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号之符号说与汉字百年冤案
一百多年来,我国学者一直习惯于“生吞活剥”在西方语言基础上形成的、适合于西方语言的理论,不加区分地运用到汉语研究中来,似乎只有采纳了西方的学说,才是科学的语言研究。结果造成了水土不服、消化不良甚至更严重的后果。对文字地位的认识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声音是语言的符号、文字是符号的符号”的观点是瑞士语言学家、号称现代语言学之父的索绪尔提出来的,被认为是语言学的一条基本原理。事实上,如果说这句话对于使用拼音文字的语言来说还有一定道理的话,那么对于汉语来说却根本不能成立。其实索绪尔提出这个说法时,本来就没打算把汉字包括进去。他认为有“两种文字的体系”,即“表音”体系和“表意”体系。以英语等为代表的西方拼音文字是典型的“表音”体系,这种文字是用来记录声音的,声音是记录意义的。而表意体系以汉字为经典代表,汉字却是直接用来记录意义的。索绪尔说汉字“这个符号却与词赖以构成的声音无关”。他还特别强调:“我们的研究将只限于表音体系,特别是只限于今天使用的以希腊字母为原始型的体系。”
正是那些闭眼不看索绪尔原书的人才会把索绪尔有保留的、并非全称的提法硬要扩大到包括汉字在内的一切文字,而自以为找到了西方理论权威的支撑和佐证。
这样看来,要纠正“文字是符号的符号”的偏见,关键在于区分并理解这两种不同的文字体系;而所谓偏见,主要是针对汉字的。对于西方拼音文字而言,“符号的符号”说还有一定的真理性。
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了两种不同的文字体系呢。我们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
第一,人类认知世界和进行表述的方式不同。我曾对语言下过这样的定义:“语言是人类认知世界和进行表述的方式和过程”。在文字问题上,两大体系的不同其实就是认知和表述方式的不同。人类认识世界,形成概念,再通过语言表述出来,可以有不同的途径。表音文字和表意文字正体现了两条不同的途径。一条走的是曲线,是从概念经过语音的中介再到文字,也就是说,与概念直接联系的是词的读音,然后再用文字把读音记下来;另一条走的是直线,从概念直接到文字,或者说,是用文字直接表示概念,语音只是在这过程中的附加物,—当然是必不可少的附加物,否则文字就不成其为文字。在前一条途径里,文字对语音负责,语音才直接跟概念发生关系,在这种文字体系里,语音是第一性的,文字只是“符号的符号”。由于历史的发展,在很多拼音文字语言(特别是比较古老的语言如英语和法语)里,文字已不能正确地反映读音了,很多情况下人们是通过记住整个字形(如Laugh,taught,我们不会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去拼它的读音)来记住其读音和意义的,但这依然没能改变文字只是语音从属物的特性。而在后一条途径里,文字直接表示概念,语音是同时的附加物,这就使文字取得了至少跟语音相同的地位。文字就绝不只是“符号的符号”,这一“两条途径说”,并不是近年来人们的新发现,早在三百年之前,德国哲学家莱布尼兹已作了类似的论述,他说:“言语是通过发出的声音提供思想的符号,书写是通过写在纸上的永久的文字提供思想符号。后者不必与语音相联系,这从汉字中可以看得很清楚。”可见只要不带偏见,能够正视汉字的存在,这一事实确实具有真理性。
第二,文字发生学上的差异。表意文字和表音文字的区分是从文字记载语言的方式上进行的分类。其实,对文字还可以有另外一种分类,这就是发生学的分类。从发生学上看,世界上的文字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自源文字;一类是他源文字。自源文字是自创型的,是某个族群的人们在历史发展过程中独立自主地形成的文字。他源文字又称借用文字,是借用他民族的文字体系加以调整改造,从而为我所用。汉字是典型的自源文字。同样属于自源文字的还有古代美索不达米亚(即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钉头字(也称楔形文字)、埃及圣书文字、中美洲玛雅文字,以及我国境内的纳西东巴文字等。其他古代和现代的文字几乎都是他源文字,如古代的腓尼基文字、希腊文字及现代的拉丁字母、印度字母、斯拉夫字母、阿拉伯字母等。
把文字的这两种分类综合起来考虑,我们会发现表意文字与自源文字、表音文字与他源文字实际上是重合的。凡自源文字都是表意的(不论是形意文字、意音文字、表词文字),凡他源文字都是表音的。这一发现具有重要的意义。第一,它使我们懂得了为什么在拼音文字的语言里,文字只能是符号的符号,因为这种文字都是他源的,并不是本民族认知世界的表述方式,而是借用了其他民族认知世界所表述的符号。对于最初使用这种符号的民族来说,这一符号可能是第一性的,直接反映了其对世界的认知,但对借用民族来说,口头语言表述了他对世界的认知,而借用这些符号只是用来记录本民族语言的音,因而不得不是第二性的,是符号的符号。第二,它也使我们得以纠正另外一个偏见,即语言符号与意义之间的任意性。语言符号包括语言和文字。在使用他源文字的语言里,文字同意义没有什么直接联系,语音同意义的联系也很有限(只有一些摹声词之类),因而这“任意性”的规律是可以基本成立的;但在使用自源文字的语言里,由于自源文字都是表意文字,文字与意义之间的联系就不是任意,而是有着必然的理据性。因此,任意性可以适用于拼音文字语言,却不适合于汉语。第三,这也使我们进一步明确汉语在普通语言学研究中的意义。在上述两种分类里,汉语既是表意体系文字在当今的唯一代表,又是自源文字在当今的唯一代表,一种普通语言学理论如果不考虑汉语的因素,可以肯定,它不会是全面的、完整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文字是“符号的符号”说,在当时他并没有错,因为他所见到的只有已经是他源文字的希腊文字,我们不能要求他去研究汉字或者已经消亡了的埃及和两河流域古文字。但从他以来直到20世纪形成的这一重音轻文传统确实是片面的。
是中国的学者自己因为没有弄清索绪尔的原意,强行把汉字混同于西方拼音文字,把它派作“符号的符号”,因而无足轻重,就可以任意改变甚至废除了。据此他们深信,在读音不变的前提下,可以改变记载读音的符号,即汉字。特别是前苏联的文字改革之后,中国的文字改革家们对此更加确定无疑。
在1929年之前,苏联是用拉丁文字记录俄语的,后来斯大林一声令下,用斯拉夫文字代替拉丁文字来记录俄语。这次改革的成功使得中国的文字改革家们更加坚信“文字是符号的符号”!结果,废除汉字,“走世界共同的拼音化道路”这条危险的道路走了近一百年,为此我们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历史的经验永远值得记取,而同时需要我们记取的是即使在需要向国外学习先进理论、先进经验的时候,也先要把人家的原意弄清楚,把时代背景和各种因素弄清楚,不要把千年古国、十几亿人民当作某种突发奇想的理论的试验品。