要在任何公共场合点名或不点名地批评任何一个孩子。

3.不得因孩子难教、笨拙而责怪、辱骂家长。孩子有问题,孩子难教,更需要家园的精诚配合,更能让我们的专业素养特别是专业能力得到磨炼和提高。

案 例  家长会上的尴尬

家长会结束前,艾老师提到了班级中频频发生的攻击性行为,她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孩子年龄小,争抢玩具现象时有发生,也因此出现了打人、抓人、咬人的现象,特别是我们的何小贝,经常争抢其他小朋友的玩具,好几次都把小朋友的脸抓破了,希望何小贝的家长能予以重视,加强对孩子这方面的教育,让何小贝形成良好的习惯。”何小贝的妈妈听到教师对孩子的评价,霎时显得很难为情,手足无措。何小贝妈妈向其他家长道歉,并表示一定会加强对孩子的教育。[9]

家长会上点名批评某一孩子及其家长,不管老师出于什么动机,这都将成为后续家园沟通的一种难以逾越的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