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创新探索

第六章 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创新探索

2014年11月,随着《宁波市巨灾保险试点工作方案》的出台,宁波市成为继深圳市之后,全国第二个正式落地巨灾保险制度的城市。截至目前,宁波已实施了三轮公共巨灾保险合同。2017年12月和2021年5月,宁波市分别在总结三年试点工作基础上,先后签订2018—2020年和2021—2023年两轮公共巨灾保险合同。经过六年多的创新探索,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机制体制进一步得到优化和完善。站在新的起点上,回顾过去六年来公共巨灾保险的创新实践,总结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特色,分析两轮实施期的经营成果和绩效,将有助于更好地推进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