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法研究,想要爱你不容易
中国现代的语言学始于《马氏文通》的出版,可以说在中国历史上马建忠第一个把汉语研究纳入了世界语言研究的共同轨道,使汉语研究成了世界语言研究的一部分、全人类语言研究的一部分,让汉语的研究开始了与世界语言研究的对话。《马氏文通》带来的最大变化是以语法中心取代了中国传统语言研究的文字中心,这也被看作是汉语研究现代化的标志。事实上,语言学家最津津乐道的20世纪语言研究的成绩也是在汉语语法上。打开任何一部现代汉语语言学史著作,语法肯定在其中占最大的篇幅。事实上,如果要统计1898年以来出版的汉语研究著作,数量最多的也非语法莫属。乾隆时有言:“开卷不谈《红楼梦》,纵读诗书亦枉然。”现在的情况有点像:“开口不谈语法学,纵论语学亦枉然。”尽管语法学家们对其成绩最感到自豪,但我们仍要冒天下之大不韪,明确地指出,语法研究是一百年来汉语研究最失败的部分之一。
表现之一,是语法研究没有达到预期的目标。
现在的语法研究者已很少提语法研究的实用目标了,但我们不能因此就不追溯当初马建忠引进西洋语法时的目标,不能不检查100年来的语法研究在多大程度上达到了当初设想的目标。当初马建忠引进西方语法的目的很简单,就是为了提高语文教学的速度和效果:“童蒙入塾能循是而学文焉,其成就之速必无逊于西人。”我们不能离开这一根本目的去空谈《马氏文通》的开创性意义。事实上,100年来,在语言研究上,除了文字改革以外,我们在语法研究上投入的人力、物力可说是最大的,但其收效几乎是零。前面提到,100年来,中国的语文教学水平并没有提高(在识字方面甚至还是下降的)。我们当然不会把责任全怪在语法上,但语法对语文教学的无效或无能为力,却是谁都看得到的。现在很多人已经知道,语法对于母语学习并非必要。当初马建忠不可能有这样的认识,我们也可以理解。但是现在我们既已发现语法研究的局限性,还能如以往那样,继续无条件地把语法作为我们语言研究的中心吗?20世纪80年代,两次中学教学语法体系的主持人张志公先生坦承,以前认为语法可以提高人的语文表达水平和写作能力,现在看来是不对的。但是语法作为一种现代人的知识体系之一,还是应该具备的。这种说法已经有点强词夺理的意思了。现在的语法研究者的理由要高明得多:这是为了研究人类语言的共性,寻求解释的原理。我们这里不想讨论这种解答的对错,只想说,凭这样的解答能够使局外人对语法研究的必要性心服吗?
表现之二,是至今没能建立起一个令人信服的语法体系。
语法研究对母语教育没有什么大用处,它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外语教学上(具体在中国,就是在外语教学和对外汉语教学上),这是我们在研究了西方语法学的发展史和外语教学、对外汉语教学的实践后得出的结论。既然主要作用是在教学上,语法就应该是一门工具性、实用性的学科,语法体系就不存在着什么绝对正确性或者严格的科学性,只要于教学有用就可以了。至于从普通语言学出发,观察研究本族语的结构特性,那是另外一回事。然而我们100年来的语法研究却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那就是混淆理论语法和教学语法。一方面想寻找一个“真正切合汉语特点”的“科学的”语法体系,一方面又想使这一语法体系能随时用之于教学,不仅适用于对本族人的教学,还适用于对外国人的教学。结果常常顾此失彼:为了“科学”,就不得不争论不休,同时对规定性的传统语法大加鞭挞;而为了教学,又常常不得不对传统语法作出让步。其结果是,时至今日,汉语研究界还没有形成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一致的语法体系,对一些基本的概念,诸如什么是词、什么是句子、什么是词类、汉语的词类该如何划分、主宾语问题、汉语研究应该是从语法入手还是从语义入手,以及语法、语义、语用的意义和范围等等都还存在诸多分歧。几次大讨论,都不能解决问题。1956年提出了一个折中的“中学汉语教学语法暂拟系统”,主持者张志公先生明确指出它有三个特点:“它是‘暂拟’的,意思是说,它不是固定不移的,而是有待改进的;它只是适用于学校的‘汉语教学’的,语法研究不受此限;它只是一个‘系统’,就是教学中用的这‘一套’讲法,还说不上是个严密的、完善的‘体系’。”但实际上人们并不仅仅把它当作一个暂拟的教学语法,而就当作正式的汉语语法,结果引起追求科学语法者们的不满,指摘之声不绝。直至1982年,在经过又一场大讨论以后提出了一个“中学汉语教学语法试用提要”。照例,《提要》的“科学性”比《系统》要强多了,但推到中学以后几乎遭到了普遍的反对。为什么?就因为不便于教学。《系统》的权威性是被冲掉了,但继之而起的《提要》仿佛更没有权威性。理由何在呢?因为抨击《系统》的理论武器是美国结构主义,《提要》是这一抨击的战果;然而《提要》的出台正伴随着中国的对外开放,人们很快发现,《提要》所背靠的结构主义早已是国外20多年前的过时货了。因而便不再有人卖力地去推销《提要》。时至今日,我们也弄不清楚,仍在教语法的中学里,用的是哪家语法,是《系统》呢,还是《提要》?反正自那以后,也没有人认真发起建立一个能够取代这两种体系的、至少为语法学界所公认的语法体系了。90年代末以后人们把兴趣放到了引进西方语言学理论上,汉语语法本身的体系已没有什么人关心了。但我们发现新理论的引进者们在结合汉语时所使用的汉语语法体系是不统一的,似乎是什么有利就使用什么,有人用暂拟系统,有人用试用提要,有人干脆用比《暂拟系统》还要老的、更接近英语教学语法的黎锦熙体系。这不仅使人们对他们对汉语语法的解释感到不放心,连他们引进的语法也不敢放心了:如果一定要以合他们胃口的汉语语法体系去解释,他们想解释的那些规则才成立,那么那些规则还可以说是具有普适性的吗?在语法学界拿不出一个统一的现代汉语语法、理论学界随心所欲地使用汉语语法(所谓“随心所欲地使用”,指的是他们在提到汉语的语法概念时,实际是把汉语语法看作default,即默认的,先天存在的、无须论证的,实际当然不是如此)的同时,对外汉语教学界,也不再理会汉语学界这几十年的语法研究成果,而宣布要自主开发“对外汉语教学语法系统”了。我们以为这才是真正回到了语法的本用——为教学服务。
表现之三,是所有的大讨论都无疾而终,不了了之。
百年来的汉语研究中,语法研究可说是最热闹的了。20世纪一二十年代就有“模仿”与反“模仿”之争,三四十年代有“文法革新讨论”,五六十年代有“词类问题讨论”、“主语宾语讨论”、“单句复句讨论”,七八十年代有“析句方法讨论”,九十年代以来有“三个平面”、“语义句法”等讨论。一方面,这些讨论使语法研究热闹非凡,始终吸引着人们的眼球;另一方面,我们也不无惊讶地发现,这些讨论几乎都是热热闹闹开始,不了了之结束。我们不能说这些讨论对语法研究的深入没有好处,但所有这些讨论如果都是以无疾而终的形式结束,我们就不得不拷问它的开始:这个讨论究竟是有意义的吗?说得严重点,即这些论题本身是不是本来就是一些伪命题,即不存在、没必要或不值得讨论的问题。我们认为,提出这样的疑问并非毫无理由。举例来说,我们为汉语的实词能不能分类争了半天,也许汉语根本就不存在西方那样的词类范畴呢?同样,我们争了半天主语宾语问题、单句复句问题,也许压根儿汉语本来就不需要那些概念呢?事情总是先有一再有二,先有本原性的问题再有继生性的问题。如果我们当时就能从根本的问题上去思考,也许早就可以在汉语研究上深入一步了。可惜的是在那个时候,甚至在现在,人们都不愿意考虑第一和本原的问题,总以为从西方引进的概念是天经地义的,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如果有错,那绝对不会是引进的错,而是我们的理解有问题,甚至我们的语言本身有问题,因为我们的语言“太不精密”(鲁迅语),正需要引进西洋语法来改造。如果这一认识上的问题不解决,恐怕我们的这类大讨论还会不断进行下去,当然也会继续以热闹开始,以不了了之作为结局。
表现之四,是目前的“语义句法”研究实质上走向了不切实用的烦琐哲学。
创建统一的、公认的汉语语法体系失败之后,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汉语语法研究的主流走向了吕叔湘先生倡导的“多发掘事实,不要急于建立体系”的道路。吕先生更把它形象地比喻为“散钱”和“钱串子”,说:“你们说散钱和钱串子哪个重要呢?当然成串的钱最有用,可是如果两者不可得而兼,那么,散钱虽然不便携带,捡起一个钱来还有一个钱的用处,光有绳子没有钱可是毫无用处。”这段话影响了一代人的汉语语法研究,人们都低着头捡钱—发掘语言事实,而不关注理论问题。而与此同时,美国语言学界正好是理论研究风起云涌的时期,汉语学者们发掘的这些“散钱”正好被他们串到“钱串子”里去,因而一度有人说,“汉语研究的事实在中国,而理论在美国。”90年代后期以后,美国的语言理论又反馈到中国,指导着中国学者们用美国理论再重新“解释”汉语。这就是一批深受国外影响的中国语法学者当前在做的工作。
而另一批受国外影响较小的学者则仍在继续他们的“捡钱活动”。但受到90年代以后国际上重视语义研究大趋势的影响,加上构建体系这种纯理论的研究已被证明举步维艰,因而把两者结合,提出了“语义句法”的口号。其基本方法是在句法研究的框架下,对其构成成分根据语义进行下位分析。例如在副词的大类下,按其语义分为时间副词、状态副词、程度副词等等;再在下面进一步分出完成、进行、持续副词等等;再往下,就到了一个个词的语义分析,如“又”,“再”,都有很多人在研究。
这种研究对研究者来说,往往很有成就感:同样一个词,你只知道一个笼统的意义,他却能如数家珍般地说出四五种甚至更多的意义和用法。不论从西方传统还是从中国传统来讲,这都是很纯真的语言学术研究。中国隋代语言学家陆法言提出了“从分不从合”的韵书编写原则,证明中国古代把“能分”看作审音水平高的表现。而美国描写主义语言学更直截了当地提出,“语言学是分类的科学。”这些学者确实做出了实实在在的贡献。
但凡事有个度。分细也好,分粗也好,事实的研究最终要为理论研究服务。如果完全不想构建理论,为细而细,一味求细,也不见得是好事。孔乙己能够写出“回”字的四个写法,他当然也颇为此自豪,但实际用处一点都没有。同样,我们的句法语义研究如果走火入魔,钻到牛角尖去,对语言研究恐怕也没有什么意义。一个典型的例子是“了”字的分析。当初吕叔湘提出有两个“了”,是有方言作根据的。一个“了”相当于苏州话中的“仔”,另一个“了”相当于苏州话中的“哉”:“我吃了饭了”就是苏州话“吾吃仔饭哉”。这种解释生动有趣,也容易记住。后来朱德熙先生分析出三个“的”字,就有点牵强。但现在,几乎每一个虚词都要分析出个“1、2、3”来,似乎非如此,不足以显示语言研究之深入。最多的,据说“了”字已从“了1、了2、了3”分析到了“了17”!“着”也从“着1、着2”到了“着5”。这样的细致分析,说没有道理吧,他总有道理;说有道理吧,没有一个说母语者能够分得清楚,更没有人会在说话前先考虑一下我用的是哪个“了”;而对学汉语的外国人来说,除了增加“汉语难”的口实外没有任何意义,因为这根本无法进行教学,也无法使人掌握;甚至对最不怕繁琐的计算机处理来说,由于这些不同的用法和意义没有在形式上可以把握的东西,无法辨认,因而也只能徒叹奈何。这样的研究除了让研究者自得其乐、同道者互赞互捧之外可说毫无用处。对于语言研究来说更是一场悲剧,因为它只能给“语言学无用论”提供又一个佐证,使更多的人离之而去。
而更使我们忧虑的是,这样的“语义句法研究”或曰“描写加解释的研究”目前正在成为语法研究的主流,占据了学术期刊的多数版面,也成为语法方向博士生们最喜爱的题目,因为这最容易凑出十几万字的博士论文,而且可以有结合语料库语言学的美名,动用计算机等现代高科技手段,还不会出现抄袭、学风不正之类令导师和管理部门担心的事情。分析细密,统计精确,不用担心答辩通不过。而实际上,对整个语言学来说,不论在理论还是在应用上,都毫无意义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