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经过前一阶段艰苦卓绝的努力,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重大胜利,但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仍然艰巨。一是根据气象预报,今年主汛期震区降雨比常年明显偏多,可能发生大洪水。二是震损水库、水电站、堤防的防洪能力普遍降低,还有部分震损水库、堤防尚未得到有效处理,已经完成应急除险的工程一时也难以恢复原有防洪能力。三是由于降雨、余震等还可能产生新的堰塞湖,原有已完成排险施工但尚未完全消除险情的堰塞湖仍然威胁下游群众生命安全,已经消除险情的堰塞湖尚未经过大洪水考验。四是受地震影响,山体松动,岩石破碎,植被破坏,一旦遇到强降雨,发生山洪、滑坡和泥石流的可能性增大,对灾区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五是供水保障体系较为薄弱。灾区供水保障率和安全程度还不高,随着临时安置点变化和板房安置点建设,供水设施配套的任务十分繁重。六是灾区基层水利保障体系亟待恢复。灾区水利职工伤亡较大,水文监测等设施损毁严重,基础资料大量丢失,对工程排险、应急度汛和灾后重建带来一定影响。
党中央、国务院对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作出了全面部署,提出了明确要求。搞好灾后重建,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恢复正常生产生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科学规划,精心实施,做好水利抗震救灾工作,夺取水利抗震救灾斗争的最后胜利。
(一)认真落实各项安全度汛措施
要密切监视天气和汛情变化,落实可靠的预警方式和人员,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对尚未完成工程除险任务的堰塞湖,要加快工程除险进度;对已完成工程措施但尚未完全消除风险的堰塞湖,要进一步采取工程措施,尽早根除险情和隐患;对震损水库、水电站、堤防要尽快处理,避免因暴雨洪水造成人员伤亡和损失。要制定人员安全转移方案尤其是水库和堰塞湖下游受威胁人员转移预案,加强预案演练,确保下游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进一步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责任制,逐级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确保防汛队伍、抢险物料、抢险预案等落实到位。
(二)确保灾区群众喝上干净水
进一步加大供水保障力度,协助地方积极抢修受损水厂、供水管道等供水设施,提高灾区供水保证率。根据灾区农村居民临时安置规划,认真搞好新建居民安置点配套供水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好返乡群众、偏远山寨的饮水问题,重点指导和帮助群众搞好消毒工作。密切监测灾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防止汛期出现面源污染或因消毒、防疫导致的污染,确保灾区群众饮水安全。
(三)全力开展震损水利设施灾后重建
按照国务院对灾后重建的总体要求,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制订水利灾后重建规划。重点做好水库、水电站、堤防工程、乡村供水设施、水文设施、灌排设施、农村水电设施、水土保持设施等10类水利设施的应急修复及灾后重建。积极与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沟通,将国家对灾后重建的各方面支持政策落到实处。
(四)认真总结水利抗震救灾工作
要及时、全面、准确、系统地收集整理抗震救灾各项资料,深入开展技术总结。组织力量对水库、水电站、堤防等水利工程的震损机理、出险特点和分布规律等进行多方面、多层次、多角度的系统研究,及时修订和完善水利工程规划、设计和施工规程规范,提高水利工程抗御地震等自然灾害的能力。要认真总结堰塞湖应急处置的经验,为今后处理堰塞湖提供借鉴。要总结水利抗震救灾的成功做法,完善水利公共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提高水利防灾减灾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