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2015年“杜鹃”台风理赔
1.灾情回顾
2015年,第21号超强台风“杜鹃”9月29日上午8时50分在福建莆田二次登陆后,受其环流及强对流的共同影响,宁波普降大到暴雨,局部特大暴雨,造成宁波市局部发生内涝灾害。截至9月30日12时,宁波全市面平均雨量达到206毫米,最大为镇海区的315毫米,过程雨量超过200毫米的共有178个观测点,占观测总站数的40%。国家基本站中,最大24小时雨量奉化站274毫米,初步分析接近百年一遇,西坞站249毫米,达到五十年一遇。
强降水导致宁波水库河网水位普遍上升。截至9月30日12时,全市32座大中型水库中,亭下水库、横山水库、横溪水库等18座水库超过汛期控制水位。小型水库共有45座水库超过汛期控制水位。在强降水和天文大潮共同影响下,宁波全市各主要河网水位处于高水位,共有35个站超过警戒水位,其中余姚站最高水位3.03米,姚江大闸水位为2.55米,相应蓄水量为6872万立方米,姚江干流各水位监测站数据达二十年一遇标准。台风“杜鹃”还造成了局部城镇与平原区域内涝,北仑区小港街道姚墅、丁家山村等地发生山洪灾害。
据统计,宁波全市123个乡镇受灾,受灾人口35.96万人,倒塌房屋83间,直接经济损失16.17亿元。其中农作物受灾面积56.1千公顷,成灾面积13.38千公顷,绝收面积3.47千公顷,水产养殖损失2.69千公顷,农林牧渔业直接经济损失7.18亿元。停产工矿企业2970个,公路中断107条次,供电中断67条次,通信中断64条次,工业交通输业直接经济损失1.69亿元。损坏堤防71处10.8公里,堤防决口6处0.5公里,损坏护岸69处,损坏灌溉设施39处,水利设施直接损失0.52亿元,给宁波经济和城市生活带来严重影响。
2.查勘理赔
“杜鹃”台风灾害刚好发生在国庆节期间,全市共有11个区县(市),934个村(社区)报案,报告损失户数总计10.73万户,承保机构面临受灾户数多、分布广、情况复杂的严峻考验。通过灾情查勘,剔除未达到救助标准的受灾户(水位线在20毫米以下者)后,共定损86142户。共保体将理赔资源优先向巨灾理赔倾斜,加上近千个村庄负责报案登记的基层干部和巨灾保险联络员共计3000余人、12000人次才完成全部理赔查勘工作,人力、物力投入巨大。同时开通95518、微信、临时报案热线等多条报案渠道,解决巨灾报案数量激增导致报案迟缓的问题;采取以村和社区为单位统一报案,社区(村委)工作人员、巨灾保险联络员登记受灾户数和损失情况,保险公司按比例抽样复查等多种定损方式,集中快速查勘定损,在国庆长假内就基本完成10万余户受灾居民的查勘工作。定损结果在各社区、乡村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妥善处置了群租户受灾等敏感问题,共向8.6万户受灾居民支付救助款近5000万元。
3.理赔启示
“杜鹃”台风引发的理赔案是宁波市公共巨灾保险历年来处理的台风灾害损失案中最大的一次,无论是受灾家庭户数,还是损失理赔金额都创下历史之最。在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创立之初就遭遇仅次于“菲特”台风的大型台风灾害事件,对巨灾保险制度是一次重大考验。从灾后应对结果分析,巨灾保险发挥良好的政府关怀和损失保障作用,受灾居民对救灾速度和获得赔款反响积极,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都有极大的提升。但同时,重大理赔案也暴露出项目设立伊始存在的诸多问题。
首先,基层工作人员压力大,查勘定损时间长,受灾户报损户数虚增,“搭便车”现象严重。根据查勘结果,报损中未达到救助标准的比例高达18.51%。理赔人员涉水查勘触电受伤、意外受伤等不安全因素时有发生。其次,巨额赔款也暴露出公共巨灾保险的制度偿付能力建设的严峻性。2015年是公共巨灾保险制度创设首年,当年连续发生“灿鸿”和“杜鹃”两次大台风,赔款分别达到2863.4万元和4882.1万元,相比当年4200万元的保费收入,巨灾保险制度面临破产风险。“杜鹃”台风中,居民房屋进水20~50毫米的家庭共有7.5万户,占比87%,该部分家庭赔款共3800万元,占比76%,充分显示出巨灾保险集中发生、不易分散的特点。同年发生的“灿鸿”台风情况类似,房屋进水在20~50毫米的家庭共42877户,占比87%,赔款2144万元,占比77%。无法有效积累大灾风险准备金,开办首年即出现经营亏损,为公共巨灾保险制度未来的偿付能力建设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