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第三部分《组织与实施》指出:“家庭是幼儿园重要的合作伙伴。”幼儿园与家庭在教育幼儿方面都有各自的优势,一旦家长与教师为着一个共同的目的携起手来,那么,教育就会很容易取得1+1>2的教育效果;如果家长和教师在教育理念和教育要求上相互冲突,那么,教育效果就会出现1+1<2,甚至出现1+1<0的教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