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共巨灾保险
巨灾保险是应对巨灾损失的有效手段之一,当本地区出现巨灾风险时,借助保险手段可以从时空两个维度分散巨灾风险,从经济角度实现巨灾损失的补偿。公共巨灾保险是指以巨灾造成的人身伤亡与见义勇为人员抚恤费用、灾民家庭财产损失救助费用和因突发重特大公共安全事件造成的人身伤亡抚恤费用为主要保障内容的政策性保险。公共巨灾保险与普通商业保险有所不同:公共巨灾保险是具有政府抚恤救助性质的政策性保险,遵循“广覆盖、保基本”原则,发挥普惠和救济功能。如果居民已购买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性保险,不影响公共巨灾保险的赔付,商业保险可作为公共巨灾保险的有效补充。和商业巨灾保险相比,政府支持下的公共巨灾保险保障对象的范围更广,保障责任更有针对性,主要承担地震、台风、洪涝等威胁当地全体百姓安危的重大灾害性事件带来的企事业单位或居民家庭个人的财产性损失和人身伤害损失,也可以将政府在应急救灾过程中支付的短时期大规模的转移安置费用等救灾费用列为公共巨灾保险的保险标的。公共巨灾保险是保障基本民生安全的重要政策工具,可有力地维护巨灾创伤后的地方经济和社会稳定。
作为政策性保险,公共巨灾保险结合巨灾风险的公共特性以及政府灾害救助的应急管理要求,通过保险机构网络和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公信力和救灾资源调配能力,救灾效果和群众评价比商业巨灾保险或单纯政府救灾更突出、更有效。我国的商业保险公司因经营巨灾风险的时间短、覆盖面窄,灾害救助和损失补偿领域的应用还很有限,难以在社会上形成一定影响力。我国商业保险市场和商业保险公司现在正处于快速发展状态,偿付能力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民众信赖和参与程度不高,如果将巨灾保险的经营分散到众多的商业保险公司,既不利于偿付能力和道德风险的监管,又不利于灾后快速、合理、充分的理赔。政府通过其权力机制,可以将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的资源和数据加以整合、统计、分析,对我国各个地区的巨灾发生情况做出翔实的调查,形成查询方便快捷、资料完备的数据库,为巨灾保险产品的推出和费率的厘定奠定坚实的基础。因此,不论从经营巨灾风险的基础条件,还是从巨灾保险业务的监管上,政策性巨灾保险都是适合我国目前国情的一种最优选择,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的研究推广更具有现实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