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语法和文法

(五)语法和文法

《现代汉语词典》中,语法和文法是一对同义词。然而,这两者实际上并不等同。中国古代只讲文法,没有“语法”这一概念。“语法”是在引进西方语言学理论、接受“口语是语言研究的核心”这一观点后才产生的舶来品。早期研究汉语的语法著作也大都冠以“文法”之名。商务印书馆推出的“汉语语法丛书系列”选收了1949年以前国内出版的汉语语法著作十种,前八种都以“文法”命名,如马建忠的《马氏文通》、陈承泽的《国文法草创》、黎锦熙的《新著国语文法》、吕叔湘的《中国文法要略》,只有王力、高名凯两本冠以“语法”之名(王力《中国现代语法》、高名凯《汉语语法论》)。可见“文法”的观念在早期的汉语学者中间还是根深蒂固的。

“文法”简言之即作文之法,也就是书面语的组织规律。文法是中国古代语文教育的核心内容,让小孩读书上学,学的就是识字和作文之法。中国古代的语文教育传统是颇有道理的。我们前面提到,口语虽然是书面语的基础,但是书面语是比口语更高层次的表达方式。儿童大约到了五六岁,母语的口语习得就基本完成了,也就是说他已经能够造出符合语法的表达,语法的问题已经基本解决了。之后,儿童进入学校接受语文教育。不论我们现在如何强调口语的重要性,语文课的任务主要是教会他如何写文章,学习文法。虽说普通话和口语的距离已十分接近了,但会说话并不等于就能写好文章。白话文运动的口号“我手写我口”恐怕是难以真正实现的。语法只管对不对的问题,而文法还要管好不好的问题。书面语的写作,要考虑文体、修辞、声律、词藻等诸多因素,这不是语法所能解决得了的。谁也没听说过哪位作家是在学习了语法之后,写作水平得到了突飞猛进的提高。尽管目前在西方语言理论的影响下,语言理论和语言教学上,我们已经不提文法的概念了,但实际上,文法的教学,仍然是母语教学的核心内容。

区分了文法和语法之后,有人也许会说:我们都知道文法重要了,那么语法有什么用呢?儿童对母语语法的习得是一个自然而然的、无意识的过程,在入学前,他们已经基本掌握了语法,在正式的学校教育中大量引入语法教学,对他们说话写文章都没有什么用,显然意义不大。我们认为,语法的作用主要是在外语学习上,特别是外语学习的初级阶段。当我们面对着一无所知的语言,要想掌握它的基本规律,就首先需要学会它的语法。事实上,世界上第一本语法书就是为学习希腊语的罗马人编写的《语法术》。

受西方语言理论的影响,我们偏离了中国传统语文教育的核心任务—识字和做文章,转而重视口语、重视语法的分析和学习。近一百年来,我们一直在以教外语的方法教母语。中国两千年的母语教育重视的是文法教育和修辞教育,而不是语法教育,而我们一百年来误认为语法可以提高学生的语文水平,其实提高不了。我们的母语教育有必要重新审视语法和文法的关系,把重点真正地放到文法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