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制度理赔实践
截至2021年底,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共启动了8次大面积理赔工作,19次小事故理赔,1次公共安全事故理赔和1次公共卫生事故理赔,累计为28.1万户次的家庭(人员)支付救助款1.85亿元。2021年7月,宁波遭受特大暴雨和台风“烟花”的袭击,共接到用户报案42531件,赔付金额达5603.15万元。通过巨灾理赔实战,巨灾保险承保机构整体建立了巨灾应急响应、人员组织、政府综合协调、灾后定损理赔等相应的工作机制,做到理赔公平、公正、便民、高效,对稳定群众灾后情绪,弥补受灾群众经济损失效果良好。公共巨灾保险水灾远程核灾定损理赔管理系统以及共保体承保机构“大灾指挥平台”的使用,更是大大提高灾害救援效率,体现出保险科技的强大生产力。
出险案件理赔是巨灾保险发挥损失保障职能惠及民生的重要环节。由于巨灾发生时受灾居民多,报案集中,保险公司接到的报案电话很可能超过正常负荷,公共巨灾保险的理赔需要保险公司和政府基层组织合作才能顺利完成。公共巨灾保险的理赔流程规定,受灾居民一般向当地村(居)委会报损,由村(社区)巨灾保险联络员核对统计损失信息如受灾居民的户数、进水的情况、有无人员伤亡等,登记造册并统一向人保财险宁波市分公司报案。报案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赶到现场,需要应急部门或乡镇、村(社区)工作人员协助参与。在已建立远程定损系统的村(社区),保险公司或村(社区)巨灾保险联络员对本村(社区)的标准水位桩的水淹高度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并对该水位桩覆盖地域的5到10户居民的家里进水情况进行测量和拍照记录,数据校验后,保险公司查勘人员将校验后的数据录入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管理系统,按照系统自动生成的符合救助标准的名单进行公示。未建立远程定损系统的村(社区),如报损户数未达到100户,由保险公司自行组织损失查勘工作。当报损户数达到或超过100户时,村(社区)协助保险公司进行损失查勘,保险公司根据合理的随机抽检原则,从报损名册中按10%且不少于50户的比例进行入户抽查、定损。当抽检合格率低于90%时,村(社区)应重新核查,直到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时,保险公司按抽检合格率达到90%以上的报损提交名单进行公示。如果遇到受益人对保险公司做出的理赔定损存在异议,由当地政府部门调解和裁定。保险公司完成张贴定损清单,公示3天,如无异议,将按照清单进行理算后支付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